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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20-2007(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稿.pdf简介:
GB 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是中国城市绿化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它规定了城市绿地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和设计要求。该规范于2007年发布,2016年进行了局部修订。
修订稿的简介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更新内容:修订稿可能对原规范的部分条款进行了更新,以适应城市绿化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技术,如可持续设计、生态修复、雨水管理、绿色建筑融入绿地设计等。
2. 强调生态优先:修订稿可能更加重视绿地的生态功能,强调绿地对城市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气候调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 提升人性化设计: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更加关注公众的使用体验,如提高绿地的可达性、舒适性、安全性等。
4. 绿色基础设施:可能增加了对绿色基础设施如雨水花园、城市农业、太阳能设施等的应用和设计要求。
5. 环保材料和施工技术:倡导使用环保材料,提高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国际化与本土化:可能会吸收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同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具针对性的绿地设计指导。
修订稿的发布旨在提升城市绿地的设计质量,推动城市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GB 50420-2007(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稿.pdf部分内容预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
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一2007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 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 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9A湿塘wetbasin 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 水源。 2.0.19B雨水湿地stormwaterwetland 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达到对径流雨水水质和洪峰流量控制 目的的湿地。 2.0.19C植草沟grass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 衔接海绵城市其他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 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0.19D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systemNB/T 10149-2019 微电网 第2部分:微电网运行导则,bioretentioncell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0.19E生态护岸ecologicalslopeprotection 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 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包括生态挡墙和 生态护坡。
2.0.19A湿塘wetbasin
2.0.19C植草沟grassswale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城市绿地中的 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GB50683-2011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保证暴雨期间人 员的安全。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城市绿地中的 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间人 员的安全。 【条文说明】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 绿地内的所有海绵设施必须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0.14城市绿地设计宜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 风能以及雨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的设计宜采用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满足城市对绿地所在地 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于绿地年径流总 量的控制要求,协调落实好源头径流控制设施。 3.0.15A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遵循经济性、适用性原则,依据区域的 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水系、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首先满足各类绿地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 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根据不同的城市绿地类型,制定不同的对应方 案; 2大型湖泊、滨水、湿地等绿地宜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 技术措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 3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设施的设 置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应与城市绿地的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 相协调; 4城市绿地的雨水利用宜以入渗和景观水体补水与净化回用为主,避免 建设维护费用高的净化设施。土壤入渗率低的城市绿地应以储存、回用设施 为主;城市绿地内景观水体可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并与景观设计相结合; 5应考虑初期雨水和融雪剂对绿地的影响,设置初期雨水弃流等预处理
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间人 员的安全。 【条文说明】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 绿地内的所有海绵设施必须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0.14城市绿地设计宜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 风能以及雨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的设计宜采用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满足城市对绿地所在地 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于绿地年径流总 量的控制要求,协调落实好源头径流控制设施。 3.0.15A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遵循经济性、适用性原则,依据区域的 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水系、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首先满足各类绿地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 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根据不同的城市绿地类型,制定不同的对应方 案; 2大型湖泊、滨水、湿地等绿地宜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 技术措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 3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设施的设 置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应与城市绿地的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 相协调; 4城市绿地的雨水利用宜以入渗和景观水体补水与净化回用为主,避免 建设维护费用高的净化设施。土壤入渗率低的城市绿地应以储存、回用设施 为主;城市绿地内景观水体可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并与景观设计相结合; 5应考虑初期雨水和融雪剂对绿地的影响,设置初期雨水弃流等预处理
设施。 【条文说明】城市绿地应该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根据各地区的自然经 济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合理设置各类源头径流控制设施。 1本款明确了城市绿地的海绵型设计,首先应该确保满足各类绿地自身 的定位功能,避免本末倒置。不同的城市绿地类型应该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 与需求采用与其相对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2本款明确了大型湖泊、滨水、湿地等绿地除了满足生态景观功能以外 在设计时应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与需求提升对雨水排放、吸纳的能力。 3绿地的海绵型设计应该贯彻实用、经济并与绿地的总体设计及相关专 业相协调的原则。 4雨水利用应满足节约型原则,应尽量使用生态自然的雨水收集方式, 避免资源的浪费。本款也提出了土壤渗透率低的地方,对雨水收集利用的原 则。提出了在满足绿地景观效果的同时,也可利用城市绿地的景观水体作为 雨水调蓄设施。 5在降雨初期及北方使用融雪剂的地区,雨水会夹杂着部分油污、化学 剂等易污染物,流入绿地,不利于植物的正常生长,为了保证流入绿地内的 雨水相对干净,需要在设计时考虑安装初期雨水弃流装置或弃流井,确保城 市绿地不受污染。
4.0.1城市绿地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及控制高程为依据,营造有利 于雨水就地消纳的地形并应与相邻用地标高相协调,有利于相邻其他用地的 排水。 【条文说明】本条提出在城市绿地的竖向设计时,既要考虑绿地内的功能需 求及海绵型设计,同时也应该考虑绿地周边其他用地的排水。
5.0.1种植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对植物布局的要求为依据,并应优先选择 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适生植物。 【条文说明】按照绿地总体设计对植物布局、功能、空间、尺度、形态及主 要树种的要求进行种植设计;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在绿地内选择抗逆 性强、节水耐旱、抗污染、耐水湿的树种,可降低绿地建设管理过程中资源 和能源消耗。 5.0.2设有生物滞留设施的城市绿地,应栽植耐水湿的植物。 【条文说明】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的植物种类选择应根据滞水深度、雨水渗透 时间、种植土厚度,水污染物负荷及不同植物的耐水湿程度等条件确定。 5.0.5应根据场地气候条件、土壤特性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及配置模式。土壤 的理化性状应符合当地有关植物种植的土壤标准,并应满足雨水渗透的要求 【条文说明】绿地土壤应满足雨水渗透的要求,不满足渗透要求的应进行土 壤改良。土壤改良宜使用枯枝落叶等园林绿化废弃物、有机肥、草炭等有机 介质,促进土壤团粒结构形成,增加土壤的渗透能力。土壤的理化性状指标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规定执行。
6.1.5城市绿地内的道路应优先采用透水、透气型铺装材料及可再生材料。 透水铺装除满足荷载、透水、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 铺装结构; 2土壤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 水板;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mm 并应设置排水层。 【条文说明】透水铺装适用区域广、施工方便,可补充地下水并具有一定的 峰值流量削减和雨水净化作用,在城市绿地内应优先考虑利用透水铺装消纳 自身径流雨水,有条件的地区建议新建绿地内透水铺装率不低于50%施工组织设计总,改建 绿地内透水铺装率不低于30%;但透水铺装易堵塞,寒冷地区有被冻融破坏 的风险,因此在城市绿地内使用透水铺装时,必须考虑其适用性,选用不同 的材料和透水方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次生灾害或地下水污染的发生。 透水铺装结构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 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T135 的规定。 6.1.5A湿陷性黄土与冰冻地区的铺装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1.5城市绿地内的道路应优先采用透水、透气型铺装材料及可再生材料。 透水铺装除满足荷载、透水、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 铺装结构; 2土壤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 水板;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mm 并应设置排水层。 【条文说明】透水铺装适用区域广、施工方便,可补充地下水并具有一定的 峰值流量削减和雨水净化作用,在城市绿地内应优先考虑利用透水铺装消纳 自身径流雨水,有条件的地区建议新建绿地内透水铺装率不低于50%,改建 绿地内透水铺装率不低于30%;但透水铺装易堵塞,寒冷地区有被冻融破坏 的风险,因此在城市绿地内使用透水铺装时,必须考虑其适用性,选用不同 的材料和透水方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次生灾害或地下水污染的发生 透水铺装结构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 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T135 的规定。 6.1.5A湿陷性黄土与冰冻地区的铺装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并应将雨水汇入绿地雨水储存设施中。 4进入绿地的雨水,其停留时间不得大于植物的耐淹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48小时。 【条文说明】主要对绿地雨水集蓄利用做一些规定。实施过程中,雨水下渗 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比例需依据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缺水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基于直接集蓄利用的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