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468-2009 小水电代燃料标准(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简介:
"SL 468-2009 小水电代燃料标准"是中国关于小型水电站利用水电替代传统燃料的标准。这个标准的全称为《小型水电站代燃料技术规范》,它主要针对小型水电站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规定了如何通过小型水电站的电力生产,来替代传统的燃煤、燃油等高污染的能源,以实现节能减排,促进绿色能源的发展。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小水电站的设计原则,强调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如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小水电站的建设规范,如电站的选址、水轮机选择、电气设备配置等,都应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
3. 小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包括如何高效利用水电,减少能源浪费,以及如何进行环保监测和维护。
4. 条文说明部分,详细解释了各项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以确保水电代燃料的实施效果。
此标准对于推动我国小水电的健康发展,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以及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SL 468-2009 小水电代燃料标准(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小水电代燃料标准》 468一2009)等2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
总则 术语 小水电代燃料基本条件 代燃料电站 代燃料项目区 代燃料供用电 项目管理 8效益.. 附录A小水电代燃料标识规定 标准用词说明 各立说明
1.0.1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保护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规 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和管理TCECS_479-2017_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_最新结构规范,促进小水电代燃料快速健康发 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组织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 其他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1 1小水电代燃料substitutingsmallhydropowerforfuel
2.0.1小水电代燃料
2.0.1小水电代燃料
建设小水电站,为农村居民提供廉价电力,替代薪柴、煤 炭、秸秆等生活燃料,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森林植 被,改善生态环境。
2.0.2代燃料项目区
projectzone
包括代燃料保护区和代燃料供电区。代燃料保护区指小水电 代燃料保护森林植被的范围,代燃料供电区指按小水电代燃料电 价供电的范围
substituteprice
substituteenergy
代燃料用户用于替代生活燃料并执行代燃料电价的电量
3.0.1拥有未开发的农村水能资源,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开发条件较好,或者拥有具备技改增容条件的已建小水电站,可 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建设
4.0.1代燃料电站建设应符合所在流域综合规划或河流水能资 源开发利用规划,符合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与当地新农村建设 规划相衔接
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期同类小水电站的平均值,经济 内部收益率高于基准值
境保护的工程设施和管理措施。 4.0.5改、扩建的代燃料电站应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设备性能和电能质量,增加发电量,降低运行成本。 4.0.6代燃料电站应积极推进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新工艺,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4.0.7代燃料电站建设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管 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0.8代燃料电站应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设备 运行及安金生产管理规意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
4.0.8代燃料电站应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设备, 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 各项管理制度。
4.0.8代燃料电站应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设备
主要设备100%达到一类设备
主要设备100%达到一类设备。
5.0.1代燃料项目区的范围宜以行政村为单元,按就近供电的 原则,合理确定。 5.0.2代燃料保护区应主要位于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代燃料户均保护森林植被 面积不应低于0.8hm²
5.0.4代燃料配电网应采取短半径、密布点,以放射状为
5.0.5代燃料供电区应按代燃料用电需求,合理布置配
器,合理选择电气设备和导线截面,低压线损率应低于12%
7.0.1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实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设 的管理体制,保证长期发挥效益。国家补助投资形成资产的所有 权属于国家,经营权属于项目法人,代燃料户享有使用权。 7.0.2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实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农民 参与、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 7.0.3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建立项目出资人代表制度。出资人 代表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 7.0.4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 项目法人,宜以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为主。 7.0.5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成立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代 燃料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及代燃料电价、电量和森林植被保护等 进行监督,实行代燃料用户、电量、电价等公示制度。 7.0.6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变电站、配电台区、项目区和代燃 料用户均应统一标识:标识应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项目法人,宜以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为主。 7.0.5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应成立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代 燃料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及代燃料电价、电量和森林植被保护等 进行监督,实行代燃料用户、电量、电价等公示制度。 7.0.6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变电站、配电台区、项目区和代燃 料用户均应统一标识,标识应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8.0.1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效益应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8.0.2小水电代燃料效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分析计算。 8.0.3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生态效益应对减少薪柴、煤炭和秸 秆等消耗量、保护森林植被面积、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吸收二 氧化碳量等进行分析计算。 8.0.4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社会效益应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 生活质量、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文明建设、转变农民思想 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进行分析。
8.0.1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效益应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
8.0.5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对发电效益、项目买
后增加农民收入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等进行分析评价。
附录A小水电代燃料标识规定
注:标识的主题颜色为蓝色,中间三条曲线、三棵象形树为白色
图A.0.1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
2 代燃料电站标识由代燃料电站及其地名和置于上方的小 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2所示。
图A.0.2代燃料电站标识
A.0.3代燃料变电站标识由代燃料变电站及其地名和置于上方 的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3所示。 A.0.4代燃料配电台区标识由代燃料配电台区及其地名和置于 上方的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4所示
图A.0.3代燃料变电站标识
图A.0.4代燃料配电台区标识
.0.5代燃料项目区标识由代燃料项目区及其地名和置于左侧 的小水电代燃料通用标识组成,如图A.0.5所示。
DB42/T 1907-2022标准下载图A.0.5代燃料项目区标识
A.0.6 代燃料用户标识如图A.0.6所示。
6 代燃料用户标识如图A.0.6所
图A.0.6代燃料用户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总则 术语·. 16 小水电代燃料基本条件 代燃料电站··. 18 代燃料项目区· 19 代燃料供用电· 20 项目管理· 22 效益 24
1.0.1小水电代燃料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电站建 设和项目区建设,涉及保护森林植被面积、供电方式以及与农民 收人相适应的用电指标体系等。 1.0.2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涉及面广,实施周期长,凡是国家实 施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DB34/T 4290-2022标准下载,必须以本标准作为审批、实施、验 收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其他主体自主实 施、不使用政府资金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农村水电建设工程,有 其特殊性,也有其普遍性,除代燃料相关要求需执行本标准外, 电站规划、建设、验收和管理涉及其他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2.0.1本条所称小水电站,是指单站装机容量5万kW及以下 的水电站。 2.0.5代燃料电量特指项目区代燃料用户用于替代生活燃料的 电量,比如电炊、取暖等,不包括照明、农副产品加工等用电 量。只有代燃料电量才执行代燃料电价,照明、农副产品加工等 用电量仍然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