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JSGS 007-2022 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导则.pdf简介:
"T/JSGS 007-2022"这个编号可能是一种地方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具体到“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导则”,它应该是针对农村供水设施的报废管理制定的一份技术性规范。这份导则可能会详细规定农村供水工程的使用寿命、报废条件、报废程序、残值评估、环保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般来说,这样的导则会考虑到供水设施的物理状态、技术性能、运营效率、维护成本、安全风险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农村供水设施的报废既能保障供水安全,又能做到资源的有效回收和环保处理。报废的目的是避免老旧设施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推动农村供水设施的更新换代,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然而,具体的导则内容需要查阅正式的文件或者联系制定标准的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T/JSGS 007-2022 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T/ISGS 007—2022
JGJ 340-2015标准下载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报废条件· 报废程序 报废处置 附录A(资料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报废申请表(示例) 附录B(资料性) Ⅲ型及以上供水工程报废论证报告提纲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科学院、重庆市水利局 河南省城乡水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连香、张汉松、邬晓梅、李亚龙、刘昆鹏、闻童、孙瑞刚、王雪莹、曲钧浦、 刘德军、闫倩倩、尹飞、田勇、邓劲方、王海涛、张玉河、韩乐、常博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科学院、重庆市水利局 河南省城乡水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连香、张汉松、邬晓梅、李亚龙、刘昆鹏、闻童、孙瑞刚、王雪莹、曲钧浦 刘德军、闫倩倩、尹飞、田勇、邓劲方、王海涛、张玉河、韩乐、常博
农村供水工程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由于水源变化、自然灾害、村庄撤并、人口迁移及被其他 工程取代等原因导致工程失去原有供水功能,无需承担供水任务,也没有必要改造或无改造价值的,需 要进行报废处理 为规范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管理,参考有关文件和标准规定,在调查总结各地做法与经验的基础 上,制定本文件
农村供水工程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由于水源变化、自然灾害、村庄撤并、人口迁移及被其 取代等原因导致工程失去原有供水功能,无需承担供水任务,也没有必要改造或无改造价值的, 进行报废处理 为规范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管理,参考有关文件和标准规定,在调查总结各地做法与经验的基 制定本文件
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导则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报废的总体要求、报废条件、报废程序和报废处置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报废和处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30948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SL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SL510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 SL65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 SL/T791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导则 T/CHES17水井报废与处理技术导则
SL3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centralizedwatersupplyproject 从水源集中取水,经必要的净化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且设计供水规 模≥10m/d或设计供水人口≥100人的农村供水工程。 3.2 农村分散供水工程decentralizedwatersupplyproject 供水规模<10m/d或供水人口<100人的农村供水工程。 3.3 供水工程报废retirementofwatersupplyproject 供水工程或设施设备因整体或局部无法发挥原有性能或功能,且没有更新改造价值而报废。 3.4 整体报废 retirementasawhole 农村供水工程的全部设施进行报废。 3.5 局部报废partlyretirement 农村供水工程中相对独立的主要设施或供水单元,如机井、泵站、调蓄设施等损坏或丧失原有功
T/ISGS 007—2022
能,影响整个工程效能的发挥,需要报废处理
4.1农村供水工程报废应满足报废条件,报废处理前应进行论证评估,征求用户代表或基层组织意 见,解决所有债务等经济纠纷,履行相关手续。 4.2符合SL310规定的Ⅲ型及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可通过维修养护、技术改造等方式维持供水功能,不 宜整体报废;确需整体报废处理的,应深人论证,妥善处置。 4.3农村供水工程报废前,应编制报废实施方案,明确供水的稳妥替代措施,保障供水范围内的用户正 常饮用水需求不因供水设施报废受到影响。 4.4农村供水工程报废相关文件资料,连同原有工程设计、运行管理等档案资料,应按档案管理有关规 定进行整编和归档
5.1农村供水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予以整体报废: a)供水服务范围已被新建供水工程或城镇管网延伸工程覆盖,同时原供水工程运行时间较久,未 被列为备用供水工程且没有维修养护价值; b)由于当地总体规划调整等原因,位于规划征地拆迁范围的供水工程。 5.2因移民搬迁、村庄合并、人口外流等因素导致原用水人口锐减或永久性迁移,继续运行维护原工程 既无必要、经济上也不合理,应予以整体报废。 5.3农村供水工程的主要设施设备由于地震、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损毁,对其进行修复 技术不可行、经济不合理的,应予以整体报废。 5.4农村供水工程主体结构或输配水干管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SL654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GB/T30948规定的折旧年限,无法满足当前和未来发展需求,且没有技术改造价值,应予以整体报废。 5.5农村供水工程整体破损严重,导致供水能力严重下降,甚至丧失供水功能,且技术改造不可行、经 济不合理的,应予以整体报废。 5.6作为农村供水工程相对独立组成部分的泵站、水井、高位(清)水池、输配水工程等供水单元,具备 下列一个及以上条件,难以技术改造或经济上不可行,可予以局部报废。 a)作为取水水源地的河道主流长期偏移取水口,或水位长期低落,无法保障供水工程长期稳定取 水;地下水位下降无法满足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要求,或水井修复代价过高的; b)水源遭受严重污染,多项水质指标不能满足GB3838或GB/T14848的使用要求或毒理性指 标严重超出标准限值规定,不适合继续作为供水水源; c)单独作为农村供水水源的水库,按照SL/T791进行处理。 5.7因区域供水规划布局调整,导致已有农村供水工程相对独立部分的设施设备废弃不用的,可予以 局部报废。 5.8构(建)筑物、输配水管道、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的合理使用年限达到或超过参考折旧年限,且修复 难度大的情况,可予以局部报废。合理使用年限或参考折旧年限按照SL510、GB/T30948相关规定确定。
估可予以报废的,才能履行报废程序
可予以报废时,才能履行报废程月 .2 :农村供水工程报废评估论证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a)供水工程立项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发挥效益情况; b) 评估供水工程各类构(建)筑物和输配水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现状供水能力,是否符合相应的报 废技术条件; c)综合评估供水工程水源的水量及水质、净水工艺与设施设备、调节构筑物与输配水管网功 能,是否符合相应的报废技术条件; d)除供水对象迁移外,应评估保障供水范围内用水户正常饮用水需求的替代方案是否切实可 行,不得因原供水工程报废而受到影响
6.2.1拟报废的农村供水工程产权所有人或授权的运行管理单位向供水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或行 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废申请见附录A。Ⅲ型及以上农村供水工程还应提交报废论证报告,论证 报告提纲见附录B。 5.2.2农村分散供水工程报废程序由所在地方乡镇或县级农村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7.1.1经批准报废处理的农村供水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当地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在不影响供水服 务的前提下拆除报废设施。工程产权所有人或授权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报废处置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明确责任人,落实经费。 7.1.2工程产权所有人或授权的运行管理单位宜根据拟报废工程的设施设备特点,妥善做好尚具备使 用价值的供水设施设备后续利用。 7.1.3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拆除后,宜恢复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功能
7.2.1拆除报废农村供水工程时,涉及弃碴、有毒、有害物质处置的,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7.2.2农村供水工程报废处置中涉及转移化学药品,应确保运输安全,采取必要的预防污染环境保护 措施。 7.2.3机井报废按照T/CHES17进行处理,防止地表污染物、污水通过报废水井进人地层,或人员跌 人、物件掉落安全事故发生。 7.2.4拆除泵房、闸堤等构(建)筑物时,应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安全施工。
7.3.1报废农村供水工程涉及的固定资产处置,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7.3.2整体报废工程涉及的特许经营权、相关行政许可、供用水协议及劳资关系等按照当地有关规 定,妥善处理 7.3.3拆除报废供水工程涉及部分有继续利用价值的材料设备时,按照当地有关需要妥善处理固定资 产转移或相关程序。
表A.1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报废申请表(续)
专家组对本工程报废的评估结论: 口可以报废 口不宜报废 需要进 步论证
钢结构课程设计(计算书和图纸)B.1报废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附录B (资料性) Ⅲ型及以上供水工程报废论证报告提纲
Ⅲ型及以上供水工程报废论证报告提纲
简要描述拟报废工程供水规模、建设时间、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投产时间、水源类型、供水量、运 行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供水成本及水价情况 简要描述拟报废设施情况,工程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老化破损状况,除文字描述以外,适当补充现场 照片
B.4第三方或专家评估情况
包括工程服务范围的用水户代表、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对工程报废的意见;供水工程产权所有人 星报废后涉及的资产处置方案的意见
绍工程整体报废后GB 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原供水服务范围内用水户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