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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2557.3—2023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第3部分: 监理单位.pdf简介:
DB14T 2557.3—2023 是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的第三个部分,具体到监理单位简介部分,它可能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规范可能会明确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等级、专业能力、人员配置、业绩要求等,以确保其能胜任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
2. 职责与权限:这部分会详细阐述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如施工过程的监督、质量控制、进度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并规定其在质量管理中的决策权限。
3. 质量管理程序:监理单位应遵循的标准程序,包括质量计划编制、现场检查、问题处理、报告制度等,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可控性。
4. 质量保证体系:如何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部审核、自我评估、持续改进机制等,以确保满足水利工程的质量标准。
5. 信息管理:如何收集、分析、传递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信息,如施工数据、质量报告、问题反馈等。
6. 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监理单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确保他们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公正、公平、公开。
7. 应急响应机制: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有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
请注意,这只是一种可能的解读,具体内容应以实际的DB14T 2557.3—2023标准为准。
DB14T 2557.3—2023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第3部分: 监理单位.pdf部分内容预览: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CECS 21:2000》DB 14/T2557.3—2
范围 不语和定 基本规定 监理质量控制体系 6组织机构及职责 资源配置及管理 8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9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0工程验收 标准 11相关服务 12 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 13监理资料和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DB 14/T2557. 3—2023
为规范山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我省制定了《水利 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拟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一第1部分:项目法人,目的在于规范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质量管理。 一一第2部分:勘察、设计单位,目的在于规范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一第3部分:监理单位,目的在于规范水利工程的监理质量管理。 一一第4部分:施工单位,目的在于规范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
DB 14/T2557. 3—2023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第3部分:监理单位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组织机构及 职责、资源配置及管理、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验收、相关服务、质量管 理评价与改进、监理资料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与相关 服务活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88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631~639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质量策划 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指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策划必要的过程、方法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 标。 3.2 首件工程 采用同一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施工的第一个单元(工序)工程或部分工程。 3.3 平行检验 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对 同一检验项目独立进行的量测、检查、检测试验活动。 3.4 平行检测 平行检验的一种方式,指监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同一检验项目进 行独立的检测活动。
跟踪检测 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送样和试验进行监督的活动。
在监理机构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 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质 动。
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监理单位(监理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设 设备制造、缺陷责任期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MS
4.1.1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监理业务,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1.2监理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质量管理需要,依据GB/T19001建立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4.1.3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 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4.1.4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相关方要求和质量控制需要,建立项目监理质量控制体系,明 4.1.5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策划结果,组建现场监理机构,为质量控制活动 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 4.1.6监理机构应在监理单位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质量控制、相关服务及质量控制体系改 进等活动。
5.1.1监理单位应依据GB/T50326的规定,对项目监理质量控制活动进行策划,建立项目! 控制体系,对工程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管理。 5.1.2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策划应按照总体策划、工作质量策划、项目实施策划,分层次、有 施。
5.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持续改进的原则,对项目监理质量控制活动的风 页目监理质量的改进提升。
5.2.1监理单位应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5.2.2监理单位应依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合同文件,制定项目监理质量目标。项目监 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与监理单位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保持一致; b)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c)满足招标、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
5.2.1监理单位应制定质量万针和质量目标。 5.2.2监理单位应依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合同文件,制定项目监理质量目标。项目监理质量目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与监理单位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保持一致; b)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c)满足招标、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 d)可测量、检查、考核。 5.2.3项目监理质量目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解质量目标,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岗位和相关过程的质量目标; b) 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所需资源、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C) 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责任人; ★ d) 制定质量目标考核办法,定期检查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e) )定期评审质量目标实现程度,持续改进质量控制体系。
5.2.3项目监理质量目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解质量目标,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岗位和相关过程的质量目标; b)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所需资源、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C) 1 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责任人; d) 1 制定质量目标考核办法,定期检查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e) 定期评审质量目标实现程度,持续改进质量控制体系。
5.3.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相关方需求,分析影响项目监理质量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界定 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的范围
a) 2 质量目标管理; b) 组织机构和职责; C 资源管理; d) 投标及合同管理; e) 开工条件控制; f)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g) 2 施工质量验收: h) 1 相关服务: i) 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 i) 监理资料和档案管理。 5.3.3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质量控制体系进行总体策划。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质量目标; b)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监理工作依据、程序、方法和制度; d 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 e) 2 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 f)1 项目监理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g) )企业层面开展的质量管理工作。 5.3.4监理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单位质量负责人审批后实
体系文件需修改时,应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应与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单位项目 量管理体系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互衔接一致。
a)质量目标; b) )质量控制体系范围及说明; C) )质量管理制度; d) 质量控制文件; e) 质量控制记录,
5.4.1 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质量目标控制的需求,实施监理工作质量策划活动。监理工作质量策划应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b) 1 明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c)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d)设定质量管理流程; e)建立岗位考核机制。 5.4.2监理机构应严格执行监理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材 根据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可制定施工现场监理 质量管理制度。 5.4.3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应覆盖监理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及相关质量活动。 5.4.4质量管理制度应与项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相关方质量管理要求相互衔接一致。
5.5.2监理规划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指导性,并明确下列主要内容: a)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依据; b)质量目标及目标分解; c)监理组织形式、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岗位职责; d) 监理工作设施、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e) 2 监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 f) 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措施和方法等; g) 工程质量验收; h) 工程质量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i) 质量信息管理程序、内容; j)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5.5.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技术 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单位印章,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报送项目法人,
GB 9706.225-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5部分:心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pdf5.5.2监理规划应具有针对性、
5.5.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技术
5.5.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技术 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单位印章,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报送项目法人。 5.5.4专业工程或专业工作开始前,监理机构应组织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规划要求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送项目法人。监理实施细则宜包括:
强夯地基施工工艺标准DB 14/T2557. 3—2023
a)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b)专业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c)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d)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场核验和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5.5.5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下列内容: a)专业工程特点; b) )专业工程开工条件; C) 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d) 巡视监理检查要点; e)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要求; f)检验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以及检验计划; g)资料和质量评定要求; h) )采用的表式清单。 5.5.6专业工作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场核验和验收 监理实施细则应按照SL288的有关规定编制。 ? 5.5.7施工复杂、技术难度大以及特殊施工条件的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批准。 5.5.8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应向监理人员交底。 5.5.9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
5.6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