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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76-202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SL/T 276-202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GB/T50138水位观测标准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T51040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 SL21降水量观测规范 SL34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SL21降水量观测规范
SL34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见
新建学校施工组织设计90页.docxSL58水文测量规范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SL364土壤情监测规范 SL/T415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管理规范 SL630水面蒸发观测规范 SL684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分类定级标准 SL759径流实验观测规范 .11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2.0.1水文基础设施hydrologicalfundamentalfacilitie
2.0.1水文基础设施hydrologicalfundamentalfacilities
满足水文生产和作业建设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测验河段 设施、水文要素测验设施及生产业务用房等设施
2.0.2水文技术装备
水文测站及水文机构为满足生产需要配置的仪器、设备、工 具及各种应用软件的总称。
flood control standard
flood control standard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河流(含湖泊)及跨省 区、直辖市)河流交界河段(含湖泊)上布设的水文站或 面(含沿省界河段主要支流把口控制站)。
在地区级市界河流(含湖泊)及跨市河流交界河段(含 泊)上布设的水文站或监测断面(含沿市界河段主要支流把口 制站)。
在县界河流(含湖泊)及跨县河流交界河段(含湖泊)上 设的水文站或监测断面(含沿县界河段主要支流把口控制站)
foremergency
2.0.9标sightingboard
为提高测量精度,设立在水文测验断面上的观测瞄准目标。
在计算机控制下实现起点距、水深、流速等自动采集和记 载,并自动计算流量成果的一种自动化流量测验系统
实现现场实时图像、声音等信息自动采集、传输、显示、记 录、处理与控制的系统
3.1.1水文站应按SL34根据集水面积大小及作用,分为大河 控制站、区域代表站和小河站。 3.1.2大河控制站可根据建设要求细分为大河重要控制站和大 河一般控制站。 3.1.3对防汛、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水生态 修复等有重要作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文站,可按对应的水 文站级别划分原则提高一级: 1国家重要水文站。 2对重要城市防汛起重要作用的水文站。 3水库库容大于1亿m”,且下游有重要城市、大型厂矿、 铁路十线、大型油田等对防汛有重要作用的水库水文站。 4对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供水安全具 有重要作用的省界断面、市界断面和县界断面的水文站。 5承担国际间河流水文资料交换任务的水文站。 6位于城市重要水源地或重点产沙区的水文站。
3.2.1水位站根据所处水体可分为河流水位站、水库(湖泊) 水位站、潮水位站。河流水位站按其控制面积及重要性可分为大 河水位站和一般河流水位站。潮水位站、大型水库(湖泊)水位 站可按大河水位站标准建设
3.2.2地下水监测站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根据监测目的和作用可分为基本监测站、统测站和实 站。基本监测站可分为重要基本监测站和一般基本监测站
2根据测验方式可分为自动监测站和人工监测站。 3.2.3水质站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根据设站目的和作用可分为基本水质站和专用水质站。 2根据测验方式可分为自动监测站和人工监测站。自动监 测站可分为标准型和常规型。 3.2.4降水量站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可分为报汛降水量站和非报汛降水 量站。 2根据观测方式可分为自动观测站和人工观测站。 3.2.5蒸发站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根据设站目的和作用分为陆上水面蒸发站、水体水面蒸 发站。水体水面蒸发站可分为湖泊水面蒸发站和水库水面蒸 发站。 2根据观测方式可分为自动观测站和人工观测站。 3.2.6情站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根据设站目的和作用可分为基本情站和临时情站。 2根据观测方式可分为自动观测站和人工监测站。 3.2.7根据水文测站是否承担报汛任务,可分为报汛站和非报 汛站。报汛站根据其水文信息报送部门不同,可分为中央报汛 站、流域管理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报汛站、一般报 汛站。
3.2.8水文实验站按其研究目的可分为下列四类:
1为发展水文科学的基础理论和探索某些综合性问题而设 立的径流、蒸发、水平衡、三水转化、泥沙或泥石流等实验站。 2为研究水文规律而设立的水库、湖泊、沼泽、河口、河 床演变、冰川、冰情等实验站。 3为研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定量水文效应而设立的森林, 牧区、城市、灌区、水土保持、水生态等实验站。 4为完善或改进某种仪器设备或测验方法而设立的水文测 验实验站
4.1水文测站防御和施测建设标准
4.1.1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应满足防洪标准、测 洪标准和低枯水测验的要求。当出现防洪标准相应洪水时,测站 基础设施不应被淹没、冲毁,测站人员安全应有保障。当发生测 洪标准相应洪水或低枯水时,测验设施设备应能正常运行,测站 测报工作应能正常开展。 4.1.2水文(位)站的防洪、测洪建设标准应根据水文测站级
表4.1.2水文(位)站防洪、测洪建设标准
4.1.3水文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防洪建设标准应符合下列
1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应建在表4.1.2规定的防洪标 准洪水水位1.00m以上。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高于堤顶 高程。设在库区内的测站,其水位防洪标准应采用水库防洪标 准。降水、蒸发及其他气象要素观测场地宜设置在相应洪水水位 以上。平原河网地区可按实际生产需要建设。 2测站应建设高水(低水)观测道路。 3测站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通信线路及通信
天线应建在历年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3.00m以上。 4测验河段、测验码头应有保护措施,确保出现高洪水位 或流冰时不会导致测验河段和观测道路被毁。 5沿海地区的水文基础设施应能防御12级台风。 4.1.4水文测站测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测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的防洪 标准。 2对洪水位观测要求较高的区域代表站、小河站,其水位 测洪能力可按大河一般控制站或大河重要控制站标准建设。 3各级测站的测洪标准应符合表4.1.2的规定,对超出建 设标准的特大洪水,可根据测洪应急方案,配备应急测洪的仪器 设备。 4水文测站可设立双水位观测设施。采用缆道、自动在线 等测流设施的测站可建设备用测流设施。采用测船测流的测站可 配备备用测船
4.1.5可根据需要对水文测站测验河段进行整治。
4.2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原则
4.2.1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应按照实用可靠、技术先进、因地制 宜、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建设。 4.2.2新建水文测站应优先考虑无人值守和自动测报方式,控 制征地建房规模。 4.2.3具备条件的测站,应建设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4.2.4通过河道或断面整治可实现自动在线监测的测站,宜开展 测验河段河道或断面整治工程。
4.2.1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应按照买用可靠、技木先进、因地制
4.2.5改建水文测站应注重技术升级,控制
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符合巡测条件的测站,宜按巡测方式 设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应优先建设自动测报设施,
4.2.8水文测站水位、流量测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应符
4.2.9观测场、实验场及其他生产场地的面积及环境条件应 合GB/T 50138、GB50179、SL 21、SL630、SL684、SL21 SL759的相关要求
施行运测的测增应根据运测力案、测靖余件、 日列益 仪器类型等建设基础设施。巡测站基础设施应具有防盗、防 坏、安全警示等功能
.2.12适宜开展巡测的水文(位)站,可建水位计观测平台设 施和必要的仪器房
3 驻测站应建生产业务用房、供电、通信、给排水、取
4.2.13驻测站应建生产业务用房、供电、通信、给排
暖、交通、文体、生活等基础设施。对不通电或供电不稳定的测
暖、交通、文体、生活等基础设施。对不通电或供电不稳定的 站可建设自备电源设施
4.2.14测站站房、水位观测平台等设施外观及造型应符合水
形象及属地建设要求,可进行必要的装修,站院应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绿化和硬化,并设置测站标志。位于城市或风景区内的测站 站房、缆道、码头、水位观测平台等设施,在满足水文测验规范 要求前提下,应按城市或风景区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4.2.15降水、蒸发、地下水、水质、墙情、水文实验站等站
的基础设施建设DL-05标准下载,应符合SL21、SL630、GB/T51040、 684、SL219、SL364、SL/T415的相关要求。
4.2.16有低枯水水文测验需求的测站,应建设低枯水测验
水、取暖、交通等基础设施布设要求
4.3水文测站技术装备原则
4.3.1水文测站技术装备应按照技术先进、实用可靠,提高水 文监测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处理服务能力的原则进行配置。 4.3.2降水、水位(含地下水位、潮位)的观测应采用自动 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蒸发、瑙情的观测宜采用自动在线监测仪 器设备。悬移质泥沙含沙量测验可采用自动在线监测仪器 设备。
4.3.3具备流量自动在线监测条件的水文站,应配置流量自动
4.3.4采用巡测的测站【河南地标】12YD5 电力控制,应配置巡测仪器设备。
4.3.4采用巡测的测站,应配置巡测仪器设备。 4.3.5采用测船测验的测站,应优先考虑配置走航式声学多普 勤流速仪
4.3.9技术装备数量应根据测站等级及重要性确定,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