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796.4-2021 高速公路绿化技术规范 第4部分:质量验收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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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796.4-2021 高速公路绿化技术规范 第4部分:质量验收评定.pdf简介:

DB36T 796.4-2021《高速公路绿化技术规范 第4部分:质量验收评定》是一部关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和验收评定的标准。它详细规定了高速公路绿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绿化设计、植物选种、栽植、养护管理等,以及验收时应考虑的指标和方法。

该标准的第4部分主要关注于绿化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它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植物成活率:检查种植的植物是否达到规定的成活标准,例如成活率、生长状况等。

2. 工程质量:评估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平整度、排水设施、土壤处理、植物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3. 绿化效果:考察绿化带是否达到预期的景观效果,如色彩搭配、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等。

4. 维护管理:评价养护管理是否到位,如修剪、灌溉、病虫害防治等。

5. 环保与可持续性:考虑绿化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如减少噪音、防止水土流失、提高空气质量等。

6. 文明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环保要求,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在实际操作中,验收评定会由专业的绿化工程验收团队进行,根据标准进行评分,以确保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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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pressway greening Part 4: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xpresswaygre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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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10104-2020标准下载引言 I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绿地整理 种植材料 树木栽植 草坪、花卉及地被种植 坡面绿化 10竣(交)工验收 附录A(资料性)质量检验评定表

引言 I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绿地整理 种植材料 树木栽植 草坪、花卉及地被种植 坡面绿化 10竣(交)工验收 附录A(资料性)质量检验评定表 10

DB36/T 796.4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36/T796《高速公路绿化技术规范》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DB36/T799一2014《高速公路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与DB36/T799一2014相比,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种植土、种植土层厚度、乔木、灌木、草坪、检验、评定、关键项目、一般项目、外观 质量及权值的术语和定义(见DB36/T799一2014的3.2、3.4、3.8、3.9、3.11、3.18~3.23); b)增加了施工单位在峻(交)工前的相应程序、工程中间验收工序规定和交工验收时间规定(见 4.1~4.3); 增加了分部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要求(见12.1、12.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江西省 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江西省 林业科学院。 主要起草人:曾波、孙滨峰、廖祖文、袁平成、董焕焕、黄萍、左家文、刘超群、谭显峰、龙圣勇, 周隆胤、陈熙、刘绪。 本文件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6/T799—2014

DB36/T 796.4—2021引言《高速公路绿化技术规范》规范了高速公路绿化设计、施工、养护及质量验收评定技术,为高速公路绿化提供技术保障,可有效保护高速公路的生态环境,减少经济投入,产生一定的环境效益,同时增加江西省高速公路绿化的碳汇功能。《高速公路绿化技术规范》共分为四部分。一第1部分:设计。目的在于提出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附属设施、边坡、路侧(碎落台、护坡道)、隧道洞口等地段的绿化设计规定。一第2部分:施工。目的在于提出高速公路绿化施工准备、施工要求、种植材料要求、施工技术要求、护坡施工要求、改扩建绿化要求等具体技术。一第3部分:养护。目的在于提出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附属设施、边坡、路侧(碎落台、护坡道)、隧道洞口等地段的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方法。一第4部分:质量验收评定。目的在于提出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附属设施、边坡、路侧(碎落台、护坡道)、隧道洞口等地段的绿化质量的检验验收评定,本次修订可弥补目前江西省高速公路绿化验收的空白,保障高速公路绿化验收质量,同时可有效保护高速公路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产生一定的环境和社会效益。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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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技术规范第4部分:质量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附属设施、边坡、路侧(碎落台、护坡道)、 道洞口等地段的绿化质量的检验验收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域绿化质量验收评定,其他道路绿化质量验收评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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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工程质量评定前准备

4.1.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 项工程。 4.1.2检查各分项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可评定。 4.1.3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必须以批准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相关文件问题为主要依据。

4.2绿化质量检验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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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植物材料、绿化辅助材料的规格及质量应在种植前分批进行检验与控制:定点、放线质量 定应在挖种植穴(槽)前进行;种植穴(槽)的质量规定或施肥量等应在种植前进行检验评定。 2.2植物材料的成活率、覆盖率的检验评定应满一个年生长周期后进行。

4.3竣(交)工验收符合规定

4.3.1施工单位在竣(交)工验收前应对绿化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自检,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应向项 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4.3.2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并报监 理人和试验指导人员。

1)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2)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基肥前进行; 3)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4)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4.3.4交工验收时间要求: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援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 发芽出土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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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整理实测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绿地整理实测项目

6.1.1种植材料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1.2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苗壮,无病虫害;外地调入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报告,种子应提供 由国家法定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6.1.3苗木挖掘、苗木包装应符合CI/T24的规定。

种植材料实测项目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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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苗木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才料外观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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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树木栽植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7.1.1树裁植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槽)放样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 确、标记明显。 7.1.2孤植树、珍贵树种应保证成活。 7.1.3树木种植的成活率必须按植物类别列出,死亡苗本必须适时补种

树木裁植实测项目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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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树木栽植实测项目

7.3.1树穴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中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 7.3.2树干与地面基本垂直,应因树因地采用支撑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2分。 7.3.3无损伤折断的树枝、枯枝、严重病虫害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整齐,线条流 畅,树形匀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2分

植种类、品种及放样定位与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坪种植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草坪、花卉及地被种植实测项目见表5

表5草坪、花卉及地被种植实测项目

3.3.1草坪、花卉及地被外观符合表5的规定,不符合的每处扣1分。 3.3.2草坪、花卉及地被连续空秃面积不应超过1.0m²,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分~2分。 3.3.3栽植土面应平整,无明显低洼处,无明显石砾高低不齐;保证可观赏的栽植图案及效果;不符 合规定的,扣1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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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土工网、铁丝网、锚杆及喷播基材等绿化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提供产品检 验合格证等文字材料。 9.1.2坡面防护材料的施工工艺及加固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合格。 9.1.3坡面植物群落类型、组成应符合设计要求GB/T 51341-2018标准下载

坡面绿化实测项目见表6。

表6坡面绿化实测项目

10.1.1中央分隔带绿化不得遮挡设置于中央分隔带的标志牌,保证有效距离内可清晰地识别标志牌。 0.1.2边坡绿化不得遮挡路侧标志牌,保证有效距离内可清晰地识别标志牌;边坡绿化施工应按照设 计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 10.1.3互通立交区绿地整理、排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树木种植不应影响行车安全视距,在行车河流点 之前,应保证一定的停车视距,禁止栽植遮挡视线的树木。 0.1.4取、弃土场绿化应充分覆盖裸露的地表,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10.1.5隧道扣进出的中央分隔带或三角带宜考虑遮光的种植用途,边仰坡种植攀援植物不得侵占隧道 建筑边界。 10.1.6对绿化效果不符合约定、植物大面积死亡的,交工验收不予通过。 10.1.7对交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整改计划和缺陷责任期管养计划报送监理 及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10.1.8缺陷责任期满后,施工单位应对绿化工程进行全面自检,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应向项目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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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部门、项目法人和接养单位等有关单 位组成终止缺陷责任核查工作组,对绿化工程成活率、绿化效果进行最终整体检验GB/T 39796-2021 动车组玻璃隔声性能试验方法.pdf,审查承包人提出的 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10.2.2绿化附属设施的质量应参照GB50300的要求验收。 10.2.3竣工验收不予通过时,施工单位应完善至通过为止。 0.2.4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当按养护标准进行养护

DB36/T796.4—2021附录A(资料性)质量检验评定表表A.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所属单位工程:所属建设项目:工程部位(桩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基本要求规定值或实测值或实测偏差质量评定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23567810实测项目外观质量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监理意见检验负责人:检测:记录:复核:年月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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