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210-2022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标准.pdf

DB37T 5210-2022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1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67931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5210-2022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标准.pdf简介:

DB37T 5210-2022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

中国海洋大学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 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张志华王殿斌吕三和乔社焦俊超赵民 胡振彪闫强刚王海银肖代胜谭权史晨晓 乔‧新 高凤怀 苏玉玺王会军刘红军尚耀宪 孟宪超 主要审查人员:戴一鸣刘俊岩盛根来郑全明单宝艳罗永现 陈圣任宪存罗学俊

1.0.1为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提升勘察质量管理标准化 与信息化,编制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的信息化管理 1.0.3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应组织建立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 称“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对工程勘察质量行为进行信息化监管。工程勘察各相 关单位,应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采集、上传和利用相关信息。 1.0.4山东省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CJJ∕T 49-2020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标准2.0.1质量管理信息informationofqualitymanagement

管理系统采集或利用的,用以评价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效果的有关外业钻探、 试验阶段的人员、时间、位置和进度等信息。 2.0.2信息化管理系统informationmanagementsystem 采用“互联网+”模式,通过地理信息等技术建设的用以控制工程勘察质量 的软件系统。 2.0.3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informatizationmanagementof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quality 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工程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 进行监督和评价

2.0.4 基础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参与工程勘察工作的相关单位的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 2.0.5过程信息informationinprocess 工程勘察项目及其实施过程中形成或传递的信息。 2.0.6异常警示abnormalmessagealert 通过对勘察工作质量管理信息的评价,做出的对异常操作过程及结果的不符 合判定或警告、提示。

3.0.1应按照勘祭工作流程,对工程勘察过程质量进行信息化管理 3.0.2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应满足实时、实地、实人管理要求,以及提升勘 察单位内部管理和促进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行业管理的要求。 3.0.3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 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3.0.4工程勘察项目有关责任人员应按本标准规定,采集和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经 所需各类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0.5工程勘察外业及土工试验质量管理信息应在现场采集,实时上传,信息修 改应留痕,并可追溯

4.1.1勘察单位应依据《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GB/T50379有关规定, 健全勘察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勘察工作的工作流程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勘察现场 工作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4.1.2工程勘察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现场工作(包括技 术交底及勘探、测试、取样工作)、室内试验、内业整理(包括资料整理与报告 编制、报告审核)、施工图审查、资料归档及后期服务等环节。其中,勘探外业 实施及室内试验是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应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 4.1.3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勘察项目现场质量管理信息的上传工作,也可授权勘察 项目有关人员上传现场质量管理信息。 4.1.4所有勘探孔的质量管理信息均应按本标准要求上传。

4.1.5施工图审查应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核查勘察项目过程信息,辅助

3.7过程信息数据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日

4.4.1外业进场前,勘察单位应登录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注册,填报项目信 息。填报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4.3.1条、第4.3.2条及附录B的规定。 4.4.2外业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并应组织填写设备进 场验收单。签署的相关记录和现场的交底过程应拍照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 4.4.3勘探过程应符合《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标准》JGJ/T87的有关规 定,勘探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孔编号、类型、设计孔深; 2钻机开孔照片; 3钻机终孔照片; 4勘探记录照片或电子文档: 5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为主要勘探手段时,应按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分别拍摄施工场景照片,并应拍摄显示触探测试结果的照片。 4.4.4土试样取样应符合《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标准》JGJ/T87的有关 规定,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土试样照片,应显示土试样样品及土试样标签中的样品编号、取样深度、 取样日期、野外定名等信息: 2分段拍摄的全孔岩芯照片中,土试样采取位置应做标识。 4.4.5原位测试可上传过程照片和结果照片。 4.4.6有关质量管理信息的照片拍摄质量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4.4.7勘探外业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的项目组成员应在信息化管理系统 中确认完工

4.5.1试验室应将试验委托单及土试样照片及时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 4.5.2土试样开封、试样制备时,应将开土记录单以照片或电子文档形式及时上 传信息化管理系统

4.5.3土工试验宜上传试验过程数据。

4.5.4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委托内容、数量、批次应与样品一致; 2所有试验操作在试验室内完成,位置偏差应符合要求: 3接收样品与完成试验、出具成果的时间节点应真实。 4.5.5各批次土工试验结束后,相关试验人员应将各批次的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及 时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最后批次成果报告上传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确认 完工。

4.6.1工程勘察项目的相关方包括勘探劳务、土工试验等分包单位和施工图审查 机构等,相关方单位信息应按本章第4.2节要求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 4.6.2分包单位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人员可接受项目负责人授权,协助勘 察单位上传分包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信息

4.6.3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勘察成果报告时,应对勘察单位在信息化管理系统 中上传的过程信息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生成的质量管理信息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提 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应填写以下信息: 1勘察单位是否上传外业质量管理信息;勘察报告中如有土工试验成果,试 验单位是否上传试验的质量管理信息; 2上传勘探孔数量与勘察报告使用勘探孔数量是否一致; 3系统是否生成质量管理信息评价报告; 4质量管理信息评价报告结论

5.1.1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运 维部门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成果。 5.1.2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部门应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2.1勘察单位和各相关方应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和项目过程 信息。 5.2.2勘察单位和各相关方应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工作质量评估和管理绩效 评价。 5.2.3勘察单位和各相关方应对系统的异常警示进行追踪,并要求项目负责人进 行整改。

5.2.1勘察单位和各相关方应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和项目过程 信息。 5.2.2勘察单位和各相关方应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工作质量评估和管理绩效 评价。 5.2.3勘察单位和各相关方应对系统的异常警示进行追踪,并要求项目负责人进 行整改。

5.3.1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部应根据管理系统设定的功能权限,实时查看项目 信息,分析异常警示及其他信息,并向勘察单位反馈。 5.3.2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部门应对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信息评价报告的结果进行 评估。 5.3.3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部门应定期对所负责地区的勘察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 统计分析,向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系统运行评价报告”和年度“运行管 理报告”。

6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要求

6.1.1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保持7×24不间断运行,运维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 5.1.2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提升异常 警示、信息识别、质量评价等功能。 6.1.3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人员、位置、时间、设备等自我举证和信息追溯功 能。 5.1.4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数字化审图系统、勘察单位诚信考核系统、上级工程 勘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实现互联互通。 5.1.5信息化管理系统宜采用SaaS云平台技术架构。

6.2.1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库字典可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 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设计。 6.2.2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要求,数据库结构应符 合附录A、附录B的规定,并应满足可扩展。 6.2.3信息化管理系统宜采用国产数据库DB32∕T 4340-2022 沥青红外光谱法相似度识别与SBS含量试验检测规程,数据库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 安全

6.3.1信息化管理系统应根据勘察内外业工作特点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合理规划 功能模块,设计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运维等功能。 6.3.2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包括桌面端和移动端,其中桌面端可以基础信息录入、 过程信息管理和相关方管理为主,移动端可以勘察外业和室内试验等质量管理信 息采集为主。 6.3.3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质量管理信息真实性验证功能,采用符合国家规定 的电子地图与定位系统,内外业质量管理信息录入时需采集操作时的照片、位置

时间和操作人员。系统应具备异常警示功能,可实现实时异常提醒及项目异常警 示统计分析。 6.3.4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桌面端应兼容主流操作系统与浏览器,移动端应兼容手 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和主流操作系统。 6.3.5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用户认证和权限管理功能,并可根据实际需 要拓展。 6.3.6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自动生成项目质量管理信息评价报告功能,

6.4支撑环境与网络安全要求

6.4.1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撑环境应共享已有政务云基础设施,并与互联网连接。 6.4.2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库存储和备份应做好存储空间的元余及增量设计,满 足数据量不断增长的需求。 6.4.3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应与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6.4.4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建立数据备份与容灾机制,保障数据安全和系统不间断 运行。

附录A基础信息数据要求

DB34∕T 1860-2013 建设工程勘察技术资料归档整理规程可按表A.0.1执行。 表A.0.1单位信息数据要求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