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209-2022 智能建筑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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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屏蔽罩必须可靠接触,线缆屏蔽层应与接插 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屏蔽层不能受力。 5.3.16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屏蔽层不能受力。 5.3.16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盒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 艺要求: 2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光纤连接盒面板应有标识: 4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规定。 5.3.17各类跳线的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跳线缆线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识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 系统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8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新

1施工过程中T∕CCMA 0078-2019 土方机械 排气烟度液压挖掘机测量方法,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表,并严格按设计图纸或有关规范 进行施工; 2工程变更必须经设计、建设、监理三方同意,并有各方签字的变更文件及记录;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自查,并做好随工检 验和验收记录; 4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人员应加强随工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5.3.20工程实施中的各种记录、文档和资料必须完备

5.4.1综合布线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规定。 5.4.2系统集成商在施工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要求对工程安装质量、观感质 量和系统性能检测项目全部进行检查,并填写系统自检表。系统自检表格式可参照《综合布 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附录A。 5.4.3综合布线系统的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每条链路进行电气性能检测,评定系 统的电气传输性能指标及工程质量。专用测试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3类、5类、5e类对绞电缆链路和信道进行测试,专用测试仪器应满足二级精 度要求,对于6类以上对绞电缆进行测试,专用测试仪器应满足三级精度要求; 2专用测试仪器应能测试单模和多模光纤链路; 3专用测试仪器应有输出端口,以将所存储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或打印机,进行 报告处理和文档管理; 4专用测试仪器应具有合格证及计量检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4.4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时,双绞线和光纤链路应全部检测。

1)对绞电缆配线链路(信息点)按《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附录B的指标 要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信息点判为不合格。对绞电缆干线链路(线对)按连通性、 长度、衰减和串扰等进行检测,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线对判为不合格; 2)光缆布线链路检测结果不满足《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中附录C的指标 要求,则该光缆布线链路判为不合格; 3)允许未通过检测的信息点、线对、光缆链路经修复后复检。 2综合合格判定: 1)光缆链路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缆链路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2)对绞电缆链路检测时,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一次检测通 过。不合格点(线对)必须予以修复并复检。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大于1%,则视为 检测不合格; 3)全部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1.1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信息网络系统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检测验收。 5.1.2信息网络系统是用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将分散在不同地点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 算机系统互相连接,按照国际标准的网络协议进行数据通信。 6.1.3信息网络系统包括局域网系统、无线局域网系统、网络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御系统 和接入网系统(包括光纤接入系统、光纤同轴混合接入系统(HFC)和宽带无线接入系统) 5.1.4信息网络系统应能为建筑物的使用者提供快捷、有效、安全及可靠的信息通信服务 包括语音、数据、图文、图像等多种媒体的通信服务,应具有良好的安全保密功能 5.1.5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信息系统的要求,并能适应计算机网络向数字化、智能化、综合 化、宽带化、个人化发展以及多网融合的趋势。

6.1.7信息网络设备均应具备国家部门颁发的入

息网络设备均应具备国家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6.2.1设计要素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信息网络系统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说明:含系统选型、规模与容量、机房位置、功能说明及各项技术指标。 2施工图纸:系统图、机房设备布置图、机柜设备摆放图、设备清单表、IP地址 表、设备端口接线图及相关的附加图纸。

6.2.2信息网络系统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6.2.3网络级安全管理应包含下列内容:

1对网络交换机的安全管理,保证网络的止常运行(比如安全插卡或者旁挂安全设备); 2提供链路层加密,保证数据在广域网上传输的安全性: 3配置防火墙,保证内部网的边界安全; 4划分虚拟局域网(VLAN)

DL/T 5344-2018 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6.2.5光纤接入网络的设计应符合《自动交换光网络》GB/T21645的规定

6.2.6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应符合《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设计规范》YD/T5120、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的规定; 6.2.7计算机局域网的设计应符合《信息处理系统局域网第3部分:带碰撞检测的载波侦听多 址访问CSMA/CD的访问方法和物理层规范》GB15629.3、《信息技术局域网和城域网第5 部分:令牌环访问方法和物理层规范》GB15629.5及《信息处理系统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FDDI)第1~3部分》GB/T16678.1~3的规定; 6.2.8无线局域网的设计应符合《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 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5.8GHz频段高速物理层扩展规 范》GB15629.1101和《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 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较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 GB15629.1102的规定。

5.3.1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机网络机房及各楼层弱电井应装修完成并且无灰尘,满足电器安装环境要求; 2信息网络系统机房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的有关规定; 3综合布线系统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专业检测验收,光线配线架、网络配线架等连线 要有止确、清晰的打印标签,杜绝手写标签。相关文档齐全; 4计算机网络机房及各楼层弱电井供电系统应稳定,并按照设计要求配备UPS等; 6.3.2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外观整洁,无明显损伤; 2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入网许可证等证书 其各种电气性能指标及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3有序列号的设备必须登记设备的序列号 4网络设备开箱后加电自检,查看设备状态指示灯的显示是否正常,检测设备启动是 否正常; 5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厂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3.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原则上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 规定; 2设备要依据设计的位置安装,不得擅自更改安装位置; 3工程变更必须经设计、建设、监理三方同意,并有各方签字的变更文件及记录; 4网络设备安装应使用专用机柜;网络设备应安装整齐,固定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 高端设备的信息模块和相关部件应正确安装,空余槽位应安装空板;设备之间应留有空隙, 空隙应不小于1U; 5设备上的标签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网络地址,跳线连接应稳固,走向清楚明确,线 缆上应有标签: 6设备调试前应有详细的规划方案,包括拓扑结构、VLAN划分、IP地址规划、管理 地址规划、密码管理、业务需求等; 7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随工检验。施工检验包括设备和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检验 生

6.3.1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2设备要依据设计的位置安装,不得擅自更改安装位置; 3工程变更必须经设计、建设、监理三方同意,并有各方签字的变更文件及记录; 4网络设备安装应使用专用机柜;网络设备应安装整齐,固定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 高端设备的信息模块和相关部件应正确安装,空余槽位应安装空板;设备之间应留有空隙, 空隙应不小于1U; 5设备上的标签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网络地址,跳线连接应稳固,走向清楚明确,线 览上应有标签: 6设备调试前应有详细的规划方案,包括拓扑结构、VLAN划分、IP地址规划、管理 也址规划、密码管理、业务需求等: 7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随工检验。施工检验包括设备和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检验 安装质量检验等,随工的自检报告中应有检测结果:

8工程施工中的各种记录、文件和工程档案必须完备; 9施工过程所需的专用工具、仪表、专用软件等必须符合设计施工规定; 6.3.4信息网络系统使用的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的商品软件的名称、版本、授权用户(结点)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 授权许可证。 2所用的自行开发的软件,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软件文档和评测中心的评测报告,其功 能、性能、操作界面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用软件系统的综合调试必须有现场调试记录或相应资料,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4应用软件系统应根据合同要求设定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必须有完整的运行记录和 维护报告。 5各子网设置、路由、网络用户的建立等应符合系统安全要求,满足系统拥有者的安 全要求,满足系统拥有者的需求,信息流配置方案合理; 6应对用户提供信息网络系统的使用及管理培训,并留有用户参与培训的记录

信息网络系统的检测应包括连通性检测、路由检测、容错功能检测、网络管理功能检测 业务功能检测、WLAN性能检测等

6.4.1连通性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网络设备的连通图,网管工作站应能够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 2各子网、VLAN、虚拟专网内用户之间的通信功能检测:根据配置方案的要求,允 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无法通信;并 保证网络结点符合设计规定的通讯协议和适用标准; 3根据配置方案的要求(CJJ 89-201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 副本,检测局域网内的用户与广域网之间的通信能力: 6.4.2路由检测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网 络路由设置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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