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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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pdf简介:

"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是针对青海省境内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的一种定价和计费标准。这个定额是在2020年发布的,它详细规定了各类建筑和装饰工程项目的工料消耗、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的计价依据和计算方法。

这个定额是建筑工程行业的重要参考文件,它对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投标、工程结算、成本控制以及工程造价审核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具体内容可能包括各类工程的分类、定额项目的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单价计算公式等,旨在确保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也是政府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工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计价定额,且定额会随着建筑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动,因此实际使用时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四)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桩、灌注桩2节,共120个定额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 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 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五、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计算,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六、预制桩 (一)单独打试桩、锚桩,按定额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计算。 (二)预制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按定额相 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三)预制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定额相应项 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打桩或在地 评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四)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五)预制桩工程,若遇送桩时,可按打桩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送桩深度 系数计算:

(六)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定 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桩位半径在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 内运输,按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第四节构件运输1km以内的相应定额 目计算。 (七)本章定额内未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主管桩钢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 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定额项目执行。 (八)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若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本章钢管桩 填芯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七、灌注桩 (一)回旋、旋挖、冲击、冲孔成孔等灌注桩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入岩项目,入 岩指钻入的较软岩、较硬岩或坚硬岩。 (二)旋挖成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灌注桩等项目按湿作业成孔考虑,若采用干作 业成孔工艺时,应扣除定额相应项目中的黏土、水和机械中的泥浆泵。 (三)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灌注桩 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四)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 (五)人工清桩孔石渣项目,适用于岩石被松动后的挖除和清理。人工挖孔桩入岩指挖 入的较软岩、较硬岩或坚硬岩。 (六)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填土执行“第一 章土方工程”中松填土相应定额项目,填碎石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填 铺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0。

(七)螺旋桩、人工挖孔桩等干作业成孔桩的土石方场内、场外运输,执行“第一章土 石方工程”中相应的土石方装车、运输定额项目。 (八)挤扩支盘钻孔未包括成孔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成孔方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九)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泥浆 罐车运淤泥流砂相应定额项目。 (十一)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钢筋笼、铁件制安项目商业广场项目工程钢筋工程施工方案,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五章混凝土 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 (十二)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沉管灌注桩的预制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小型构件定额项目。 (十三)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若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 变。 (十四)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若设计采用侧向注浆,按其定额项目人工 机械乘以系数1.20计算。 (十五)桩底(侧)后压浆已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径不同因素,若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六)本章用到粘(黄)土定额项目,若为就地取土不计土价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丁、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

(二)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尺寸以桩体质量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尺寸以数量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 算。 (四)打桩工程的送桩均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相应 的送桩工程量。 (五)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电焊接桩,按设计尺寸以接桩头的数量计算。 (六)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截桩长度≤1m时,不扣减相应 桩的打桩工程量;截桩长度>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成品构件价 格不变。 (七)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凿桩头 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桩头长度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 算;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冲孔桩、扩孔桩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高度(设计 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按1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沉管桩、螺旋桩灌 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按0.5m)乘以桩 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八)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计算。 二、灌注桩 (一)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扩孔桩、螺旋桩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 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项目工程量按实际入 岩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冲孔桩机带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 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三)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冲孔桩、扩孔桩、螺旋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 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 冲孔桩、扩孔桩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1m计算。螺旋桩加 藿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四)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 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五)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 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 算。

(六)静钻根植桩 1.成孔工程量按成孔深度乘以成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深度为原地面至设计桩 底的长度,设计桩径是指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外径。 成孔工程量=1/4×元×[(成孔深度一扩底高度)×(设计桩径十0.1)²十扩底高度 X(扩底直径) 2.注浆工程量由扩底以上部分(桩周)和扩底部分(桩端)组成,其中: 扩底以上部分(桩周)工程量=1/4×元×(设计桩长一扩底高度)×(设计桩径十0.1) X0.3 扩底部分(桩端)工程量=1/4×元×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 3.植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挖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 面积,以体积计算。 (八)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护壁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九)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护壁和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 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25m 计算。 (十)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 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十一)泥浆运输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十二)桩孔回填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加灌长度的顶面乘以桩孔截面积 以体积计算。 (十三)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 (十四)注浆管、声测管理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 以长度计算。 (十五)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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