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818-2021 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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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818-2021 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ECS 818-2021 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项关于核电厂建筑物外观缺陷检测的技术标准。这项规程主要针对核电厂的建筑或结构物,规定了外观缺陷的检测方法、程序、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核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建筑物的耐久性。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检测对象:规定了适用的核电厂建筑物范围,如反应堆厂房、冷却塔、安全壳、输能系统等。

2. 缺陷类别:明确了外观缺陷的分类,如裂缝、变形、腐蚀、涂料脱落等,并对每类缺陷的判定标准和处理建议进行了规定。

3. 检测方法:详细描述了各种外观缺陷的检测手段,如目视检查、摄影测量、非破坏性检测等。

4. 数据处理与分析:规定了缺陷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的流程。

5. 质量控制与维护:强调了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如何通过缺陷检测来指导维护和修复工作。

6. 条文说明:对规程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帮助执行者理解和应用。

该规程对于核电厂的运营维护、安全评估以及建筑物的寿命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它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外观缺陷检测标准,确保了核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T/CECS818-2021 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钢制烟窗外观缺陷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烟的地基 基础、筒壁及支撑结构、内衬或隔热层、防腐层及附属设施的缺陷 检测; 2内衬缺陷检测宜重点检查气体流出物对内衬腐蚀情况; 3防腐层的外观缺陷应包括防腐材料的种类、老化、腐蚀、开 裂、渗流及完整性等缺陷,耐腐蚀合金类防腐层尚应检查焊缝、锈 蚀和局部缺陷;

4附属设施的外观缺陷检测应包括爬梯、避雷接地装置、航 空标志及各层平台的完整性、变形、锈蚀、与主体结构的锚固及连 接情况。

6.2.10核电厂组合结构的外观缺陷检测应符合

1钢结构分项工程的外观缺陷检测应按本规程第6.2.1条~ 第6.2.8条的规定执行DB21∕T 3411-2021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智慧养护技术标准,混凝土结构的外观缺陷检测应按本规程 第5.4.3条、第5.4.4条的规定执行; 2钢板混凝土等组合结构应重点检查钢板空鼓分布情况,检 查内容和方法宜按本规程第5.2.4条和附录B的规定执行。

7.1.1根据外观缺陷检测结果,可按下列规定对缺陷迁

1符合核电厂上游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且 不影响结构耐久性,应归为一类缺陷。运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 进行后续维修。 2不符合核电厂上游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 但影响结构耐久性,应归为二类缺陷。运营单位宜及时进行维修 3不符合核电厂上游文件的要求,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且 严重影响结构耐久性,应归为三类缺陷。运营单位应立即进行维 修,并宜对结构整体进行可靠性鉴定。 7.1.2核电厂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工作完成后,应编制并向 委托方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艺系统、设备布置概述; 3 检测的目的、范围、内容等; 4 检测的依据; 调查检测结果,检测试验的项目、方法; 6 缺陷检测结果汇总与原因分析; 7 缺陷评价结果; 缺陷处理措施意见与建议; 9 附件:主要现场调查检测记录,附图、附表。

化方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工艺系统、设备布置概述; 检测的目的、范围、内容等: 4 检测的依据; 5 调查检测结果,检测试验的项目、方法; 6 缺陷检测结果汇总与原因分析; 7 缺陷评价结果; 8 缺陷处理措施意见与建议; 9 附件:主要现场调查检测记录,附图、附表

A.0.1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检测范围应为预应 以上的全部表面。宜将安全壳分成易出现受力裂缝的敏感区 存在一般缺陷的非敏感区域。

以上的全部表面。宜将安全壳分成易出现受力裂缝的敏感区域和 存在一般缺陷的非敏感区域。 A.0.2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敏感区域应包括下列区 域: 1 截锥体加腋区域; 2 扶壁柱及其周围1m区域; 环梁区域变截面下部3m内区域; 4 穹顶区域; 5 设备闸门加腋区及周围2m区域; 6 人员闸门外扩1m区域; 7 主蒸汽管道贯穿件外扩1m区域; 8 地坑贯穿件区域。 A.0.3 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外观缺陷非敏感区域应包括下列区 域: 圆柱形墙与穹顶起弧段连接处穹顶后浇区域; 2 圆柱形墙区域; 3 预应力廊道区域; 4 筱基外表面区域。

附录B空鼓标注方式及面积计算方法

B.0.1钢衬板上的空鼓缺陷,宜用油性记号笔在钢衬板上标记 出空鼓缺陷的外形,并应对每个空鼓缺陷进行编号,将缺陷的相对 位置、尺寸大小记录于原始检录上。 B.0.2空鼓缺陷的标记宜符合下列规定: 1将钢衬板左上角作为坐标原点,钢板的上边缘定为X轴 线,钢板的左边缘定为Y轴线; 2宜从钢板左侧对每个缺陷按序编号。编号原则宜为由左 到右,由上到下(图B.0.2)。

图B.0.2空鼓缺陷测量示意图 i,i十1一缺陷的编号;X;,Y;一第i个缺陷的中心位置坐标; X,+1,Y;+1一第i+1个缺陷的中心位置。

B.0.3空鼓缺陷尺寸的测量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记号做完后,测量缺陷的长度(L:)和宽度(W)(图 B. 0. 1) ; 2在对应缺陷最大值的若干个点处测量缺陷尺寸的长度和 宽度; 3以近似椭圆的计算方法计算缺陷表面区域的面积,可按下 式计算:

式中:S 缺陷计算面积(m); 元 圆周率; L; 缺陷长度(m); W: 缺陷宽度(m)。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 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 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 《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NB/T 20003.7 《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NB/T20017 《压水堆核电厂设施设备防护涂层规范第3部分:涂层系统受 Y射线辐照影响的试验方法》NB/T20133.3 《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TS154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 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 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 《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NB/T 20003.7 《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NB/T20017 《压水堆核电厂设施设备防护涂层规范第3部分:涂层系统受 Y射线辐照影响的试验方法》NB/T20133.3 《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TS154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作

1总 则 ( 31 ) 3 基本规定 (33) 3. 1 检测条件 (33) 3.2检测程序及区域划分 (33) 3.3工作内容 (34) 4基本情况调查 ( 35 ) 4.1一般规定 (35) 4.2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 (35) 4.3建(构)筑物的现状调查 (35 ) 5混凝土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 (37) 5.1一般规定 ( 37) 5.2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 (37) 5.3海工混凝土建(构)筑物 (38) 5.4其他混凝土建(构)筑物 (38 ) 6 钢结构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 (40) 6.1钢制安全壳 (40) 6.2其他钢制建(构)筑物 (40) 缺陷分类和检测报告 (42) 附录A预应九混凝土安全壳缺陷检查区域划分 43

1总 则 (31) 3 基本规定 (33) 3. 1 检测条件 (33) 3.2检测程序及区域划分 (33) 3.3工作内容 (34) 4基本情况调查 (35 ) 4.1一般规定 (35) 4.2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 (35) 4.3建(构)筑物的现状调查 (35 ) 5混凝土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 (37) 5.1一般规定 ( 37) 5.2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 (37) 5.3海工混凝土建(构)筑物 (38) 5.4其他混凝土建(构)筑物 (38 ) 6钢结构建(构)筑物外观缺陷检测 (40) 6.1钢制安全壳 (40) 6.2其他钢制建(构)筑物 (40) 7 缺陷分类和检测报告 (42) 43

表1我国主要核电机型核安全相关建(构)筑物清单

1.0.3凡本规程涉及的其他有关方面问题,例如高空作业、受限 空间、现场用电等均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标准的规定和核电 厂相关作业程序。

1.0.3凡本规程涉及的其他有关方面问题Q/GDW 11604-2016标准下载,例如高空作业、受限 空间、现场用电等均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标准的规定和核电 厂相关作业程序。

.0.3凡本规程涉及的其他有关方面问题,例如高空作业、受 空间、现场用电等均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标准的规定和核日 相关作业程序。

性进行的系统性的再评价,以应对老化、修改、运行经验、技术更新 和厂址方面的积累效应,目的是确保核电厂在整个使用寿期内具 有高的安全水平。定期安全审查是核安全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对 于维持核电厂长期安全运行,对于许可证持有者延长核电厂寿期 的要求(即要求核电厂超出许可证已确定的期限或超出由安全评 价所确定的期限继续运行来说,定期安全审查是一种关键的核安 全监管手段。定期安全审查通过考虑核电厂老化、修改以及可接 受的现行的安全标准,为许可证发放依据持续有效再次提供保证。 因此,本规程建议在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时,建议进行建(构)筑物 外观缺陷检测

理体系,以及时掌握建(构)筑物外观质量状况并为后期延寿提供 依据。电厂建(构)筑物缺陷检测原则上应由获得国家资质认定 (CMA)和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专业机构承担,其认可项 目、技术能力应满足检测要求。日常预防性维修检测工作可不对 资质进行要求,但检测能力应满足电厂相关技能管理规定。

3.2检测程序及区域划分

本规程制定的检测程序,是根据我国核电厂建构物外观缺

DB23/T 2772-2020 黑龙江省城镇二次供水系统智慧泵房应用技术规程.pdf3.2.1本规程制定的检测程序,是根据我国核电厂建

陷检测的实践经验确定的。执行时,可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具体 安排。例如,若遇到简单的问题,可予以适当简化;若遇到特殊问 题,可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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