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43-2021 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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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243-2021 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pdf简介:

JTS/T 243-2021《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是中国交通行业标准中的一项技术规范,它主要针对港口能源消耗的在线监测系统提出了一套建设和运行的标准。这个规范的出台,旨在推动港口行业能源管理的现代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涵盖了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总体设计、设备选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和展示,以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它强调了系统应能实时监测港口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如电力、燃油、燃气等,通过数据分析,提供决策支持,帮助港口管理者优化运营,降低能源成本,同时满足环保法规的要求。

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设立能源基准线、实施能效改进措施、建立能源消耗预警机制等内容。此外,还涉及到了系统的安全防护、数据保密和隐私保护等方面,以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总的来说,JTS/T 243-2021《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是推动港口行业绿色、智能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

JTS/T 243-2021 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规范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升港口能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 绿色港口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 1.0.3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0.1为规范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升港口能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

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202

通过在港口用能设备上安装能耗计量装置DB62/T 4109-2020 荒漠生态气象观测方法,采用有线或无线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 耗数据,实现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与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总称。

2.0.2采集系统Accuisition Systcm

被测单元自动采集信息过程中所需设备的总称,主要包括能耗计量装置、数据来 集器

3.0.2港口设备设施能源消耗量监测应包括装卸生产能源消耗量、辅助生产能源消耗量 和附属生活能源消耗量: 3.0.3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不应影响港口装卸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活 的既有功能

.0.4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被监测项目的相关标准所规定的允许范围以内, 3.0.4.2监测仪表、设备之间宜采用标准的工业通信协议: 3.0.4.3使用公共通信网络传输数据应配置防病毒系统: 3.0.5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技术应符合技术发展的方向,选择先进、成熟 的技术和设备,并易于扩展、维护和升级:

3.0.6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宜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结合现场实际合理 设计,

3.0.6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宜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结合现场实

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202

4.1.1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应包括采集系统、传输系统、存储系统、处理系统和运 营管理系统

4.1.2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应采用能独立运行的监测网络,系统结构宜分散采 集、集中管理: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处理、系统运行状态监控 和故障诊断等功能

4.1.3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设计应依据港口类型和规模、环境条件、监测点布置与数 量、管理模式等因素,遵循实用性和适用性的原则,结合港口作业量等相关数据进行能效 分析, 4.1.4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升级宜在数据存储、分析等方面与大数据技术 相结合,并预留数据交互的接口

4.1.3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设计应依据港口类型和规模、环境条件、监测点布 量、管理模式等因素,遵循实用性和适用性的原则,结合港口作业量等相关数据进 分析

4.1.5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

4.2.1采集系统应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燃油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等设备

4.2.2采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4)设直系统内各米果设备数循米果同期: 4.2.3计量装置准确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能源计量导则》(JT/T1258)的有关 规定, 4.2.4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总能耗、分项能耗应采用智能化、具有数据远传功能的电表进行计量,其余电 能计量装置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准确度、安装条件等综合考虑: 4.2.4.2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 数、有功电能、无功功率等功能, 4.2.4.3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有功不应低于1.0级,无功不应低于2.0级, 4.2.4.4电能计量装置应具有计量数据输出功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功能电

4.2.4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总能耗、分项能耗应采用智能化、具有数据远传功能的电表进行计量,其余电 计量装置的选用宜根据投资、测量准确度、安装条件等综合考虑: 4.2.4.2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 改,有功电能,无功功率等功能

能表通信协议》(DL/T645)的有关规定

4.2.4.5电能计量装置应至少能存储前12个月或前12个抄表、结算周期的数据,仪 表电源失电后,所有存储的数据保存时间应至少为12个月: 4.2.4.6测量值显示位数不宜少于8位, 4.2.4.7电流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级,其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流互感器》(GB1208)的有关规定: 4.2.4.8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有逆功率的回路时,应采用具有双向电能计量的电能计 量装置

4.2.5电能计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电能计量设计应付合下列规定: 4.2.5.1入户总变压器出线侧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4.2.5.2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均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4.2.5.3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等大型设备的变压器出线侧,按作业设备供 电回路、控制回路、辅助回路宜分别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4.2.5.4功率不小于100kW的用能设备应至少设置一个监测点位,对于作业过程不 少于三个工序的用能设备宜设置多个监测点位: 4.2.6燃油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1计量准确度应符合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的要求 4.2.6.2燃油计量装置应具有采集瞬时耗量、累积耗量的功能 4.2.7燃油计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7.1用能单位的总输入侧应设置计量装置: 4.2.7.2能独立完成生产作业或辅助生产的耗能系统和设备应设置计量装置: 4.2.8电能计量装置和燃油计量装置宜实时显示监测所得数据,宜选用液晶屏幕显示 方式 4.2.9美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4.2.9.1数据采集器应具有本地配置和管理功能,并支持软件升级 4.2.9.2一台数据采集器应支持不少于32台计量装置设备数据采集: 4.2.9.3数据采集器应具有识别和传输计量装置运行状态的能力,支持对数据采集接 口、通信接口以及与采集器连接的计量装置的故障定位和诊断,并将故障信息及时传输到 系统管理服务器,支持数据加密、断点续传、域名系统(DNS)解析: 4.2.9.4数据采集器应以模块化功能配置支持不同的数据采集应用,支持本地数据传 输和远程数据传输, 4.2.9.5采集周期应能根据能耗数据需要采集或自动定时采集: 4.2.10与电能计量装置通信的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第4.2.9条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0.1数据采集设备的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基于Mordbus协议的工业 自动化网络规范》(GB/T19582)、《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的有关规定,每

4.2.9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

4.2.10.1数据采集设备的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基于Morhlus协议的工业 自动化网络规范》(GB/T19582)、《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的有关规定,每 个接口可独立配置

4.2.10.2数据采集器应根据应用需要配置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

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

标准RS485接口、RS232接口、以太网接口或无线网络接口: 4.2.10.3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在不断电情况下更换计量装置: 4.2.10.4数据采集器的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总线型、星型等连接方式,在不同的 车接方式下,数据采集器应有满足应用需要的通信端口,支持热插拨和即插即用, 4.2.11单体作业机械不设置数据管理服务器时应至少设置一台数据采集器, 4.2.12能耗数据的采集频率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置,但不应低于生产数据采集频率,

车接方式下,数据采集器应有满足应用需要的通信端口,支持热插拨和即插即用

4.3.1数据传输系统的性能、技术指标应保证能耗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及控制中心能 耗数据监控服务器之间可靠通信: 4.3.2传输方式的选取应综合考虑各类能耗计量装置的数量、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 件、信息容量和传输设备技术要求等因素: 4.3.3数据传输系统设计应对设备通信协议和通信通道进行配置: 4.3.4数据包格式应独立于软件和硬件,数据传输宜采用加密方式: 4.3.5当网络发生故障时,数据采集器应存储未能正常实时上报的数据,并在网络连接 灰复正常后进行断点续传

4.4.1数据存储系统应包括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数据的控制、存储、交换、供电等功能 模块,全部功能模块应支持热插拔和即插即用 4.4.2数据存储系统应可靠、稳定、可扩展、易管理、易使用, 4.4.3 数据控制功能模块应具有对存储系统进行配置、管理和控制的管理接口 4.4.4数据交互功能模块应具有支持数据交互的外部接口: 4.4.5电源功能应保障系统在最大功耗模式下正常运行:

模块,全部功能模块应支持热插拔和即插即用

(1)数据校核功能; (2)数据允余和及时修复功能; (3)断点续传功能,支持断点上传和断点下载数据: (4)扩展功能,可扩展存储容量或扩展存储系统规模; (5)数据压缩与解压功能;

4.4.7数据存储系统应与生产数据的采集频率相对应GB∕T 14094-1993 卤钨灯,至少存储前36个月

.4.7数据存储系统应与生产数据的采集频率相对应,至少存储前36个月的能耗数据 千应配有不间断电源,

.5.1处理系统应具备对接收的数据包进行校验、解析、分析等功能: 5.2数据校验应具备检查校验数据包合法性格式存储地址及数据采集时间正确性

4.5.2数据校验应具备检查校验数据包合法性.格式存储地址及数据采集

4.5.3处理系统应具备将原始能耗数据根据要求分类存储的功能: 4.5.4处理系统应具备将原始能耗数据采集时间规范化,采集频率、计量单位归 处理的解析功能

4.5.4处理系统应具备将原始能耗数据采集时间规范化,采集频率、计量单位归一化预 处理的解析功能 4.5.5处理系统应具备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分类分项、汇总和整合的功能, 4.5.6采用分布式系统架构的各级控制中心应统一时钟

4.5.5处理系统应具备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分类分项、汇总和整合的功能

DB51/T 2739-2020 自然教育基地建设.pdf4.6运营管理系统设计

4.6.1运营管理系统应具备运行界面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数据输入和输出、数 数据管理与分析、备份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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