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69-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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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69-2007).pdf简介: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69-2007.pdf)是一部地方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发布。该规程主要针对重庆市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和规定,目的是确保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果,以达到节能设计标准,减少能源消耗,改善居住环境。

该规程涵盖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择、施工方法、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后的验收标准等。它规定了具体的节能施工技术参数、检验方法和验收程序,以便于施工人员、监理和验收人员参考执行,确保居住建筑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同时,达到节能、环保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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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69-2007).pdf部分内容预览:

4.2.2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

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 10%,并不少于5处

CJ∕T 545-2021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检查。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温隔热材料层表面应平整洁净,接茬平整,线角顺 干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27的规定,

表4.2.27保温隔热材料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按表4.2.27执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10%,并不

4. 2. 28 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表4.2.28执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检香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2.29内保温、自保温墙体热桥部位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设

里: 由 可保温、自保温墙体热桥部位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

4. 2. 29[ 内保温、自保温墙体热桥部位的保温构造 计要求。

4.3.1本节适用于建筑屋面的节能工程,包括采

现浇保温材料及板材、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的 量验收。

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 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作开文 求和必安的家货科: 基层; 2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屋面热桥部位; ?

4.3.5屋面保温隔热系统的施工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

4.3.6种植屋面节能工程的做法可参照重庆市《种植屋面技2

4.3.7建筑屋面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参照《屋面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07 执行。

收规范》GB 50207执行。

.3.8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 没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

检验方法:观蔡、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 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4.3.9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

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4.3.10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 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 检。 检查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关 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度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抽查一处,每处10m,整个屋面抽查不 得少于3处。

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架空层内不 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²抽查一处,每处10m²,整个屋面抽查不 得少于3处。

4.3.13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 密。

4.3.13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户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²抽查一处,每处10m²,整个屋面抽查不 得少于3 处。

4.3.141 保温隔热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 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保温隔热层面积每100m?抽检一处,至少抽检3 处。

4.3.15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

4.3.15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坡向止确 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 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3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检验方法:观蔡、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抽查一处,每处10m,整个屋面抽查 得少于3处。

检查数量:每100m~抽查一处,每处10m,整个屋面抽查不 得少于3处。 4.3.16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 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

4.3.16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米 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 呆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抽查一处,每处10m,整个屋面抽查个 得少于3处。

4.4.1本节适用于建筑室内地面(包括底面接触

空或外挑楼板以及毗邻不采暖空间的楼板)节能工程的质量验 收。

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扣 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 保温材料粘结; 4 隔断热桥部位; 5 地面辐射采暖工程的隐蔽验收部位应符合《地面辐射供 瑷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4.4.4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

2当面积超过200m时,每200m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尺200m~也为一个检验批; 3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检验方法:观蔡、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 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4.4.6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

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4.8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 层进行处理。基层应平整,并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9地面保温层、隔热层、隔离层及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 告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

4.4.9地面保温层、隔热层、隔离层及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称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工 保温层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产 密。

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 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隔热措施。 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以及毗不采暖空 间的楼板的地面,应按照本规程第4.2节墙体的要求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穿越地面的金属 管道全数检查。

坡度。防水层宜设置在地面保温层上侧,当防水层设置在地面保 温层下侧时,其面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12保温和隔热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13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5.1居住建筑幕墙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

住建筑幕墙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参照重庆市

5.1.1本章适用于居住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 施工质量验收JIS A1108-1999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试验方法

5.2.1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设备、阀「门、仪表 管材、保温(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 责、规格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 代表)检查认可,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纪录。各种产品和设备 勺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示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杰数昌全数检杰

5.2.2居住建筑群采用集中的冷源和热源时,每栋居住建筑

户及其冷、热源站房设置的冷、热量及能耗计量装置应满足设计 要求JC∕T 470-1992 加工非金属硬脆材料用节块式金刚石框架锯条,应具有实现冷(热)量计量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查阅运行记录。

检香查数量:全数检香。 5.2.3集中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集中空调系统节 能工程采用的风机盘管机组和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采用的保温 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参数进行复验,复验 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 功率; 3保温(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香查数量:同一厂家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2%进行见证取样 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按其数量的2%进行 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家同一材质的保温(绝 热)材料见证取样次数不得少于2次。 5.2.4集中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 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 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温度调控装直和热计量装直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 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 量分摊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蔡检查;核查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5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安装除了应符合本规程第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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