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604-2013 浮法玻璃退火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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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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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604-2013 浮法玻璃退火窑简介:

JCT604-2013 是中国建筑玻璃与镀膜玻璃应用技术标准中的一个具体标准,它并不直接涉及浮法玻璃退火窑的简介。浮法玻璃退火窑,是浮法玻璃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浮法玻璃退火窑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的玻璃退火处理。浮法玻璃生产过程包括熔化、吹制、退火等多个步骤。退火窑的作用是将刚出炉的浮法玻璃带进行高温(一般在600-650℃)的缓慢冷却,以消除玻璃内部的应力,提高玻璃的平整度和耐热性能。在这个过程中,玻璃会在窑内以水平或倾斜的方式通过,以确保均匀的冷却。

JCT604-2013 标准可能涉及浮法玻璃退火窑的设计、建造、运行以及退火后的玻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玻璃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具体细节还需要参考该标准的详细内容。

JCT604-2013 浮法玻璃退火窑部分内容预览:

atglass anneal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C/T604一1995《浮法玻璃退火窑》,与JC/T604—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 代改变如下: 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1995年版第3章); 修改了整机性能要求中个别条款(见5.3.2、5.3.3、5.3.5、5.3.6、5.3.8和5.3.9,1995 年版5.3.2、5.3.3、5.3.5、5.3.6、5.3.8和5.3.10); 修改了试运转要求条款(见5.6.1和5.6.2,1995年版5.6.1和5.6.2); 修改了试验方法中个别条款(见6.36.5、6.7和6.13,1995年版6.2~6.4、6.6和6.7);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1995年版第7章): 增加了型式、型号与基本参数(见第4章); 增加了安全环保要求(见5.2.55.2.7); 增加了技术要求(见5.6.1.4); 增加了试验方法(见6.1、6.2、6.8~6.12和6.14); 增加了判定规则(见7.4); 删除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1995年版第4章): 一删除了整机性能要求中个别条款(见1995年版5.3.9); 一删除了试验方法中个别条款(见1995年版6.1)。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建材机械厂、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淮祥、赵宏勋、刘岩、郭梦飞。 本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浮法玻璃退火密(以下简称退火窑)的术语、型式、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浮法玻璃退火密。

《电工术语 小功率电动机 GB/T 2900.27-2008》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退火窑基本参数见表1。

5.1.1退火窑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不 要求应按国家标准、建材及机电行业有关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 5.1.2图样上切削加工部位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应符合GB/T18042000表1~表3中m级的规定, 铸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6414一1999表1中CT12级的规定。 5.1.3'钢焊接件质量应符合JC/T532一2007的规定,其中焊接接头表面质量不应低于表2中的IV级; 焊接件图样上没有标注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3中的B级规定:焊接件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 表6中F级规定。 5.1.4主要配套件(风机、蝶阀、电加热、电机、减速机)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5减速机、传动箱、润滑油槽和管接头等不允许渗漏。

5.2.6钢直梯、钢斜梯、工业防护栏和钢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1一2009、GB4053.2一2009和GB 4053.3—2009的规定。 5.2.7设备上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3.1整机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退火窑A、B、C区各节壳体内填装保温材料,其保温性能应符合GB/T3003一2006和G

5.3.1整机基本参数应符合表的规定

元7的规定,填装应均习、充实 5.3.3退火窑冷却风管焊接应严密,不漏气。 5.3.4各电加热器的实际功率对额定功率的偏差应为土1.5%。 5.3.5工作现场温度不大于40℃,退火窑壳体外侧表面的温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退火窑壳体外侧表面温度

表3钢简表面针孔数量和孔径直径要求

表4钢辊简表面粗糙度

5.3.9 钢辊表面对轴线径向全跳动公差为0.2mm, 5.3.10辊子静平衡,辊面上的不平衡偏差,不大于辊子重量千分之二 5.3.11辊子轴头端面上应有材质和偏重方向的标记。

5.4 装配与安装要求

5.4.1退火窑相邻节的内、外钢壳的宽度错位误差应不大于3mm。 5.4.2退火窑壳体总长度偏差为土.12mm

5.4.4辊道的上表面沿设备纵向应在同一平面内,允许有缓和波浪形误差,其波峰与波谷对于基准尺 寸高度的偏差为±0.50mm。 5.4.5辊子中心线与退火窑辊道中心线垂直公差为0.10mm/m。 5.4.6相邻两辊的中心线,平行度允差在水平方向应≤0.20mm,垂直方向应≤0.30mm。 5.4.7相邻两辊子的重心偏移位置,应在相反方向。

5.4.4辊道的上表面沿设备纵向应在同一平面内,允许有缓和波浪形误差,其波峰与波谷对于基准尺 寸高度的偏差为±0.50mml。 5.4.5辊子中心线与退火窑辊道中心线垂直公差为0.10mm/m。 5.4.6相邻两辊的中心线,平行度允差在水平方向应≤0.20mm,垂直方向应≤0.30mm。 5.4.7相邻两辑子的重心偏移位置,应在相反方向。

5.5.1产品外表应平整、光洁、无飞边毛刺。 5.5.2退火窑壳体外表应涂耐热防锈油漆。除壳体内表面外,其余各非加工面应涂刷防锈漆,并符合 TC/T402—2006的规定。

产品外表应平整、光洁、无飞边毛刺。 退火窑壳体外表应涂耐热防锈油漆。除壳体内表面外,其余各非加工面应涂刷防锈漆,并符 02一2006的规定。

5. 6. 1冷态试运转

5.6.1.1退火窑辊道主副传动站电机切换平稳,传动部位应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 5.6.1.2轴承温升应不大于40K,减速箱油池温升应不大于35K。 5.6.1.3玻璃板在退火窑辊道内的跑偏误差不大于15mm/100m 5.6.1.4辊道在制造厂应完成分段冷态试运转,分段辊道累计试运转长度不应小于退火窑辊道总长度 的30%。

5.6.2.1退火窑升温、降温过程应严格按照升、降温曲线操作。当退火窑升温至70℃后,退火窑辊 道不允许中途停车。

6.1减速机、传动箱、润滑油槽和管接头渗漏(5.1.5),用肉眼观察。 6.2传动运转噪声(5.2.2)测量,在距传动部位1米处用噪声仪测量。 6.3退火窑冷却风管焊缝的严密性(5.3.3)试验,按JC/T532一2007中5.8给出的方法进行。 6.4退火窑电加热器的电功率偏差(5.3.4)的测定,用功率表测定。 6.5退火窑壳体外侧表面温度(5.3.5)测定:在距观察孔、轴孔水平方向边沿150mm以外,用红外温 仪测量。 6.6钢辊筒表面针孔(5.3.7)用钢尺检测。 6.7辊子静平衡(5.3.10),用静平衡装置支承轴径用配重法测定。 6.8辊子辊面对水平基准的平行度公差(5.4.3),用水平尺测量。 6.9辊子中心线与退火窑辊道中心线垂直公差(5.4.4),用经纬仪测量。 6.10外观和涂漆质量(5.5),按JC/T402一2006第5章中给出的方法进行检测 6.11冷态试运转(5.6.1.1),按5.4的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先分段试运转,然后逐步增至全线试运转, 在设计最高转速的20%工况下,全线运转时间不低于4h,在设计最高转速的80%工况下,运转时间不 低于8h。各备用电机作自动切换不少于四次,人工观测各部位。

6.12轴承、减速机温升(5.6.1.2),在设计最高转速的80%工况下,运转时间不低于8h,人工用红 外测温仪测量。 6.13玻璃跑偏误差测定(5.6.1.3),将尺寸规格为2000mm×1500mm×5mm,对角线误差<5mm玻璃板 纵向放置在退火窑辊道前端处,于统一标高的辊子上,以退火窑中心线为对称轴线调整位置,然后,将 玻璃板按生产运行方向匀速输送至退火窑辊道的出口端,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玻璃板跑偏量。 5.14热态试运转(5.6.2.1~5.6.2.3),辊道在完成冷态试运转后,以300m/h的速度连续运转,时间 不少干48h:在各个观测点做标记,按供货方提供的升温、降温典线开始对退火室进行升温、降温操作

检验按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1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2.2产品出厂检验应对5.2.2~5.2.6、5.3.15.3.4、5.3.6~5.3.11、5.5、5.6.1.1、5.6 5. 6. 1. 4逐项检验合格。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过程中,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d)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4判定规则 4.1出厂检验应按7.2.2的规定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则为合格DB14∕T 1328-2016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预防性养护技术规程,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4.2型式检验应按7.3的规定进行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出一台,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则 品判定为合格。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4.3允许对不合格的项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产品判定为合格;仍不合格,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过程中,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d)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4.1出厂检验应按7.2.2的规定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则为合格,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4.2型式检验应按7.3的规定进行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出一台,全部项目检验 品判定为合格。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4.3允许对不合格的项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产品判定为合格;仍不合格,产品判定为不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退火窑应在适当而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应符合GB/T13306的有关规定, a) 制造厂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 c) 产品基本参数: d) 出产编号和出厂日期; e)产品标准号。 2退水突的包法应链合

8.1退火窑应在适当而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应符合GB/T13306的有关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 C)产品基本参救:

8.1退火窑应在适当而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应符合GB/T13306的有关规定NB/T 42114-2017标准下载,并标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 c) 产品基本参数: 出产编号和出厂日期; e产品标准号。

JC/T 6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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