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干线通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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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干线通航标准简介:

JT干线通航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9.3.2.1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应采用不低于20年的洪水重现期计算的枢纽下泄最大 流量所对应的最高水位。当枢纽下游有梯级衔接时,应采用规定的洪水重现期计算水位 和下一梯级上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的高值,并计入动库容的水位抬高值。 9.3.2.2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应采用枢纽瞬时最小下泄流量对应的水位,并计入河床下 切和电站日调节等因素引起的水位变化值。当枢纽下游有梯级衔接时,应采用下一梯级 的上游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回水到本纽通航建筑物下游的相应水位。

9.4枢纽上下游河段通航水位

9.4枢纽上下游河段通航水位

9.4.1枢纽上游河段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应采用重现期为20年的洪水流量与相应的汗 期坝前水位组合,以及坝前正常蓄水位或设计挡水位与相应的各级入库流量组合《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GB 50710-2011》,取回水 曲线组合的上包线作为沿程各点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并应计入河床淤积抬高的水位。

9.4.1枢纽上游河段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应采用重现期为20年的洪水流量与相应的汛

(1)根据坝前水位的运行过程确定计算时段,当坝前水位上升或下降较快时,其计算 时段应适当加密; (2)根据枢纽上游河段的支流人汇情况确定相应的计算河段; (3)根据各水文站最近不少于20年且具有良好一致性的水文资料,计算出各计算河 段在各计算时段内的计算流量,计算流量采用的保证率应与航道等级相适应; (4)根据各时段内的坝前最低水位和各计算河段的计算流量,计算出回水曲线组合; (5取回水曲线组合的下包线作为沿程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

(6)计入河床冲淤可能引起的水位变化值: 4.3枢纽下游河段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9.4.3.1当纽没有洪水调蓄作用时,应按洪水重现期为20年的流量作为设计流量

9.4.3.2当枢纽具有洪水调蓄作用时,可直接选取枢纽最大通航

9.4.4.1.受日调节影响河段应根据本河段枯水期的枢纽日调节下泄流量和支流人汇 的影响确定

9.4.4.2受日调节影响河段的范围,应考虑河床下切的影响,根

和对应的支流入汇流量,计算沿程各点的最低水位作为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无实时下泄 流量资料时,可根据枢纽最小下泄流量和入汇支流的相应保证率流量,计算沼程各点的设 计最低通航水位,当采用最小下泄流量计算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尚应考虑日调节波引 起的沿程水位变化值:

9.4.5.2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可采用下一梯级坝前最低运行水位

9.4.6枢纽建成运行后,应及时观测枢纽上下游河段沿程的水位变化,并根据实测资料 对通航水位作及时调整:当枢纽正常运行超过20年,且水文资料的一致性较好时,可按 第9.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长江干线通航标准(JTS180—4—2015

表 A. 0. 1 内河散货船代表船型尺度

A.0.2内河代表船队尺度按表A.0.2确定

表A.0.2内河代表船队尺度

A.0.3海船(散货船)代表船型尺度按表A.0.3确定

附录 A长江干线代表船型

表A.0.3海船(散货船)代表船型尺

过三峡船闸的代表船型尺 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

长江干线通航标准JTS180—4—2015

B.0.1 航道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一一航道水深(m); T船舶吃水(m),根据航道条件和运输要求可取船舶、船队设计吃水或减载时 的吃水; 富裕水深(m),可从表B.0.1中选用

表 B. 0. 1航道富裕水深表( rm)

注:富裕水深主要包括船舶航行下沉量和触底安全富裕量: 2流速和风浪较大的水域可取大值: 卵石和岩石质河床富裕水深值应另加0.2ml

主:D富裕水深主要包括船舶航行下沉量和触底安全富裕量 2流速和风浪较大的水域可取大值: 卵石和岩石质河床富裕水深值应另加0.2m

0.2直线段航道宽度可按下列么

B, =B, +2d B, =B. +Lsinβ

B, =Brd +B. +d, + d, +C Bra = B.a + L, sinβ B. = B, + L, sinβ

式中 B, 直线段单线航道宽度(m); B 船舶或船队航迹带宽度(m); d 船舶或船队外至航道边线的安全距离(m):船队可取0.25~0.30倍航 迹带宽度,货船可取0.34~0.40倍航迹带宽度; 船舶或船队宽度(m); L 顶推船队长度或货船长度(m); β 船舶或船队航行偏航角(),取3°; B 直线段双线航道宽度(m); B 下行船舶或船队航迹带宽度(m):

附录B长江干线航道尺度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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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长江干线水上过河建筑物

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法线方问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不天于5?时,道 式计算:

Bm =B,+△Bm + Pa Bm2 =2B, +6 +ABm+Pa +P B, =B. + Lsinβ

式中Bm 单孔单向通航净宽(m); B 船舶或船队航迹带宽度(m); ABm 船舶或船队与两侧桥墩间的富裕宽度(m),I~Ⅲ级航道可取0.6倍航迹 带宽度; P 下行船舶或船队偏航距(m),可按表C.0.1取值; Bm2 单孔双向通航净宽(m); 6 上下行船舶或船队会船时安全距离(m),可取船舶或船队宽度; P. 上行船舶或船队偏航距(m)可取0.85倍下行偏航距; B 船舶或船队宽度(m); L 顶推船队或货船长度(m); B 船舶或船队航行偏航角(°),取6°

.0.1各级横向流速下船舶下行偏航

附录C长江干线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宽计算方法

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的法线方问与水流流问的交角天于5°,且 s时,单向通航净宽应加大,其增加值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C.0.2各级横向流速下单向通航净宽

注:0双向通航净宽增加值为单向通航净宽增加值的2倍:

2当横问流速为表中范围内某一值时,通航净宽增加值可采用内插法确定, C.0.3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大于5°,且桥墩承台顶部高程 立于航道底高程以上时,通航净宽应考虑承台与桥墩紊流影响加大,其增加值可按下列公 式计算

E =0.88K605h4 P, = Vt

中E一桥墩素流宽度(m); K—与桥墩形状相关的系数((s/m)".7); V—墩前水流流速(m/s); b—一墩形计算宽度(m); h一一桥墩附近水深(m); Pa——下行船舶或船队因水流作用而导致船舶产生的横向漂移量(m); V一一船舶或船队漂移速度(m/s); 船舶通过桥区河段所需要的时间(t)

长江干线通航标准(JTS180—4—2015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充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GB∕T 31850-2015 非金属密封材料热分解温度测定方法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长江航道局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长江船舶设计院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长江海事局 江苏海事局 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 武汉理工大学 主要起草人:李国祥(长江航道局) 吴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万大斌(长江航道局)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仕贤(长江海事局) 王前进(长江船舶设计院) 邓乾焕(长江航道局) 卢俊(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吕永祥(长江航道局) 邬和平(长江航道局) 刘明俊(武汉理工大学) 张亚冲(江苏海事局) 陈志隧(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 余俊华(长江航道局) 郑文燕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周俊安(长江航道局) 徐秀梅(长江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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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金林(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审查人:蒋千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仇伯强、王良琼、张亚利、李悟洲、沈新民、周冠伦、胡勇、胡为权, 章渝 总校人员:祝振宇,李德春、吴敦龙、李国祥,万大斌、邓乾焕,吕永祥、周俊安 余俊华装金林卢俊王仕贤和平何乐徐秀梅 管理组人员:吕永祥(长江航道局) 邓乾焕(长江航道局) 周俊安(长江航道局) 裴金林(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卢俊(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裴金林(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审查人:蒋千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仇伯强、王良琼、张亚利、李悟洲、沈新民、周冠伦、胡勇,胡为权、 章渝 总校人员:祝振宇、李德春、吴敦龙、李国祥,万大斌、邓乾焕,吕永祥、周俊安、 余俊华装金林卢俊王仕贤和平何乐徐秀梅 管理组人员:吕水祥(长江航道局) 邓乾焕(长江航道局) 周俊安(长江航道局) 裴金林(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卢俊(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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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042-2016 地下管线探测与数据标准9.1 一般规定 (39 9.2.天然河段通航水位 (39) 9.3 枢纽通航建筑物上下游通航水位 (39) 9.47 枢纽上下游河段通航水位 (40) 附录A长江干线代表船型 (41 附录B 长江干线航道尺度计算方法 (42 附录C长江干线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宽计算方法 (43

长江干线代表船型 长江干线航道尺度计算方法 长江干线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宽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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