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

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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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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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简介:

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是厦门市为了规范和指导城市建设中的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实际,于2020年发布的最新版本的规范性文件。该标准主要针对在厦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如住宅、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提出了停车设施的最低配置要求。

以下是部分内容概要:

1. 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商业设施、公共设施等,强调了停车设施与建筑物的同步规划和建设。

2. 配置原则:强调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规模、使用性质、周边交通条件等因素相适应,满足不同功能区域的停车需求,同时考虑绿色发展,提倡绿色建筑和低碳停车设施。

3. 配建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规定了停车位的数量、类型(如地面停车、地下停车、立体停车等)、比例以及无障碍设施等具体要求。

4. 新技术应用:鼓励和支持智能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新技术在停车设施中的应用,提升停车效率和管理水平。

5. 运营管理:对停车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提出了相应规定,包括停车收费、管理责任等。

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对于提升城市交通秩序,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部分内容预览:

得与机动车混行。 第十九条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在急诊区入口前按需考 虑设置救护车位。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配置充电桩、无障碍车位应按相关规范 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标准车位指符合规范要 求的小型车停车位。微型车位按0.7倍的标准车位进行折算,其 它车位不进行折算。机械式停车位中的交换车位不计人停车位总 量。住宅建设项目可设置小型车子母车位,每对子母车位按照 1.5个车位折算。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 足1个的按1个计算。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配建非机动车可采用平面式、机械式 布置,按相应面积进行控制。 第二十四条除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以外,还应落实好公 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充分利用边角地带、地下空间等资源,合理 建设公共停车位,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 第二十五条统筹做好配建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疏堵结 合,科学制定收费标准与错峰停车共享机制,引导居民群众规范 停车。 第二十六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厦」门市建设项 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16年1月14日发布)同时废止。

附表一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附表二 机动车特殊停车位配建指标

DB41/T 1708.3-2018标准下载附图一停车政策分区图

注:外围乡镇建设项目按三类区域执1

:外围乡镇建设项目按三类区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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