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40005-2018 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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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400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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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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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40005-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40005-2018 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简介:

DBJ540005-2018《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一部针对西藏自治区特殊地理环境和高海拔地区民用供氧工程制定的技术标准。西藏自治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氧气稀薄,因此民用供氧工程对于保障居民和游客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民用供氧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选择、设备安装、质量控制、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它涵盖了供氧系统的选型、设计、施工安装技术、运行维护、安全措施、检验检测方法以及工程的验收程序等方面。它旨在确保供氧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减少高原反应等健康风险,同时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遵循这个规范,可以有效地保障西藏地区民用供氧工程的顺利进行,提升供氧设施的可靠性和服务质量,为生活在或访问西藏的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DBJ540005-2018 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6.5.1管道支、吊架安装前应进行标高和坡降测量开放线,固定后的支、吊架位置应止确, 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良好。 6.5.2氧气管道与其他气体、液体管道共架敷设时,宜布置扎起其他管道外侧,并宜布置在 燃油管道的上面。各种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6.5.3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其安装位置应从 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偏移量应为设计计算位移值的1/2或按设计规定。 6.5.4焊接应由有上岗证的焊工施焊,并不得有漏焊、欠焊或焊接裂纹等缺陷。管道与支架 焊接时,焊工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1.0.4条的规定,且管道表面不得有咬边、气孔等缺陷,

6.6.1安装前应检查阀芯的开启度和灵活度。 6.6.2安装有方向性要求的阀门时,阀体上的箭头方向应与供氧流向一致。 6.6.3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焊接阀门应在打开状态下安装。焊接阀 门与管道连接焊缝采用氩弧焊焊接。 6.6.4安装时,吊装绳索应拴在阀体上,不应拴在手轮、阀杆或转动机构上。

6.6.5阀门安装时,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1.5%0,且不 得大于2mm。严禁强力组装,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受力均匀,阀门下部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 承重支撑。 6.6.6法兰阀门连接时,应使用同一规格的螺栓,并符合设计要求。紧固螺栓时应对称均匀 用力,松紧适度,螺栓紧固后螺栓与螺母宜齐平,但不得低于螺母。 6.6.7在阀门井内安装阀门时,阀门先组对好,然后与管道上的法兰组对,将螺栓与组对法 兰紧固好后,方可进行管道与法兰的焊接, 6.6.8对直埋的阀门,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阀体、法兰、紧固件及焊口的防腐。 6.6.9安全阅应垂直安装,在安装前应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并铅封。

7.0.1供氧基站施工前应做出详尽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7.0.2供氧基站的消防、电气、采暖与卫生、通风与空气调节等配套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7.0.3供氧基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应有齐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 蓝督检验证书(或安全性能检验证书)方可进行安装。 7.0.4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阀、检测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单独进行检定 阀门等设备、附件压力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7.0.5站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及验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7.0.6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执行。 7.0.7 设备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规定。 7.0.8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 的有关规定。 7.0.9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 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7.0.10压缩机、风机、泵及起重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7.0.11场站内的供氧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吹扫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站内管道的吹扫和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2理地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3地上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3MPa;试验时 压力应缓慢上升到规定值,采用发泡剂进行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8.2节的规定。 7.0.12调压器、安全阀、过滤器、计量、检测仪表及其他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查。 7.0.13所有非标准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制造和检验,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应按制造厂说明书 进行安装与调试

7.0.1供氧基站施工前应做出详尽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7.0.2供氧基站的消防、电气、采暖与卫生、通风与空气调节等配套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7.0.3供氧基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应有齐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 监督检验证书(或安全性能检验证书)方可进行安装。 7.0.4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阀、检测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单独进行检定。 闵门等设备、附件压力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7.0.5站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及验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7.0.6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执行。 7.0.7设备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规定。 7.0.8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 的有关规定。 7.0.9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 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7.0.10压缩机、风机、泵及起重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7.0.11场站内的供氧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吹扫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站内管道的吹扫和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2理地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3地上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3MPa;试验时 玉力应缓慢上升到规定值,采用发泡剂进行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8.2节的规定。 7.0.12调压器、安全阀、过滤器、计量、检测仪表及其他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查。 7.0.13所有非标准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制造和检验,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应按制造厂说明书 进行安装与调试。

8.1.2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管道吹扫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 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 8.1.3试验时应设巡视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在试验的连续升压过程中和强度试验的稳 压结束前,所有人员不得靠近试验区。 8.1.4管道上的所有堵头应加固牢靠,试验时堵头端严禁人员靠近。 8.1.5吹扫和待试验管道应与无关系统采取隔离措施,与已运行的供氧系统之间应加装盲板 且有明显标志。 8.1.6试验前应按设计图检查管道的所有阀门,试验段应全部开启。 8.1.7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应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试验 8.1.8供氧区域内应按建筑面积要求设置烟雾传感器。

8.1.6试验前应按设计图检查管道的所有阀门,试验段应全部开启。 8.1.7 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应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详 8.1.8供氧区域内应按建筑面积要求设置烟雾传感器。

8.2强度试验与严密性试验

1试验用的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试验方案已经批准,有可靠的通信系统和安全保障措施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3管道焊接检验、清扫合格: 4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方0.5m以上,并留出焊接口。 8.2.2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线回填后进行。 8.2.3试验用的压力计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其精度等级 最小分格值及表盘直径应满足表8.2.3的要求。

NB/T 31111-2017 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测试规程表8.2.3试压用压力表选择要求

案; 3应按主管、支管、庭院管的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4吹扫管段内的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供氧表等设备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 合格后再安装复位; 5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 6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MPa; 7吹扫介质宜采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采用氧气和可燃性气体: 8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8.3.2气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小于20M/s: 2吹扫口与地面的角度应在30°~40°之间,吹扫口管段与被吹扫管段应采取平缓过渡 对焊; 3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不宣超过500m,当管道长度超过500m时,宜分段吹扫 4当管道长度在200m以上,且无其它管段或储气容器可利用时,应在适当部位安装 吹扫阀,采取分段储气,轮换吹扫,当管道长度不足200m,可采用管道自身储气放散的方 法吹扫,打压点与放散点应分别设在管道的两端; 5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白布或涂白漆木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 锈,尘土等其他杂物为合格

8.4.1供氧系统所供氧气浓度以及实施弥散式供氧后的空气氧浓度,应道过计量检定合格的 专业检测设备的复测检验,符合表C供氧设备验收标准以及GB/T354142017标准表1要 求,验收单位应为业主方或业主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 8.4.2地方政府应支持设立专业的氧浓度检测机构开展氧浓度检测业务。 8.4.3氧浓度检测业务范围应包括医用氧、氧气钢瓶用氧、氧气袋用氧、分子筛制氧机制氧、 液氧气化后的氧气浓度等。 8.4.4供氧工程验收前,应经专业的氧浓度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8.4.5 氧浓度检测机构可接受委托开展业务,也可采取抽检或随机检查方式进行检测 8.4.6全 氧浓度检测机构完成现场检测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8.5.1分散供氧验收

主机应提供完整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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