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07-202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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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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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707-202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简介:

GB/T 38707-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是中国于2020年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它主要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该标准涵盖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列车运行组织、行车调度、设施设备维护、乘客服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列车运行管理:规范了列车的运行计划、行车组织、信号系统、列车追踪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保运营的安全和效率。

2. 设施设备:规定了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故障处理、更新改造等方面的标准,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乘客服务:对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票务服务等方面提出要求,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

4. 安全管理:强调了风险控制、事故预防、应急响应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5. 数据管理: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该规范还涉及到了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的要求。

总的来说,GB/T 38707-2020是一个全面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技术规范,是城市轨道交通健康、稳定、高效运营的重要依据。

GB/T 38707-202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运营管理operationmanagement 运营单位实施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与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车站与车辆基地管理、土建设施 运行与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GB/T30012—2013,定义3.3] 3.5 列车运行计划trainoperationplan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设施设备运用等与行车组织工作任务有关的综合计划。 3.6 降级degraded mode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的部分功能使用受限或发生故障时,降低或减小系统功能的运行模式。 3.7 友 应急管理 emergencymanagement 应急机制、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的统称。 X

GB/T387072020

要求后方可逐步推厂应用 4.1.11通信、信号、车辆、自动售检票系统等关键设备应满足规定的运营技术条件;设施设备的性能、 功能、运营巡查、检测监测、养护维修、更新改造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157、GB50490等规范要求,并 满足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及更新改造等规定

4.2.1城市轨道交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应确保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的要 求CECS290-2011标准下载,能承受规定的负荷,不同运行工况下不应对人身安全和健康构成危害和威胁。 4.2.2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布局空间、使用的材料和各部件应满足防火规定。 4.2.3城市轨道交通应具有针对火灾、水淹、风灾、地震、冰雪和雷击等灾害的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措 施,并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能耐受住设定条件下的恶劣环境和灾害。 4.2.4城市轨道交通电子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应符合GB/T24338等要求,并在电磁环境下安全可靠 运行。 4.2.5城市轨道交通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定,相关系统具有安全防护机制。 4.2.6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应侵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限界。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有直接相互作用 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应超过规定的设备限界。城市轨道交通电客车,内燃机车、冲洗车、轨检车等车辆, 在运行中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应超出车辆限界。线路平面、纵断面的调整,以及线路两侧与建(构)筑物 宝合进R

求,能承受规定的负荷,不同运行工况下不应对人身安全和健康构成危害和威胁。

4.3.1车辆基地、联络线、控制中心、主变电所、抢险救援设施等应合理布局,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确保 网络化运营实施条件。 4.3.2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备的选型,调度指挥和应急保障系统的建设,应安全可 靠,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需要。 4.3.3城市轨道交通宜实现全线网统应急处置,换乘线路间应实现信息互通,集中管理的换乘站应 具备联动功能 4.3.4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应建立统一的设施设备运营标准和作业标准,实现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化 作业规范化 X 4.3.5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应统一线路及车站命名规则、导向标志标识、乘客信息服务标准、票务及清 分规则、应急设施配置。 4.3.6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应具有统一的资产编码,宜建立网络资产管理系统或具备网络资产管理的 功能。资产编码应符合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有关规定。 4.3.7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客流和能耗应逐步实现网络化和智能化在线监测、分析评估和协同调控。 4.3.8轨道检测、钢轨探伤、接触网检测、隧道清洗、高架桥梁维修、变电所检测和试验等大型检测维护 装备应全线网统筹配置,实行统一调度:共享大型检测维护装备的线路间宜设置联络通道

1.1线路按运营功能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包括车辆基地出人线、联络线 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 1.2线路平面、纵断面、配线条件应与列车运行速度相适应,与列车的性能参数相匹配,保证列车 安全和乘客舒适度,并满足故障及救援时运营调整的要求

5.1.1线路按运营功能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包括车辆基地 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

5.1.3配线应充分考虑运营安全、效率和灵活性GB∕T 50947-2014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折返线应独立设置,折返能力在满足设计行车能力的基础上应留有10%的余量; 终点站宜具有站前站后混合折返的功能; 采用地下与地面、高架相结合的线路,临近地面、高架车站的地下车站宜具有临时折返功能; d) 停车线宜具有与上下行正线双向连通的功能; e) 在体育馆、大型游乐设施等附近存在突发大客流风险的中间站或前一站,或在断面客流量剧增 的车站或前一站,宜设计具备乘降功能的停车线; f) 当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线: g)应根据网络运营要求和线路建设时序设置不同线路间的联络线。 5.1.4支线宜具备独立运营及与干线贯通运营的条件。 5.1.5线路分段开通时,临时终点站的配线设置应满足全线运营和分段运营的折返及救援需求。先开 通区段应为后开通区段预留足够的施工长度,确保先开通区段的安全运行。 5.1.6中间站、终点站的停车线或折返线,宜设置供工作人员上下列车的设施。人 5.1.7其他设施上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与其他设施共建于同一平面且相邻可能 影响运营时,应在线路两侧设置防护网和封闭隔离、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5.1.8线路基标、百米标、坡度标、曲线要素标等线路标志,限速标、停车标、警冲标等信号标志应配置 齐全、安装牢固, 5.1.9应按规定开展轨道的常规检查和状态评定,并符合有关轨道监测和养护规定。 5.1.10拨道、调坡、更换钢轨或道床等作业造成线路几何状态变化的,在完成作业后应根据GB50157 和设计文件对线路平、纵断面进行校核 八

5.2.1路基宽度应满足运营维护及机械化作业的需要。路肩宽度应不小于0.6m,不设接触轨的路堑 应不小于0.4m。曲线地段的路基外侧应加宽。 5.2.2路基和支挡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路基应填筑坚实,基床应强化处理,保持干 燥、稳定和完好状态,必要时设防护和加固设备。 5.2.3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应保证路基及排水设施的稳定和坚固。挖沟、引水、种 植、取土和开采砂石不应影响路基稳定。 5.2.4路基的排水设施应满足防洪、防涝的要求。高边坡挡土墙应设置相应截水沟、排水沟和集水井 每50m宜设置检修步梯。 5.2.5当散开段地势较低时,道床路基外侧应设置挡水墙,钢筋混凝土挡水墙高度应不低于0.5m。 5.2.7路基本体、路基排水及防护设施、路基沉降等状态应定期检查与维护。路基本体、排水设施及防 护加固设施的检查和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 5.2.8路基的冻胀翻浆、边坡冲刷、挤出变形等病害应及时加固整治,短期内无法彻底整治的病害,应 按规定加强路基的监测和检查,并分期整治。

每50m宜设置检修步梯。 5.2.5当散开段地势较低时,道床路基外侧应设置挡水墙,钢筋混凝土挡水墙高度应不低于0.5m。 5.2.6正线及车辆基地路基的排水系统设置应与市政排水设施相结合,布置应合理,排水应畅通。 5.2.7路基本体、路基排水及防护设施、路基沉降等状态应定期检查与维护。路基本体、排水设施及防 护加固设施的检查和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 5.2.8路基的冻胀翻浆、边坡冲刷、挤出变形等病害应及时加固整治,短期内无法彻底整治的病害,应 按规定加强路基的监测和检查,并分期整治

5.3.1轨道包括钢轨、扣件、轨枕、道床、道岔和轨道附属设备等。轨道应标准统一,便于维护。 5.3.2轨道结构及主要部件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绝缘性、弹性等应满足GB50157和列车运行技术 要求,邻近环境敏感点区段的轨道应满足振动噪声控制要求。 5.3.3轨距是钢轨头部顶面下16mm范围内两股钢轨作用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轨距应满足

GB/T 387072020

5.3.4轨道系统应减少钢轨接头数量,宜设置无缝线路。不应在钢轨接头处用气焊扩孔,不应在轨头 两侧焊接轨道连接线。 5.3.5轨道尽端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列车运行工况要求,并按规定设置车挡和警示标志。车挡应与车钩 相匹配,结构强度应符合GB50157的规定。 5.3.6高架桥线路跨越铁路、河流、重要路口或小半径曲线地段应按规定设置防脱护轨, 5.3.7道床轨下设置的弹性垫层应满足轨道的电气绝缘要求,并设有可靠的杂散电流防护措施,同时 满足减震、吸音和曲线地段超高的需求。 5.3.8隧道和地面区段的钢轨不应与金属结构、设备、管道、电缆外壳、混凝土道床等有连结。 5.3.9道岔区段应具备工作人员的通行条件及作业空间,并保证排水通畅、照明良好。有岔车站应配 备转辙机手摇设备、钩锁器等道岔作业设备,道岔零部件应配置齐全、有效。

a) 道岔两尖轨互相脱离时; b) 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在静止状态下不密贴时; c) 尖轨被轧伤JC∕T 2366-2016 建材工业用干法磨边倒角机,轮缘有爬上尖轨的危险时; d) 在尖轨顶面有宽50mm及其以上的断面处; e) 尖轨或基本轨损坏时; f 辙叉(辙叉心、辙叉翼)损坏的; g 护轮轨螺栓危及行车安全时。 5.3.11应按规定定期对轨道开展巡查和监测。轨道动态几何尺寸、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 度等应进行定期监测。轨距、水平、高低、三角坑等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的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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