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260-2007 电子式热分配表

CJT260-2007 电子式热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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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T26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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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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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260-200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260-2007 电子式热分配表简介:

CJT260-200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电子式热分配表》。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电子式热分配表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电子式热分配表,是一种用于测量和控制热能分配的仪表,主要应用于集中供热系统中,用于计量用户的热能消耗,实现热能的准确计量和收费。它通过电子技术,如微电脑控制、传感器检测等,实现热量的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具有精度高、功耗低、数据处理能力强、操作方便等优点。

CJT260-2007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子式热分配表的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同时为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以及使用维护提供依据,对于推动供热行业的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CJT260-2007 电子式热分配表部分内容预览:

电子式热分配表通过传感器测量散热器特征温度,并通过积分仪与相应采暖时间进行积分,其显示 值是散热器被测量特征温度与时间积分的近似值,或是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与室内温度的差值对采暖 时间积分的近似值。 电子式热分配表的修正显示值受到热分配表、散热器、各项修正系数、安装方式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为无量纲的数值。电子式热分配表不需校验。

基准状态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热媒进水方式:上端进水; b)平均热媒温度为40℃~60℃; c)基准室温为20℃士2℃,即在空气温度稳定的测试房间内,高于地面0.75m,距散热器的散热 面前方1.5m处测得的温度;

CJ/T2602007

d)在供水温度为90℃、回水温度为70℃、基准室内温度为20℃的条件下测得通过散热 流量。

电子式热分配表按测量方法分为三类: a)单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使用一支温度传感器,测量散热器热媒平均温度。 b)双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DB37∕T 5111-201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维管理技术标准,使用两支温度传感器,分别测量散热器热媒平均温度和室温。 c)三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使用三支温度传感器,分别测量散热器进水温度、回水温度和

器温度传感器的温度和室温的差值,即At=t.一t

5.5.2在基准状态下,单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的C值应小于或等于0.4;双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 的C值应小于或等于0.72

在热媒流动处于基准状态,且C0.1的条件下,其相对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电子式热分配表的相对误差表

检后,其相对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2—1998第5 4kV。性能判据: a)试验时允许功能暂时丧失,试验后应能自动恢复; b)数据不应丢失或改变。

5.10.1单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抗热干扰性 在基准状态下,当散热器C<0.1,热媒平均温度为80℃,正面温度升高15℃时,显示值变 低应小于或等于2%。

5.10.1单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抗热干扰性

5.10.2双传感器电子式热分配表抗热干扰性

在基准状态下,当散热器C≤0.1,热媒平均温度为80℃,室温 热温度升高而影响显示值变化率的降低,应小于当室温由20℃升到25℃时显示值变化率的变化值。

内装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5年

5.12.1外壳防护等级

应具有不能破坏,不能拆卸的封印措施

将电子式热分配表放入温度为82.5℃士0.5℃的试验箱中24h后,检验电子式热分配表的性能,应 符合本标准5.1的规定。

将电子式热分配表安装在散热器上,检查显示值变化率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

在基准状态下,将电子式热分配表安装在温度可调的散热器上,逐步提高散热器的温度,直到电 式热分配表计数,此时热媒平均温度或传感器之间的温差应符合本标准5.4的规定。

将电子式热分配表放在恒定室温20℃的试验室中,散热器C<0.1,热媒处于基准状态,热媒过热 温度分别为60℃土1.5K、30℃±1.5K、12℃±1.5K和8℃±1.5K;测量各显示值变化率,并分别计 算相对误差,应符合本标准5.6的规定

6.12.1外壳防护等级

7.3型式试验 7.3.1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法按GB/T2829规定执行,但不得少于5台。 7.3.2试验项目按表2中所列项目进行试验,按本标准第6章对应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7.3.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a)当生产材料、工艺和产品结构有变化,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b)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满3年;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合格时,该批产品为合格;有不合格产品时,应按 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表2电子式热分配表检验项目表

注:表中打√的表示必检项目,打×的表示不检项目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购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每套电子式热分配表的标志可制成标牌,固定或印制在表身明显位置上 标牌应包括如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商标和出厂编号; b)产品名称、型号、温度范围

包装箱外按GB191的规定执行,印刷向上、防潮、小心轻放标志,并标注厂址名称、产品名称、型 号、温度范围、净重和制造日期(或编号)。 箱内随机文件有: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霜、雾直接影响,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 8.3.2产品存放时垫离地面应高于30cm,距离四壁不应小于1m,距离采暖设备不应小于2m。 8.3.3贮存环境条件 环境B类:一25℃~+55℃。 相对湿度:<80%。 仓库内应无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物品和其他具有腐蚀性的气体及物品。应防止强烈电磁 场作用和阳光直射

8.3.3贮存环境条件

电子式热分配表的安装应可靠GB 50987-2014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并应能防止攻击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电子式热分配表的安装和应用

A.2.1安装位置必须保证电子式热分配表与散热器良好接触,使电子式热分配表的显示值能够充分 体现散热器的散热情况, A.2.2对于热媒垂直流动的柱型、管型、板型散热器上,电子式热分配表中心位置的安装高度应选在 散热器由下至上总高度66%~80%的位置。当散热器装有温控阀,宜安装在散热器75%高度的位置。 A.2.3电子式热分配表水平位置的安装,应选在散热器水平方向的中心或接近中心的位置。 A.2.4在一个热费核算单位内,电子式热分配表在相同类型散热器上的安装位置必须一致,安装位置 在高度上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A.3电子式热分配表的一致性

个热费核算单位内,必须使用同型号的电子式热分

A,4.1读数时,应对电子式热分配表的整体状况、安装的牢固性、封印的完好程度做检查。 A.4.2更换电池时,应注意检查接线端子或其他接线元件是否由于氧化、结晶、污垢等导致接触电阻 升高,更换电池后应重新封印

买数时,应对电子: 整体状况、安装的牢固性、封印的完好程度做检查DBJ∕T 15-39-2005 燃气直燃型机组机房防火设计规范, 更换电池时,应注意检查接线端子或其他接线元件是否由于氧化、结晶、污垢等导致接触电阻 免电池后应重新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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