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规范》(DB33∕T386-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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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规范》(DB33∕T386-2013).pdf简介:

《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规范》(DB33/T386-2013)是中国浙江省地方标准,全称为《浙江省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该规范是针对浙江省内河航道工程的建设、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控制的重要依据。它详细规定了内河航道工程在设计、施工、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检验方法和验收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和检验程序。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2. 航道工程的地质、水文、测量、设计文件审查等基础工作的质量检验; 3. 航道主体工程,如航道开挖、护岸、疏浚、航道整治、桥梁建设等的质量检验; 4. 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和验收; 5. 工程质量的评定和验收标准。

DB33/T386-2013的实施,旨在确保内河航道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提高航道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航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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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386 2013

修改了“回填工程”的章标题(见16章,2002年版17章); 增加了“回填工程”中的“块石回填”质量要求(见16.4); 删除了“回填工程”中的“抛石、理坡及安放”质量要求(见2002年版的17.3); 删除了“排(泄)水及倒滤层工程”中的“土工织物垫(滤)层"质量要求(见2002年版的 18.5); 修改了“沉降缝和伸缩缝工程”的章标题(见18章,2002年版的19章); 增加了“沉降缝和伸缩缝工程”的条标题(见18章,2002年版的19章); “一修改了“标志、标牌工程”的章标题(见19章,2002年版的20章); 修改了“标志、标牌工程”的条标题(见19.8,2002年版的20.3); 增加了“标志、标牌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杆型标志”、“玻璃钢塔标”、“桥涵标及 桥柱标”(见19.2、19.5、19.6、19.7); 增加了“绿化工程”、“信息化工程”质量要求(见20章、21章) 增加了“附属工程”中的“系船设施”、“橡胶护舷”和“钢护舷”质量要求(见22.3~22.5); 修改了“附录A”和“附录B"的章标题(见附录A、附录B,2002年版的附录A、附录B); 增加了“附录B”中的“()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 录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建设项目和单 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表”、“绿化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和“信息化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见表 B.1、表B.2、表B.3、表B.4、表B.5、表B.8、表B.9); 一增加了“附录B”“表B.6”“二”中的“砌块护面胸墙”、“预制混凝土箱体、圆筒胸墙” “预制混凝土连锁块、植草砖坡面”和“板桩胸墙”的观感质量评分内容(见附录B中的表B.6); 一 删除了“附录B”中“桥梁观感质量评分表”和“船闸主体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见2002 年版的附录B中的表B.2和表B.3); 一修改了“附录C”和“附录D”的章标题和内容(见附录C和附录D,2002年版的附录C和附 录D); 删除了“附录E”和“附录F”(见2002年版的“附录E”和“附录F”); 一删除了“条文说明”(见2002年版的附条文说明); 一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规范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嘉 港航管理局、嘉兴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湖州市交通工程处、嘉兴市世纪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邵宏、吴安宁、陈妙初、张慧昕、汤修华、刘耿耿、何仲文、步海兵、赵炳忠 设鹏、董志远、金建军、徐章生、陈志强、姚波、郑宏、沈勤林、吴文华、罗劲松、戴晓东、谢旭强、 建伟、钱惠军、蒋永明、邬谷丰、史炯等。

修改了“回填工程”的章标题(见16章,2002年版17章); 增加了“回填工程”中的“块石回填”质量要求(见16.4); 删除了“回填工程”中的“抛石、理坡及安放”质量要求(见2002年版的17.3); 删除了“排(泄)水及倒滤层工程”中的“土工织物垫(滤)层"质量要求(见2002年版的 18.5); 修改了“沉降缝和伸缩缝工程”的章标题(见18章,2002年版的19章); 增加了“沉降缝和伸缩缝工程”的条标题(见18章,2002年版的19章); 一修改了“标志、标牌工程”的章标题(见19章,2002年版的20章); 修改了“标志、标牌工程”的条标题(见19.8,2002年版的20.3); 增加了“标志、标牌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杆型标志”、“玻璃钢塔标”、“桥涵标及 桥柱标”(见19.2、19.5、19.6、19.7); 增加了“绿化工程”、“信息化工程”质量要求(见20章、21章) 增加了“附属工程”中的“系船设施”、“橡胶护舷”和“钢护舷”质量要求(见22.3~22.5); 修改了“附录A”和“附录B"的章标题(见附录A、附录B,2002年版的附录A、附录B); 增加了“附录B”中的“()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 录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建设项目和单 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表”、“绿化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和“信息化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见表 B.1、表B.2、表B.3、表B.4、表B.5、表B.8、表B.9); 一增加了“附录B”“表B.6”“二”中的“砌块护面胸墙”、“预制混凝土箱体、圆筒胸墙” “预制混凝土连锁块、植草砖坡面”和“板桩胸墙”的观感质量评分内容(见附录B中的表B.6); 一 删除了“附录B”中“桥梁观感质量评分表”和“船闸主体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见2002 年版的附录B中的表B.2和表B.3); 修改了“附录C”和“附录D”的章标题和内容(见附录C和附录D,2002年版的附录C和附 录D); 删除了“附录E”和“附录F”(见2002年版的“附录E”和“附录F”); 删除了“条文说明”(见2002年版的附条文说明); 一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规范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嘉 港航管理局、嘉兴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湖州市交通工程处、嘉兴市世纪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邵宏、吴安宁、陈妙初、张慧昕、汤修华、刘耿耿、何仲文、步海兵、赵炳忠 鹏、董志远、金建军、徐章生、陈志强、姚波、郑宏、沈勤林、吴文华、罗劲松、戴晓东、谢旭强、 伟、钱惠军、蒋永明、邬谷丰、史炯等。

DB33/I3862013

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内河航道护岸工程、疏浚工程、标志和标牌工程、绿化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内河航道 质量检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内河航道新建、改建和扩 建工程质量的检验和管理。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基坑支护施工工艺3.1.1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进行划分。 3.1.2单位工程应按工程使用功能、施工和验收的独立性进行划分。 3.1.3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部位进行划分。 3.1.4分项工程应按施工的主要工种、工序、材料和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施工范围较大的分项工程 宜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检验的需要按结构变形缝、施工段或 一定数量等进行划分。

DB33/T386—20133.2.1.1护岸工程按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服务区护岸可单独划分单位工程;3.2.1.2分期实施的护岸工程按施工阶段划分单位工程;3.2.1.3护岸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见表1的规定。表1护岸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基槽(坑)与岸坡开挖,砂(石)垫层和基础换砂,抛石挤淤,水泥粉喷(搅拌)桩,挤密砂桩和碎石1地基与基础桩地基,预制混凝土趾坎(制作、打设),木桩,灌注桩,方桩、管桩,板桩,现浇混凝土垫层,现浇混凝土基础,浆砌块石基础等。板桩墙(制作、下沉),现浇混凝土挡土墙,现浇混凝土护面,现浇混凝土扶壁墙,现浇锚锭墙,现浇混凝土帽梁,预制构件(制作、安装),浆砌块石挡土墙,镶面石砌筑,帽石砌筑,混凝土灌砌块挡土墙墙体、护2石挡土墙,预制混凝土护岸砌块砌筑,干垒预制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块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坡模袋混凝土护坡,水下模袋混凝土护坡,浆砌块(片)石连拱草皮护坡,预制混凝土连锁块、植草砖护坡,抛石护坡,勾缝,沉降(伸缩)缝等。3上部结构现浇混凝土压顶,预制构件(制作、安装),沉降(伸缩)缝等。4回填工程倒滤层,泄水管,岸坡填筑,墙后回填,块石回填等截水沟、排水沟,排水管涵(盖板涵),排水窖井,踏步,系船设施,橡胶护舷,钢护舷,铁爬梯和5附属工程钢栏杆,钢护角等。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应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三个分项工程。3.2.2疏浚工程3.2.2.1疏浚工程按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3.2.2.2分期实施的疏浚工程按施工阶段划分单位工程;3.2.2.3疏浚工程不划分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3.2.3标志、标牌工程3.2.3.1标志、标牌工程按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3.2.3.2分期实施的标志、标牌按施工阶段划分单位工程;3.2.3.3标志、标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见表2的规定。表2标志、标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1里程牌和界桩基槽开挖,现浇混凝土基础,砌石基础,混凝土里程牌、界桩(制作、安装)等。2标志和标牌基槽(坑)开挖,桩基,现浇混凝土基础、墩、台,砌石基础、墩、台,标志标牌(制作、安装)等。3水上浮式标志鼓型浮标,杆型浮标,船型浮标等。3.2.4绿化工程3.2.4.1绿化工程按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3.2.4.2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见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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