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052.2-2022 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规范 第2部分:工程地区勘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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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2052.2-2022 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规范 第2部分:工程地区勘察.pdf简介:

DB63T 2052.2-2022《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规范》是一部关于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标准,它在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工程地区的勘察。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理环境:对工程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进行详细描述,这些因素对公路的设计和施工有重要影响。

2. 交通条件:分析工程地区的交通网络,如道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方式等,以便确定公路的建设等级和规模。

3. 生态环境:评估工程地区的生态环境,包括土壤、水文、植被、野生动物等,以确保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4. 社会经济因素:考虑工程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农业类型和产业结构,这些都会影响公路的规划和设计需求。

5. 历史文化遗产:如果工程地区有历史文化遗产,应进行保护性勘察,以确保公路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协调。

6. 工程地质调查:对工程地区的土壤、岩石、地下水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以确定路基、路面和桥梁等工程设施的基础。

7. 灾害风险评估:识别工程地区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地震等风险,为公路的防灾设计提供依据。

以上内容是DB63T 2052.2-2022《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规范》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它为公路设计者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指导原则,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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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2052.2—2022

98、JTGC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地下水位高或地表积水,土体天然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力低,且伴生有草本、灌木 黏性土地段。

4.1勘察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积极应用四新技术 4.2勘察应查明公路沿线工程地质条件,为路线方案选择、构造物设计、不良地质工程治理、特殊岩 土处理、环境保护等提供可靠依据。 4.3勘察成果应满足“内容完整、资料详实、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建议可行”的基本要求。

勘察应由浅入深、由面到点皖2021JZ142 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硅墨烯保温免拆模板墙外保温系统构造.pdf,工作流程见图1

踏勘前应进行文案调查,包括搜集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构造、地震 资料,以及既有公路及相邻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资料。 应对主要工点、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料场等进行现场踏勘,分析研究勘察方案及工作量, DB63/T2052.1规定。

DB63/T 2052.2—2022

动京力应珊市工性地质动京入纳, 5.3.2勘察大纲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任务依据、路线走向、既有工程地质勘察成果等; b)工程地质概况: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构造、地震、地层、岩性、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 的分布与发育情况,以及可能影响线位或结构物的地质问题; c)实施方案:勘察内容、勘察方法、勘察精度、勘探点布设,以及组织机构、设备配置、计划 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措施等,以及相关工作量; d)成果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专项勘察报告、数字化成果等,以及相关工作深度。 5.3.3勘察大纲应符合JTGC20规定,并纳入外业大纲。

5.4.1调绘范围包括路线推

5.4.1调绘范围包括路线推荐方案和比选方案走廊带。 5.4.2调绘前应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遥感解译等资料绘制到路线方案图上,并示出地 和地质构造,形成工程地质调绘平面草图;在路线纵断面图上示出岩层产状,形成工程地质 图。

5.4.1调绘范围包括路线推荐方案和比选方案走廊带。

5.4.3根据现场调绘情况,对工程地质调绘平面草图和纵面草图进行修正;现场调绘包括但不限于以

a 地形、地貌、成因、规模及分布特征等; b)地质构造类型、分布、范围及构造断裂等; c)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类型、分布、危害或影响等; d)地层、岩性、厚度、产状及风化程度等; e)地表(下)水的类型及分布。 5.4.4调绘点布置应具有代表性,通常布置在断层、地层接触线、地质单元边界线、特殊岩土地段、 高填深挖路段、结构物等位置。

d)地层、岩性、厚度、产状及风化程度等; e)地表(下)水的类型及分布。 5.4.4调绘点布置应具有代表性,通常布置在断层、地层接触线、地质单元边界线、特殊岩土地段 高填深挖路段、结构物等位置。 5.4.5调绘成果包括说明、调绘照片、工程地质调绘平面图及纵面图等,并符合JTGC20规定。 5.4.6应将调绘成果向各专业组进行第1次技术交底,结合各专业需要分析修正地质勘探工作量。 5.4.7路线总体方案应根据地质调绘成果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应补充相应调绘及勘探工作量。

同琪体亿赔权、细构初守位直: 5.4.5调绘成果包括说明、调绘照片、工程地质调绘平面图及纵面图等,并符合JTGC20规定。 5.4.6应将调绘成果向各专业组进行第1次技术交底,结合各专业需要分析修正地质勘探工作量。 5.4.7路线总体方案应根据地质调绘成果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应补充相应调绘及勘探工作量。

DB63/T 2052.2—2022

5.5.8勘探阶段的生态及环境保护应符合DZ/T0374、DB63/T1827规定。 5.5.9改(扩)建工程勘察除符合JTGC20规定外,还应对既有公路主要病害进行勘察。 5.5.10外业及初步成果完成后,建设方应对勘察成果进行外业验收,

6.1.1调绘应查明沿线及各工点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下水分 布等工程地质条件,并满足JTGC20及设计要求。 6.1.2勘探应结合天然地基、斜坡特征、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确定代表性工程地质横断面的位置 并符合JTGC20规定。 6.1.3现场试验和室内试验应符合JTGC20、JTG3430、JTGE41规定,并满足设计需要。 6.1.4应分析各类工程地质条件对路基、结构物的稳定性影响,并按设计需要进行相关岩土力学验算, 6.1.5河岸防护、浸水路堤及结构物工程均应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岩土体的腐蚀性进行试验分析,

6.2.1.1收集沿线区域气象水文、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等资料 6.2.1.2查明沿线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类型及分布范围

6.2.2.1应以工程地质调绘为主,勘探测试为辅,并符合JTGC20规定。 5.2.2.2当路线通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区域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路线方案研究阶段,应按GB/T40112规定进行评估; b)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JTGC20规定进行专项工程地质勘察。

6.2.3.1可通过调绘、遥感等技术手段,分析确定构造断裂、不良地质、特殊岩土范围与拟建公路的 空间关系及危害程度,并符合本文件5.4规定。 6.2.3.2勘探阶段若发现构造断裂、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等,与踏勘或调绘阶段的研判存在较大差异 时,应及时向路线专业组反馈,并符合本文件5.5规定

GB/T 15579.10-2008 弧焊设备 第10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DB63/T 2052.2—2022

6.3.1.1一般路基勘察应分段、分层划分岩土工程分级,查明边坡稳定状态,分析路基稳定性,并确 定挖方坡率。 6.3.1.2高路堤、陡坡路堤应查明岩土结构不利倾向、软弱夹层、软弱结构面的性质和形态等,确定 内聚力、内摩擦角等力学参数,分析基底沉降及稳定性。 6.3.1.3深路堑、支挡构造物开挖处应查明岩土体产状、厚度、节理、裂隙、风化程度,以及软弱夹 层、地下水分布等,确定内聚力、内摩擦角等力学参数,分析天然、地震、暴雨等各类工况下的稳定性 及开挖条件。 6.3.1.4河岸防护、浸水路堤应查明冲刷、变迁、浸泡等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承载力、摩阻力等力学 参数,分析冲刷、浸泡及水位差等作用下的稳定性,并提出建议及措施。 6.3.1.5公路改(扩)建时,应结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路基检测结论,有针对性的开展勘探及试验: 查明路基填料、压实度、含水量、地下水位等,并分析病害成因及处治方案、

6.3.2.1宜采用地质调绘、坑探、钻探、物探等综合勘探方法。 6.3.2.2地质调绘范围一般为路基中心线两侧不小于100m,且路基坡脚外不小于50m;河岸防护工程

且不用地灰呵绘、 现本、切体、 初休守弥口动休力法 6.3.2.2地质调绘范围一般为路基中心线两侧不小于100m,且路基坡脚外不小于50m;河岸防护工程 宜不小于200m;不良地质发育路段,应适当扩大调绘范围。 6.3.2.3路基工程勘探以坑探为主,包括竖井、平确及横槽三种形式,并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间距宜为300m,勘探点每公里不少于3个; b)竖井开挖深度一般不超过3.0m,且宜不超过地下水位; c)平开挖以揭露岩土产状和满足取样要求为宜; d)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小型机械开挖横槽,槽底宽度宜不小于0.6m,深度宜小于3.0m; e)勘察安全应符合GB/T50585、AQ2004规定 6.3.2.4陡坡路堤、高边坡等应在坑探基础上,采用钻探进一步查明地质条件,钻探工艺和取样方法 应符合JGJ/T87、JTG3430规定,并避让高压电缆、地下管线、危岩、临水临崖等危险点。 6.3.2.5坑探、钻探困难的路段,可采用物探查明土石分界、岩体风化程度、软弱层分布及厚度等, 并符合JTG/T3222规定

6.3.3.1一般路基的勘探点应布置在代表性工程地质横断面上,数量及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岩土物 理力学试验和水质分析试验应符合JTG3430、JTGE41规定,勘探及现场测试应符合JGJ/T87、JTGC20 规定。 6.3.3.2高路堤、陡坡路堤勘探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每个工点的代表性地质横断面应不小于1个,地质条件简单时每个断面勘探点宜不少于1个 地质条件复杂时宜适当加密勘探点; b)基底以下不存在软弱地层或可能滑动面(带)时,勘探深度应至基底持力层或基岩面以下3m~ 5m,并满足沉降计算要求; c)基底以下存在软弱地层或可能滑动面(带)时,勘探深度应至下卧硬层以下5m~8m,并满足 抗滑验算要求。 6.3.3.3深路堑勘探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每个工点的代表性地质横断面应不小于1个,每个断面勘探点宜不少于2个,地质条件复杂 时宜加密勘探点; b) )一般勘探深度应至路基基底以下3m~5m,存在软弱结构面时应穿透软弱结构面,进入稳定地 层3m~5m:

6.3.3.1一般路基的勘探点应布置在代表性工程地质横断面上,数量及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岩土物 理力学试验和水质分析试验应符合JTG3430、JTGE41规定,勘探及现场测试应符合JGJ/T87、JTGC20 规定。

DB63/T 2052.2—2022

c)地下水发育路段,应增加勘探点数量和勘探深度。 6.3.3.4支挡构造物勘探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代表性横断面及勘探点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JJG(黑) 60-2007 血铅分析仪.pdf,且不少于3个,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加密勘探点; b)覆盖层厚度大、岩层风化破碎、岩性软弱、地形条件复杂等路段,应进行墙址工程地质纵断 面勘探及测试; c)斜坡地形条件,应进行基底稳定性评价; d)勘探深度应至构造物基底以下不小于3.0m。 6.3.3.5河岸防护、浸水路堤勘探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勘探点布设应考虑冲刷和侧蚀,每个工点的勘探点应不少于1个; b)勘探深度应大于冲刷深度以下不小于3.0m,或至结构物基底持力层以下不小于3.0m; c)当存在水位差时,勘探深度应穿透管涌和流沙地层。 6.3.3.6翻浆、沉陷等病害路段应布设代表性工程地质断面,每个断面勘探点宜不少于2个;应按特 殊路基设计方案,进行掺灰量、掺配碎(研)石量等试验。 6.3.3.7公路改(扩)建时,应按路基拼宽部分沉降量计算要求,进行相关勘探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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