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XN 0276-2015 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pdf

Q/SY XN 0276-2015 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Q/SY XN 0276-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0.7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78914
免费资源

Q/SY XN 0276-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XN 0276-2015 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pdf简介:

Q/SY XN 0276-2015《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是中国石油工业标准中的一项,它主要是针对石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钻井液、油泥砂、废弃钻具等)的处理方法提出的技术要求。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钻井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符合环境保护的原则,同时也是石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钻井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废弃物的源头控制:要求在钻井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

2. 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特性,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方法。

3. 无害化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处理(如筛分、沉降、过滤)、化学处理(如酸碱中和、氧化、还原)、生物处理(如厌氧消化、好氧堆肥)等,确保废弃物的有害成分被有效去除。

4. 安全储存:规定了废弃物储存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以防止废弃物泄漏和环境污染。

5. 废弃物的最终处置:强调了对处理后的废弃物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置,如填埋、固化、资源化利用等。

总的来说,Q/SY XN 0276-2015《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是一套系统、科学的环保标准,对于保障石油钻井活动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Q/SY XN 0276-2015 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发布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与定义 总体要求 废弃物处理后指标 检测方法· 废弃物产生过程控制措施.. 废弃物处理技术要求· 监督检查与监测. 0 验收资料

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钻井工程防治污染设施、 等钻井工程环境保护相关 内容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川渝地区钻井、试油工程LY/T 3196-2020 竹林碳计量规程,也适用于修井作业

5.1.1处理后回用于配置泥浆或压裂液的水质,应符合钻井泥浆配置用水或压裂液配置用水相关要求。 5.1.2处理后需外排的废水,其水质应达到GB8978一级标准,并取得排放许可在指定的合法排放口排 放。

钻井固废经脱水、除油,回收油料、泥浆后,其最终固化体含水率应小子15%,含油率应小于

5. 2. 2固化体填埋

钻井固废无害化处理后填埋的应按GB18599进行填理,需填理的固化体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15U kPa,其浸出液的色度、PH、石油类指标符合GB8978中一级标准。

5.2.3固化体综合利用

需综合利用的固化体应满足综合利用工艺要求。

6.1外排、回用水质和固化体浸出液相关指标的监测按GB8978执行。 6.2钻井固废含水率和含油率用CJ/T221规定方法测定。 6.3固化体取样和样品制备按HJ557和CJ/T221规定方法执行。

6.1外排、回用水质和固化体浸出液相关指标的监测按GB8978执行。

7.1.1清水控制措施:

7.1.1清水控制措施: a)钻前设计中应考虑防洪措施,将井场外自然水、雨水和洪水截流到井场以外的自然水系。 b)井场外围应修筑清水边沟,用于将场内污染区域以外的场面水和雨水汇集至场外自然水系,边 沟截面尺寸应不小于60cm×60cm,沟底坡度应不小于2%,边沟出口修筑4m应急坑,便于紧急情况 下污染物回收。 c)井场循环系统、井架、柴油机和发电房、油罐区、油品房、泥浆储备罐基础等区域地面应找平 后采取硬化处理或铺垫土工膜等防渗措施,并修筑围堰,围堰高度高于井场平面不小于20cm。其中井 场循环系统、油罐区、发电房、泥浆储备罐和油品房围堰内宜配套修筑集污坑,井架和柴油机区域利用 方井集污(见图1)。

图1围堰及应急池区域示意图

d)围堰区域应架设雨水篷盖,篷盖边缘应超出围堰,篷盖外侧宜安装引流槽,将收集的雨水通过 落水管道引入场外自然水系。

7.1.2污水控制措施:

a)钻前工程不单独修建废水池和岩屑池,但应修筑一个300m~500m的应急池。应急池全 部作防渗、防酸处理,雨季和汛期,应急池宜设置棚盖。并场废水及废泥浆应采用废液灌分别收集,使 于处理或回用。 b)应在主放喷管线出口设置1个放喷坑,并在放喷坑附近设置1个容积20m的集污池。应修筑 沟渠或管道将集污池与应急池联通。 C)井场应配备回用水罐等设施。

7.1.3废水产生量控制标准:

占井过程废水(不含试油废水)产生量不高于每

7.2.1钻井过程中钻井固废应采取不落地收集、实时处理工艺。 7.2.2经过除油、脱水等无害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的钻井固废宜固化填埋,有条件的可进行综合利用。 7.2.3填埋池宜在井场附近选择便于转运固化体的旱地修筑,填埋池构建容积应满足钻井固废产生量。 7.2.4填埋池在填埋期间应设置遮雨设施,并做好引流系统,防止雨水进入填埋池。填埋池防渗等级 和渗漏系数按照GB18599I类场执行

7.2.5钻并固废产生量控制标准

钻井过程中钻井固废产生量不高于每米进尺0

7.2.6并径扩大率控制标准

T∕CBDA 29-2019 搪瓷钢板工程技术规程444.5mm、311.2mm、215.9mm、152.4mm、149.2mm并眼平均并径扩大率分别不得高 1.5%、 8%、 6% 、 7.5%

8.1.1钻井废水主要采取处理回用,如需排放应处理后达标外排。 8.1.2废水需处理达标外排的,应取得排污许可证,在当地环保部门指定排放口排放。 8.1.3本井完井后,钻井废水应随钻全部达标处理完成。处理标准按第5章执行。

8.2钻井固废处理要求

钻井液体系钻井固废应首先采取除油工艺,脱出油类作为资源回用。两种体系钻井液的固相均宜采用无 害化处理后固化填埋,有条件的可进行综合利用。 8.2.2固液分离及除油后的固相应检测其含水率和含油率,钻井固废固化处理完成后应检测其浸出液 和抗压强度,检测标准按第5章执行。 8.2.3钻井固废无害化处理达标后需转运到填埋池进行填埋。填埋池填满后,用土工膜对固化体进行 有效封隔,确保固化体完全包裹密封,然后再在土工膜上浇筑10cm厚C20混凝土隔离层,隔离层上 覆十不低于50cm。

施工完成后应参照SY/T6629对清水边沟等进行清理疏通,并对方井、围堰和井场进行 沟渠排水通畅,确保井场无污染物遗留。

9.1建设单位应对每个井场废弃物处理现场进行不少于三次现场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交底、 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 9.2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每口并废弃物处理作业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 9.3无害化施工单位应在现场进行效果监测,每次泥浆体系调整后回用水和外排水均应进行水质检测, 钻井固废脱水干化后和无害化处理后的固化体应进行取样检测。现场具备条件的可在现场开展检测试 验《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系统实施指南 GB/T 26666-2011》,不具备条件的应送样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

10.1废弃物处理设计及设计单位资质材料。 10.2工程竣工资料。 10.3回用水监测报告、排放水监测报告(废水处理外排井),排污许可证(废水处理外排井),干化后 钻井固废的监测报告,固化体浸出液监测报告。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