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551-20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运作规范.pdf

DB37T 4551-20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运作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铁路标准
资源ID:78714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4551-20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运作规范.pdf简介:

DB37T 4551-2022 是中国山东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具体名称可能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运作规范》。这个规范制定了车辆段的运作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作业流程、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是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车辆的停放、维*、保养、调度等工作。DB37T 4551-2022标准旨在规范车辆段的运营行为,确保车辆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提升运营效率,保障乘客服务质量和公共安全。

该规范可能包括的内容有:车辆入库、出库管理,检*作业流程,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机制,环境保护措施,员工培训与考核,以及与外部交通系统的协调等。具体内容需要查阅标准原文才能了解详细信息。

DB37T 4551-20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运作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人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改单)适 文件。 GB/T38707一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 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 JT/T1218.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与更新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号楼signalbuilding 车辆段内设有控制及监控现场信号设备的专用场所。 3.2 车辆段调度员depotcontroller 车辆段内负责对施工管理和行车组织等作业进行监控和指挥的人员。 3.3 行车调度员 train dispatcher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作业的人员。 「来源:JT/T1004.1一2015,定义3.3 3.4 车辆 gvehicle 在*路上可编入列车(3.6)运行的单节车。 [来源:GB/T50833—2012,定义5.1.1] 3.5 列车单元 train unit 至少包括一台动车的车组,从列车(3.6)中解列后可独立行驶的最小行车单元, [来源:GB/T50833—2012,定义5.1.4] 3.6 列车ain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申,注日期的引用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改单)适用 件。 GB/T38707一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 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 JT/T1218.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与更新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辆

DB37/T 45512022

车辆段运作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车辆段行车组织作业; b)车辆段内施工管理作业; c)车辆段内配属车辆及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津06J102-住宅垂直集中排气系统5.1.1车辆段*路应设置运用*、检**及辅助*

5.1.1车辆段*路应设置运用*、检**及辅助*

DB37/T 45512022

5.1.2运用*、检**及辅助*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运用*:停车*、洗车*、试车*、牵出*、走行*; b 检**:列检*、定**、临**、静调*、轮*; 辅助*:工艺转向架存放*、车体*、工程车辆停放*、材料*、调车机库*、待*车停放 *、卸车*。 5.1.3 *路道床分为整体道床和碎石道床。库内及试车*应采用整体道床,其余*路宜采用碎石道床。 5.1.4 *路钢轨轨距应符合GB50157的要求,试车*、出入段*应采用60kg/m钢轨,其余*路应采 用50kg/m钢轨

5.2.1车辆段应采用接触轨或接触网供电方式,由多个供电分区组成。接触轨或接触网铺设范围应包 括停车*、洗车*和试车*等区域。

2.2车辆段内应设置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和跟随所,用于车辆段内接触轨/接触网和动力照明 2.3供电负荷宜分为三级负荷,其中通信、信号、综合监控、变电所动力箱、雨水及污水处理 、消防用水动力箱所用的动力为一级负荷;与车辆运用直接有关的动力为二级负荷;车辆一般检 的动力为三级负荷。

5.3.1信号机按作业功能分为出场信号机、入场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和阻挡

3.1信号机按作业功能分为出场信号机、入场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和阻挡信号机。 3.2信号机设置五种显示方式,包括:

a) 黄灯:允许列车出/入场; b) 红灯:禁止越过该信号机; c) 黄+红灯/红+白灯:引导信号进场; d) 蓝灯:调车作业禁止越过该信号机: 白灯:调车作业允许越过该信号机。

a) 黄灯:允许列车出/入场; 红灯:禁止越过该信号机; c 黄+红灯/红+白灯:引导信号进场; d) 蓝灯:调车作业禁止越过该信号机; e) 白灯:调车作业允许越过该信号机。

5.3.3试车*尽头应设置阻挡信号机,固定显示红色灯光,用以提示机车车辆不应

3.3试车*尽头应设置阻挡信号机,固定显示红色灯光,用以提示机车车辆不应越过该信号机

应设置综合监控系统,用于监控车辆段内环境与设备监控、电力监控等系统的运行状态。

5.6列车直动监控系统

应在车辆段控制中心、信号楼与派班室分别设置列车自动监控系统工作站,用于监控车辆段及 *列车运行情况。

DB37/T 45512022

车辆段应使用稳定可靠的围蔽冈 非轨行区、有电区与无电区、试车*与周围建 保证段内行车及人员安全。

5.8.2 *路标识牌

车辆段应设置用于车辆段行车限速及指定位置停车等指示的*路标识牌,包括对位标、距离标 停车标等。

宜在车辆段控制中心、信号楼设置占*板,用于实时反映车辆段股道运用、施工防护及车辆段 送电等情况,由车辆段调度员、信号楼值班员负责管理使用

车辆段行车人员一般包括车辆段调度员、检*调度员、派班员、信号楼值班员、工程车司机和电客 司机等,其申工程车司机和电客车司机统称为司机,车辆段行车组织架构图参见附录A。行车人员岗 立的基本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在任职前,应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要求,进行拟任岗位资格培训,并经职业 技能鉴定和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b 在任职期间,应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等规定,定期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和业 务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应继续履职; C 应根据国家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任职前应经过职业健康检查,身体条件不符 合拟任岗位职务要求的人员,不应上岗作业;在任职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身体条 件不符合任职岗位要求的,应调整工作岗位; d 应接受日常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纪律教育、考核,并有计划地参加在职人员日常技术业务学 习。

DB37/T 45512022

根据车辆段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在车辆段进行 调试及洗车等作业。

7.2正常行车组织要求

7.2. 1接发车作业

7.2.1.1车辆段内作业以接发列车优先,其他作业不应影响接发列车。 7.2.1.2接发列车应灵活运用股道,不应在非接发车*上办理列车接发作业。 7.2.1.3应按照列车运行图接发列车,接发列车期间,不应进行影响接发列车的转*作业 7.2.1.4运营列车出/入车辆段时,信号楼值班员应按接发车计划提前开放出/入段信号。特殊情况下 无法开放信号时,应及时通知行车调度员、车辆段调度员及电客车司机。 7.2.1.5检*调度员应确保运用车状态良好,符合列车上*有关要求;应确保备用车状态良好,并停 放在车辆段运用库指定位置,做好发车准备。 7.2.1.6电客车司机应按照列车整备作业程序检查、试验列车,整备完毕后向信号楼值班员汇报,并 故好发车准备。 7.2.1.7发车前,信号楼值班员应确认列车整备完毕、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停 止后开放发车信号;接车前,应确认接车*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停止后 开放接车信号。

做好发车准备 7.2.1.7发车前,信号楼值班员应确认列车整备完毕、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停 止后开放发车信号;接车前,应确认接车*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停止后 开放接车信号。 7.2.1.8列车上*运营前,专业人员应确认列车状态良好。 7.2.1.9检*调度员交付的运用列车不再安排检*作业。 7.2.1.10 电客车司机发车前,至少应对车辆进行静态检查和动态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a)静态检查应包括禁动牌、各按钮及旋钮状态、防护用品、显示设备等的检查,确认车辆状态 正常; b 动态检查应包括牵引试验、制动试验、开关门试验等试验检查,确认牵引、制动和车门开关 等功能正常。

7.2.1.8列车上*运营前,专业人员应确认列车状态良好。

DB37/T 45512022

7.2.1.11联锁设备正常情况下,车辆段调度员应在邻站开车或车辆段开车前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 作业,并及时准备接发车进路。 7.2.1.12车辆段内不宜办理超过车辆限界的机车车辆接发车作业,轨道平板车装载货物时应由施工负 责人和工程车司机共同确认装载加固良好。特殊情况下TCECS 733-2020 阻燃座椅应用技术规程.pdf,需办理超过车辆限界的机车车辆接发车作业时, 施工负责人应在申报施工作业时注明装载和运输要求,经由指定专业人员确认安全后办理。

7.2. 2 调车作业

7. 2. 2. 1通用要求

a 调车指挥由列车所在位置属地管理车辆段调度员负责,运行列车应同时满足两条*路管辖区 域行车相关条件; b 列车应配备熟悉两条*的司机负责驾驶和监控,不满足时应安排司机带道; C 信号系统具备跨*排路功能时,通过信号系统排路;不具备跨*排路功能时,优先采用电子 锁定道岔排路;无法通过电子锁定道岔排路时,采用人工锁定道岔排路: d 开展跨车辆段调车时,先由接车*路办理自联络*的接车进路,进路办理成功后,发车*路 办理进入联络*的发车进路; e 联络*进路建立后,不应随意取消接发车进路,确需取消进路,先取消发车*路的发车进路 再取消接车*路的接车进路; 在进行跨*路调车作业时采用固定调车路径,两条*路应进行平行调车作业,避免交叉调车 作业

7.2.2.2 转*作业

2.2.2.1车辆段调度员应根据车辆检*计划及其他车辆扣、交车计划,结合机车车辆停放位置 、设备状态等编制调车计划,组织车辆段调车人员完成转*作业。

DB37/T 4164-2020 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指标体系.pdfDB37/T 45512022

2.2.2.2转*作业包括列车自身动力转*作业和利用工程车调列车转*作业。 2.2.2.3开展列车自身动力转*作业时,作业前车辆段调度员应确认满足转*要求。 2.2.2.4开展利用工程车调列车转*作业时,作业前车辆段调度员应与申报人员确认满足转*

7.2. 2. 3洗车作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