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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69-2014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pdf简介:
SL 669-2014《防洪规划编制规程》是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水利行业标准。该规程主要针对我国的防洪规划工作,提供了一套详细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规划的范围:明确了防洪规划的适用范围,包括洪水风险分析、防洪工程布局、防洪标准设定、防洪工程设计等。
2. 规划的依据:规定了防洪规划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以及对历史洪水资料、地形地貌、气象、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考虑。
3. 规划的程序:详细描述了防洪规划的编制流程,包括前期研究、规划方案制定、论证、评审和审批等步骤。
4. 规划的内容:包括洪水风险评估、防洪工程布局设计、防洪标准设定、工程实施与管理等具体要求。
5. 防洪工程设计:规定了防洪工程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以及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性考虑。
6. 规划的更新与审查:对规划的定期审查和更新提出了指导。
SL 669-2014《防洪规划编制规程》对于我国的防洪安全管理、防洪工程设计和防洪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SL 669-2014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1山洪灾害防治应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域的基本情 况、山洪灾害发生及其危害损失,研究山洪灾害发生的原因、特 点、规律。山洪灾害情况调查分析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研究山洪灾害成因,分析气象、水文、地形地质、 自然环境、经济社会与山洪灾害间的关系,掌握山洪灾害的特点 及其分布规律。 2了解现状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分析现状山洪灾害防治存 在的问题,总结山洪灾害防治经验等。 10.1.2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山洪演进过程和城镇及居民点 分布,编制典型区域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图。 10.1.3山洪灾害防治区宜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防治 区应根据形成山洪灾害的降雨、地形地质和经济社会因素分布特点 和规律,结合实际发生的山洪灾害情况和影响程度等因素划分。
10.2.1山洪灾害防治应坚持群测群防,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 原则。 10.2.2山洪灾害防治应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的,促进和保障山丘区人口、资源、环 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10.2.3山洪灾害防治应在了解掌握防治区山洪灾害发生特点、 规律,划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基础上,根据山洪灾害分 布、成因及特点,结合山丘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山洪灾害防治的要 求,提出山洪灾害防御思路,研究确定山洪灾害防御总体布局,
提出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规划方案。
T0.3.1山洪灾害防治的非工程措施应包括主要下列内容: 1 山洪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防灾知识宜传教育和防灾管理。 搬迁避让措施、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 3 监测点位、预警设施布设和监测通信预著系统。 4山洪灾害防治区群测群防组织体系。 10.3.2应加强监测、通信、预警系统规划,合理确定雨量预警 指标和水位预奢指标。临界雨量应根据降雨、地质、地貌、地 形、土壤、植被、人类活动、灾害情况等自然和经济社会因素综 合确定;水位预警指标应根据历史实测和调查水位资料,结合居 民点分布、地形等分析确定。 10.3.3应重点研究主动避让措施,对处于山洪灾害发生频素、 生存条件恶劣、地势低洼而治理困难地方的居民实施永久搬迁: 应加强重点地区的监测预报;应提出调整山洪易发区土地利用结 构、村镇布局的建议;应提出由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的群测群防组 织、责任体系建议。 10.3.4受山洪及降雨诱发泥石流、滑坡威胁的城镇、大型工矿 企业或重要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应研究确定必要的工程治理措 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山洪沟治理,应综合考虑城镇和重要设施的防洪要求, 根据山洪沟的特点、防治现状及防灾形势DB11∕1444-2017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注浆技术规程,因地制宜地采取护岸 及堤防工程、沟道疏浚工程、排洪渠工程等措施。 2受山洪及降雨诱发的泥石流治理,应根据泥石流沟的类 型及泥石流的特性、危害程度,因地制宜地采敢拦挡工程、排导 工程、停淤工程等治理措施。 3受山洪及降雨诱发的滑坡治理,应根据滑坡危险性分类 和特点,采取排水、前坡、减重反压、抗滑挡墙、抗滑桩、锚 固、抗滑键等可行的工程措施。
1山洪沟治理,应综合考虑城镇和重要设施的防洪要求, 根据山洪沟的特点、防治现状及防灾形势,因地制宜地采取护岸 及堤防工程、沟道疏浚工程、排洪渠工程等猎施。 2受山洪及降雨诱发的泥石流治理,应根据泥石流沟的类 型及泥石流的特性、危害程度,因地制宜地采取拦挡工程、排导 工程、停淤工程等治理措施。 3受山洪及降雨诱发的滑坡治理,应根据滑坡危险性分类 和特点,采取排水、削坡、减重反压、抗滑挡墙、抗滑桩、锚 固、抗滑键等可行的工程措施。
11. 1 治理原则
11.1.1水土流失防治应在查明流域或区域内水源涵养、多沙输 沙区域基本情况,分析对防洪减灾和生态环境主要危害的基础 上,进一步分析水土流失及其产沙输沙严重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 分布、数量、强度、成因及特点、危害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及存在问题,依此为依据制定防治方案。 11.1.2水土流失防治方案的制定,应符合水土保持区划确定的 功能定位要求,并与山洪灾害防治、生态建设等相协调,处理好 水土流失治理与防洪减灾措施、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改善的 关系。 11.1.3水土流失防治应以增强林草植被调节径流功能和减少人 河湖(库)泥沙为主要任务,根据防洪减沙的要求与水土保持功 能定位,提出林草植被覆盖率、土壤流失减少量或减沙量等防治 日坛的华
11.1.3水土流失防治应以增强林草植被调节径流功能和减少入 河湖(库)泥沙为主要任务,根据防洪减沙的要求与水土保持功 能定位,提出林草植被覆盖率、土壤流失减少量或减沙量等防治 目标的指标。
11.2.1应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结合防洪减灾要求进一步
11.2.1应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结合防洪减灾要求进一步 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提出不同分区的水土保持总体布局。 11.2.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或
1应根据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结 合防洪减灾要求,提出不同水土保持分区的重点防治区域。 2预防规划应针对重点水源涵养区的水源涵养能力的提高, 加强林草植被的建设与保护,注重要封育治理及其配套措施的建 设,明确相应的位置、范围与面积。 3应针对多沙输沙区,以小流域为单元,重点配置坡改梯 及坡面水系工程、建设淤地坝或拦沙坝、谷坊等沟道治理措施
12. 1 堤防工程
局和任务要求,主要应确定堤防标准、堤线总体布置方案、建堤 后河道水面线及初步确定堤防断面等。 12.1.2堤防防洪棕准、堤防工程等级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规 定,根据堤防保护范围的经济社会指标,并协调上下游和干支流 堤防防洪标准,综合论证确定。 12.1.3堤线选择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条件,河流或海岸线变 迁,施工条件、已有工程状况以及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文物保 护、行政区划等因素;应根据洪水流量分段成果,合理确定行洪 断面及堤距,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分析确定堤线总体布置 方案。堤防工程原则上应采用现有堤防加高加固,规划的新建堤 防,严禁侵占河道,城区段可采用防洪墙等型式。 12.1.4堤防设计洪水位的拟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流域防洪控制节点堤防设计洪水位,应通过防洪体系洪 水联合调度计算,经多方案比较,合理确定。 2多沙河流堤防设计洪水位,应根据河道冲淤变化规律, 按不同水平年分别拟定。 3感潮河段堤防设计洪水位,应研究洪、潮遭遇规律,合 理确定。 12.1.5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合理确定堤防断面,明确 堤防超高、堤顶宽度、堤防边坡等指标
12.2.1河道治理应明确治理任务与要求,应分析河段治理开发 与保护存在的问题,调查了解河道治理工程情况及河势变化。在
分析河床演变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河势控制方案,确定治导线位 置。经方案优化后,提出河道治理的工程方案与规模
置。经方案优化后,提出河道治理的工程方案与规模。 12.2.2河道治理措施应根据河段特点分析确定。河道治理工程 措施主要包括:控制、调整河势,修建丁坝、顺坝等河道整治建 筑物等。对于堤距过窄或卡口河段,进行退堤、疏浚,扩大河道 行洪断面等。河道治理措施应注意与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相结合, 宜采取适应自然的生态措施。
一性柔与规侯。 12.2.2河道治理措施应根据河段特点分析确定。河道治理工程 措施主要包括:控制、调整河势,修建丁坝、顺坝等河道整治建 筑物等。对于堤距过窄或卡口河段,进行退堤、疏浚,扩大河道 行洪断面等。河道治理措施应注意与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相结合, 宜采取适应自然的生态措施。 12.2.3游荡型河段的治理应与泥沙处置相结合,根据河流具体 情况和条件,综合采取修建调节水沙的水库、修建河道治理工 程、划分确定滞沙区(河段)等综合治理措施。 12.2.4河口治理应充分考虑河口的水沙特性以及防洪、防潮、 航运、淡水资源利用、岸线资源利用、滩涂资源利用以及维持河 口稳定的动力条件等方面的要求,还应充分考虑河口地区环境保 护与生态建设的要求。治理措施应主要包括修建控导工程、挡潮 闸及泥沙疏浚等,设置的河工建筑物宜顺应河势、适应河口水沙 变化规律。
12.2.3游荡型河段的治理应与泥沙处置相结合,根据
情况和条件,综合采取修建调节水沙的水库、修建河道治理工 程、划分确定滞沙区(河段)等综合治理措施。
河口理应充分考口的水沙特在该及防洪、防潮、 航运、淡水资源利用、岸线资源利用、滩涂资源利用以及维持河 口稳定的动力条件等方面的要求,还应充分考虑河口地区环境保 护与生态建设的要求。治理措施应主要包括修建控导工程、挡潮 闸及泥沙疏浚等,设置的河工建筑物宜顺应河势、适应河口水沙 变化规律。
12.3.1水库工程规划方案应根据整体防洪方案,结合建库条 件、下游防洪要求以及其他综合利用要求,明确水库的防洪作用 与任务,确定水库的防洪高水位、防洪限制水位及防洪库容等主 要水库特征值
与任务,确定水库的防洪高水位、防洪限制水位及防洪库容等主 要水库特征值。 12.3.2应在充分了解洪水特性、洪灾成因及其影响的基础上 根据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要求,以及可能采取的其他防洪措施 合理确定水库的防洪任务。
DB63∕1141-2012 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12.3.2应在充分了解洪水特性、洪灾成因及其影啊的基码
12.3.3水库调洪方式应根据设计洪水及泄洪设备条件、下游河 道安全泄量、水库库容曲线等合理确定,应按照拟定的水库调度 方式和规则进行水库调洪计算,分析确定防洪库容及相应的防洪 控制水位。
12.3.4为下游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调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下游江河防洪控制节点的防洪控制水位、安全泄 量和区间洪水组成情况,结合水库本身的防洪要求,研究水库对 下游进行补偿调节,进行错峰、前峰调度的防洪调度方式。 2应在汛期按防洪要求留足防洪库容。 3为兼顾供水、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可根据洪水特性 和水情测报预见期,在不降低水库防洪能力的前提下,制定分期 汛限水位。
12.3.5由水库群共同承担江河中下游防洪任务时,应研究各水
库入库洪水和各区间洪水的地区组成,根据水库特性及综合利用 要求等条件36.《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50260-2013,确定水库群防洪联合调度方式以及汛末蓄水调度 方式。
12.3.6对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其防洪调度方式应根据洪水的 洪量、洪峰流量、沙量情况,综合考虑下游河道减淤和水库减淤 情况,制定洪水调度方案。
2. 4滞洪区和分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