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98.1-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4098.1-2022 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第1部分:固废处理.pdf简介:
DB34/T 4098.1-2022是一部地方标准,全称为《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第1部分:固废处理简介》。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固废的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特别关注将其转化为道路材料的应用。固废处理简介部分可能包括固废分类、收集、运输、预处理(如破碎、分选、清洗等)的方法,以及如何确保处理过程的环保和经济性。
在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的应用中,常见的做法是将建筑废弃物如混凝土、砖瓦、陶瓷等通过破碎、筛选、热处理等技术,转化为可用于制作道路基层、路面结构材料,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压力,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污染的降低。该标准可能还涉及了再生材料的性能指标、使用限制、质量控制和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然而,具体的细节和内容需要查阅完整的标准文本才能获取准确信息。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具体内容,建议参考该标准或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
DB34/T 4098.1-2022 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第1部分:固废处理.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建筑固废BuildingSolidWaste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工程建设活动中产生的水泥混凝土、砖、杂物等固体废弃物,不包含 渣土及废旧沥青混合料。 3. 2 杂物Impurities 建筑固废中可利用的碎砖块、碎混凝土块、砂石等以外的物质。 3. 3 轻物质Light impurities 建筑固废中密度较小的杂物,包括塑料、木块、布片、纸屑等。 3.4 预处理 Pretreatment 建筑固废单级或多级破碎前,进行的分类、粗破和人工分栋等处理过程。 3.5 固废再生料BuildingSolidWasteRecycledmaterials 建筑固废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制得满足一定技术要求的道路建筑材料。 3.6 再生粗集料RecycledCoarseAggregate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建筑固废BuildingSolidWaste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工程建设活动中产生的水泥混凝土、砖、杂物等固体废弃物,不包含 渣土及废旧沥青混合料。 3. 2 杂物Impurities 建筑固废中可利用的碎砖块、碎混凝土块、砂石等以外的物质。 3. 3 轻物质Lightimpurities 建筑固废中密度较小的杂物,包括塑料、木块、布片、纸屑等。 3. 4 预处理 Pretreatment 建筑固废单级或多级破碎前,进行的分类、粗破和人工分栋等处理过程。 3. 5 固废再生料BuildingSolidWasteRecycledmaterials 建筑固废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制得满足一定技术要求的道路建筑材料。 3. 6 再生粗集料Recycled CoarseAggregate
DB34/T 4098. 12022
粒径大于4.75mm的固废再生料。 再生细集料Recycled Fine Aggregate 粒径不超过4.75mm的固废再生料。
GB 51315-2018-T:射频识别应用工程技术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粒径大于4.75mm的固废再生料。 3./ 再生细集料RecycledFineAggregate 粒径不超过4.75mm的固废再生料。
5.1建筑固废再生利用流程见图1.
图1建筑固废再生利用流程
3.1建筑固废加工场地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相关规划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建筑固废加工场区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的建筑固废现状和工程需求,结合经济性、可行性等因 素确定。加工场区应包括建筑固废堆放区、加工区、固废再生料堆放区、办公生活区等。 6.3场地建设应根据建筑固废物料特性、资源化利用工艺、产品形式与出路等综合确定,可分为固定 式和移动式两种。用于路面和水泥混凝土小型构造物时,宜采用固定式;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移动式现场 加工。 6.4固定式加工场区应满足消防需求,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需求,并应与场区竖向设计、绿化 及管线敷设相协调。 6.5移动式加工区选址应于建设现场就近设置,满足设备安装快、流转路径短、灵活机动的特点。 6.6建筑固废加工场地应中心高、四周低,横坡不宜小于1.5%。 6.7场区总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减少建筑固废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建筑固废收集、运输与堆放
7.1建筑固废宜就地回收和利用,回收的建筑固废应除去草皮、树根、腐殖质等杂物。 7.2运输工具、方式及路线应满足地方相关规定。 7.3运输过程中建筑固废不得裸露和散落。 7.4建筑固废宜设棚堆放,条件不具备时可露天堆放,但应做好临时覆盖等环保措施。 7.5建筑固废堆放高度不宜超过5m。当超过3m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稳定性验算,当堆放场地附 近有挖方工程或临空面时,还应进行临空面稳定性验算。 7.6建筑固废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地坪不小于15cm,堆放区场地应满足雨水导排要求
8.1.1建筑固废加工设备含给料、物料输送、破碎、分选、筛分、除尘系统,各工序配置应根据场地 特点、产量、料源特性、固废再生料用途确定。
8.1.1 工设备含给料、 物科达、破碎、分选、师苏、际生系统,合工序配 根循物地 特点、产量、料源特性、固废再生料用途确定。 8.1.2给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给料系统宜包括受料斗、给料机、辅助设施等。 受料斗的进口宽度与容积应满足给料设备的卸料要求,充分考虑粒径、杂物等因素,防止堵 料。 c)给料设备应具备预筛分功能。 8.1.3物料输送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工艺布置、物料性质、输送能力、输送距离、输送高度等因素确定。 宜增加人工分抹专用输送带,分抹时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8.1.4 破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根据建筑固废原料特性与使用要求,合理制定破碎和筛分工艺组合,满足产能与效率、安 全、易维护检修等要求。 b) 单级破碎宜采用颚式破碎机或反击式破碎机;多级破碎中的初破碎宜使用颚式破碎机,次破 碎根据骨料使用情况,应使用反击破碎机或锤式破碎机。 8.1.5分选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选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
8.1.2给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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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轻物质分选宜根据轻物质含量选择适宜的正压鼓风式设备或负压吸风式设备。 8. 1. 6 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筛分宜采用振动筛。 b) 筛网孔径选择应与产品规格设计相适应 3.1.7 除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破碎及筛分环节应进行包封,采取定向集尘和除尘装置。 b) 宜在破碎机进出料口和筛分机械上安装集尘设备,并利用风机以负压方式将 除尘装置中进行除尘。
a) 破碎及筛分环节应进行包封,采取定向集尘和除尘装置。 b) 宜在破碎机进出料口和筛分机械上安装集尘设备,并利用风机以负压方式将含尘气。 除尘装置中进行除尘。
B. 2. 2 预处理
8.2.2.6粗破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施工现场或资源化处理厂进行。 8.2.2.7建筑固废破碎前,对其中较大尺寸的杂物应进行人工分栋,并分类堆放。
8.2.3.1建筑固废破碎设备要求应满足8.1.4条规定。 8.2.3.2用于路基填筑工程时,宜采用单级破碎工艺,固废再生料粒径应不大于150mm;用于路面、 桩类地基及小型构造物工程时,宜采用多级破碎工艺,固废再生料粒径应不大于40mm。 8.2.3.3建筑固废破碎前宜由板式给料机和上料坡道进入棒条给料机,利用棒条筛面除掉泥土等细小 物料。 8.2.3.4在每级破碎过程中,宜通过闭路流程使超规格粒径的物料返回破碎机再次破碎。 8.2.3.5破碎时应采取除尘及降噪措施
8.2.4.1分选设备要求应满足8.1.5条规定。 8.2.4.2分选工序宜在建筑固废单级破碎或多级破碎的初破碎之后进行。 8.2.4.3分选应包括除土、分选废金属、分选轻质杂物、粉体回收等环节。 3.2.4.4分选应根据杂物组成,采用筛选、水选、磁选、风选、光电分选等工艺。钢筋、铁屑等金属 物质宜选择磁选分离装置。塑料、木块、布片、纸屑等轻物质宜选择风选或水选分离装置。 .2.4.5宜设置人工分抹平台,将不易破碎的大块轻质物料及少量金属选出,人工分抹平台宜设置在 单级破碎后的物料传送阶段, 3.2.4.6分选出的杂物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及时处置,
8.2.6.1固废再生料应按照类别、规格分开堆放与存储。
8.2.6.1固废再生料应按照类别、规格分开堆放与存储。 8.2.6.2堆放应防止混入泥土和其他可能改变其品质的杂质。
为I类、II类、IⅡI类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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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类固废再生料技术要求
9.3II类固废再生料
表2II类固废再生料技术要求
9.4ⅢI类固废再生料
表3Ⅲ类固废再生料技术要求
10.1工程应用前,应对固废再 10.2固废再生料分为再生粗集料和再生细集料分别进行检测,其检测项目、最小取样质量、试验方法 验收批规定等应符合表4要求。
表4再生料质量检测项目要求
注:①粘附性仅适用于固废再生料用于沥青路面面层时
基填筑用固废再生科需检测CBR植 最小取样质量为50kg,试验方法采用JTG3430的规定 1废再生料检测其他相关要求应满足GB/T25176、GB/T2517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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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杂物含量及砖含量试验方法
试验用以下仪具和材料: a)电子天平:称量20kg,感量0.1g; b)方孔筛:孔径为4.75mm的筛一只; c)铁铲、塘瓷盘、毛刷等。
试验用以下仪具和材料: a)电子天平:称量20kg,感量0.1g; b)方孔筛:孔径为4.75mm的筛一只; c)铁铲、瓷盘、毛刷等。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2013年)A.2.1按照JTGE42T0301中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试样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A.2.2杂物含量与砖含量可采用同一组试样进行试验。
A.2.1按照JTGE42T0301中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试样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试验取样数量
表A.2 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杂物含量与砖含量试验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a)称量试样的质量m;准确至0.1g; b)人工分选出试样中除碎砖块、碎混凝土块以外的杂物,并称量各种杂物的总质量m;准确至 0.1g; c)人工分选出试样中的砖块,并称量其质量m;准确至0.1g。
A.5.1分别按公式(A.1)和公式(A.2)计算再生粗集料中杂物和砖块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准确 至0.01%:
式中: Qa一一杂物含量(%); 杂物总质量(g); m1 再生粗集料总质量(g)
式中: Qb一一砖含量(%); 砖块质量(g); m 一一再生粗集料总质量(g) A.5.2平行试验进行2次,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01%
DBJT 15- 170 -2019标准下载式中: Qb一一砖含量(%); 砖块质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