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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193-2017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 技术条件.pdf简介:
JB/T 13193-2017《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技术条件》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的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提出了技术要求和规范。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的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这些设备主要用于提升矿井中的煤炭、矿石或其它物料。
2. 技术要求:标准涵盖了电控设备的基本性能、功能要求,包括变频器的稳定性、可靠性、抗干扰能力、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热保护、电机控制方式、通信接口等。同时,还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安全操作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3. 安全性:考虑到矿井提升设备工作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标准强调了电控设备在防爆、防尘、防潮、防火等方面的防护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4. 测试与验收:标准规定了电控设备的出厂测试项目和验收方法,确保设备在出厂前达到规定的性能和安全标准。
总的来说,JB/T 13193-2017 是为了规范矿井提升设备的电控系统,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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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31932017
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CJ∕T 271-2007 蒸发式热分配表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以下简称提升设备)的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省 (以下简称电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进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的非防爆型和防爆型的缠绕式矿井提升机、摩擦式矿 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97—2016电气控制设备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 GB/T12173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B/T12668.2一2002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2部分:一般要求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 值的规定 GB/T 12668.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3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GB/T13306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20181 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安全要求
GB/T12668.2一2002中2.3.3和2.3.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压变频传动lowvoltagevariablefrequencydrive 额定电压在1140V及以下、通过变频调速驱动交流电动机的电气传动方式。
电控设备由低压开关设备、低压变频传动设备、控制设备、上位监控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组
没备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5.1.1正常使用条件
设计序号:A~Z 输出额定电压,单位为伏(V) 输出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变频 低压 矿用防爆型,非防爆型不标注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电控设备
电控设备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电控设备的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5.1.1和 5.1.2的规定。 b)污染等级: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的污染等级为3级,其他类型电控设备的污染等级为2级。 c)海拔:电控设备安装场地的海拔不得超过1000m。对在海拔超过1000m处使用的电控设 备,有必要考虑介电强度的降低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打算在这些条件下使用的电控设备 建议按照制造厂与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d)安装条件:电控设备均为户内或确室内安装,并位于无显著冲击和振动的地方,电控设备应按 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安装。对于垂直安装的电控设备,安装倾斜度不得超过5°。 e)供电电源质量:电控设备的供电电源质量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5.1.6的规定。
5.1.2特殊使用条件
合5.1.1规定的条件应认为是特殊使用条件,电控设备应遵守适用的特殊要求或在制造厂与用 成的专门协议。如果存在这类特殊使用条件的话,用户应向制造厂提出
LJB/T131932017
6.9、6.12的规定。 5.2.4矿用一般型电控设备应符合GB/T12173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进行制造和 检验。 5.2.5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进行 制造和检验。
5.3低压开关设备要求
5.3.1电源进线应是双回路进线,低压开关设备应切换可靠。 5.3.2低压开关设备应符合GB/T14048.1的规定。 5.3.3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所配置的真空馈电开关、真空电磁起动器应符合GB3836.1~3836.4的 规定。
5.4低压变频传动设备要求
5.4.1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宜使用再生制动方式,功率大于200kW的不应使用能耗制动方式。 5.4.2低压变频传动设备的过载能力,应满足提升设备过载倍数和过载时间的要求。 5.4.3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应符合GB/T12668.2和GB/T12668.3的规定。 5.4.4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所配置的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5.4.1~5.4.3的要求,并符合GB 3836.1~3836.4的规定,
5.5上位监控设备要求
备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应不大于70dB
空设备的冷却应符合GB/T37972016中6.8的
5.8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电控设备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6.4的规定,其中矿用一般型应符合 GB/T12173的规定,矿用防爆型应符合GB3836.3的规定。
5.9绝缘电阻与介电性能
设备中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应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 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测量。测得的绝缘电阻按标称电压至少为1000Q2/V。 电控设备的绝缘电阻与介电性能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6.2.3和6.10的规定,其中矿用防爆型 应符合GB383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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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矿用防爆型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
定,矿用防爆型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
5.11电磁兼容性(EMC)
5.13电控设备的功能(性能)及安全
5.13.1.1电控设备应至少配置两套控制核心(每套包括可编程序控制器、测速装置和深度测量装 置),两套控制核心通过实时数据交换,完成相互监控。 5.13.1.2电控设备中的安全回路应采用硬、软件穴余设计和多线制设计。硬、软件安全回路应相互闭 锁GB 50594-2010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同时动作。 5.13.1.3硬件安全回路至少应具有过卷、变频重故障、操作台急停、制动系统重故障、松绳/尾绳扭结、 信号急停、手柄零位联锁等保护
急停、手柄零位联锁等保护。 .1.4电控设备至少应具有以下运行方式: a)手动操作: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司机右手可操作速度控制手柄,控制提升速度 在最高运行速度范围内连续可调,左手可操作工作闸控制手柄,控制制动油压大小。起动时制 动油压与电动机转矩自动联锁,避免溜车或倒转。运行速度受到井筒中容器所处行程的限制, 容器到达减速点时,系统应自动减速,到达爬行段(接近停车位置)会自动转入爬行,到达停 车点应自动停车。 b)半自动操作:在半自动运行逻辑正常时,接收到井筒中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司机按动 并车按钮一次,PLC控制系统开始按照预设速度图自动控制完成一个提升循环,并自动控制工 作闸。此操作方式应具有自动选择去向、自动确定运行速度、自动控制全程速度、自动停车等 功能。 c)自动操作:在自动运行逻辑正常时,接收到井简中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PLC控制系统 开始按照预设速度图自动控制完成一个提升循环,并自动控制工作闸。此操作方式应具有自动 选择去向、自动确定运行速度、自动控制全程速度、自动停车等功能。司机不需操作,仅需监 视提升设备的运行。 d)检修运行:操作方式与手动操作相同,但最高速度在PLC控制系统中设定为0.5m/s,司机通过 速度控制手柄能够实现0~0.5m/s范围内的速度连续可调。司机可通过工作闸控制手柄控制制 动油压大小,该开车方式可以用于检修钢丝绳等操作。 e)故障开车:当出现局部故障(如某个编码器损坏)时,可通过操作台转换开关,实现故障状态 下的低速开车(速度可调),此时应仍能够满足GB16423和GB20181中所要求的安全保护。 .1.5电控设备应具备提升设备的行程监控和速度监控的功能。 .1.6电控设备应具备GB16423和GB20181规定的各种保护功能。 .1.7电控设备的控制设备应对调速系统实行速度控制与故障监控。 .1.8电控设备应实现与提升设备信号系统之间的信号接口兼容和相互闭锁。 .1.9电控设备的控制设备应能实现与前级馈电开关的闭锁功能。 .1.10电控设备应满足制动系统中液压站和制动器的控制与监控保护要求,或满足已含电气控制 动系统的接口要求,安全回路接口的信号应采用多线制。 .1.11电控设备应具备直接对提升设备辅助设备(如制动油泵、润滑油泵、主电动机风机等)的
5.13.1.4电控设备室少应具有以下运行方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实施指南(2016修订版)JB/T131932017
5.13.1.12电控设备应具有完备的显示、运行曲线及故障记录等功能,显示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 a)提升容器的行程、位置、速度; b)电动机的电流和温度; c)工作闸电流、制动油压: d)润滑油压; e)各种报警、故障与运行状态。
5.13.2.1仅当制动手柄和主令手柄都在零位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回路。 5.13.2.2开车信号联锁未收到允许开车信号,应禁止提升设备运行。 5.13.2.3液压站出现过温、阻塞等故障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 再次开车。 5.13.2.4润滑站过压、欠压或过温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再次 开车。 5.13.2.5主电动机、整流变压器等设备过温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 充许再次开车。 5.13.2.6制动闸间隙超标和弹簧疲劳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再 次开车。 5.13.2.7 提升容器过卷时,提升设备只能向过卷的反方向运行。 5.13.2.8当发生安全制动时,液压站制动油泵的电动机应自动停止运行。 5.13.2.9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点时,应有声光报警,并开始减速。 5.13.2.10提升容器在到达井口或井底规定的距离内时,应解除恒减速制动、二级安全制动,实施一 级安全制动。 5.13.2.11当安全回路断开或电网断电时,应能根据提升容器位置不同分别实施恒减速制动、二级安 全制动或一级安全制动。 5.13.2.12在井口发生过卷或错向时,应立即实施一级制动。 5.13.2.13单绳双筒提升设备在活动卷筒离合过程中,应有防止事故跑车的安全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