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287-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287-2022 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规范.pdf简介:
DB32T 4287-2022《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规范》是一部针对水利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标准。该规范由中国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机构发布,适用于江苏省内水利工程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与适用范围:明确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即规范防汛物资的储备、采购、存储、管理和使用过程,保障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物资安全。
2.物资分类与管理:规定了防汛物资的分类,如救生设备、通讯设备、救援物资等,并对各类物资的入库、出库、保养、检查等环节提出了详细要求。
3.安全储存:强调了物资储备库的建设标准、环境要求、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管理措施。
4.应急响应:规定了在紧急防汛情况下物资的调用、分配和使用流程,以及储备物资的更新和补充机制。
5.责任与监督: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并对监管机制进行了规定。
总的来说,DB32T 4287-2022《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规范》旨在保障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DB32T 4287-2022 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安全风险管控riskmanagementcontrol
识别物资储备安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其风险严
对照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单位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 方式和方法,及时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GB 15210-2018标准下载,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过程
应按照SL297的规定组织入库物资验收工作,对质量、数量符合要求的办理入库手续,验收 求的不得入库。
5. 1.2 存放保管
每批(件)物资都应配有明确标签,标明编号(船号)、品名、数量、质量和生产日期、入库时间 故到实物、标签、台账相符。物资存放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同存储条件的物资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 b) 相同种类的物资应按照批次集中存放; c) 物资排列应整齐,稳固,便于检查、维护和装卸: d) 合理划分有效期内物资和过期待报废物资区间,保证明确可辨识; e) 按照产品保养要求进行保养维护,填写维修养护档案和日志,详细记录维修养护情况: f) 库房内物资应合理规划、有序摆放,预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物资的“顶距、灯距、墙距
柱距、垛距”等五项防火间距应符合XF1131的规范要求,摆放高度不得超过消防喷淋系统; 名 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通风、防潮、防水、防紫外线等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保持合理温度、湿度; 室外、库区外物资应设置隔离及警示装置,采取安装监控等监视物资异常变动的措施; 库房外不得堆积可燃性杂物,控制植被、杂草生长。
应按照防火、防水、防潮、防腐、防虫、防鼠等要求对物资进行巡查、检查,使物资始终处于 态,保证随时调用。
5. 1. 4 出库调运
物资出库应严格执行调度指令,按照指令要求组织物资调运工作,物资出库交接手续齐全、符 求。
5.2.1法规标准识别、获取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 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转化为本单价 操作规程, 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
5.2.2.1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安全管理类(含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及获取等);风险管控及隐 患排查类(含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作业管理类(含特种作 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具)、作业活动、安全警示标志、用电安全、消防安 全、交通安全、相关方管理、变更管理等)和事故应急类(含应急处置、应急演练、事故管理等)。 发放给从业人员,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5.3.1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 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5.3.2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5.3.2.1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 等内容,定期对部门、所属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并留 有评估和考核记录。 5.3.2.2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建言献策应有回
5.4.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4.1.1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培训的对象与内容、组织与 管理、检查和考核等要求。 5.4.1.2应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 训资源,并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年度培训计划若有变化应及时修订并发布培训变更计划。 5.4.1.3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4.1.4应建立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记录有关从业人员依法持证情况
5.4.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
5.4.2.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与能力 5.4.2.2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4.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
5.4.3.1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 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5.4.3.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4.3.3新入职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单位、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 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5.4.3.4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根据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 作技术要求等,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 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5.4.3.5从业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 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4.3.6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应经实际操作 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档案, 5.4.3.7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 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5.4.4其他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应对进入单位内部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相关方的从业人员以及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应急知识等,并保存记录,由专人 带领做好相关监护工作。应督促检查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1.1库房内外应保持整洁,结构应完整、稳定可靠,无裂缝、渗漏、不均匀沉陷 6.1.2门窗、风洞、门锁应严密完好,启闭灵活,满足防火、防盗要求。 6.1.3排水等附件完好,排水畅通。 6.1.4旧库房有明显缺陷的应做库房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6.1.5防火等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1.6库房及其他建筑物应安装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等避雷设施,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6.2.1建筑内部的装修、装饰应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2.2室内装修、装饰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经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合格的防火材料
3.2.1建筑内部的装修、装饰应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低压配电房应按照GB50054的相关 足正常照明的自然采光和备用照明,设置防蛇鼠 等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设置符合要求的灭火设备及设施
6.4.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疏散门
6.5.1应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出入登记、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安全保卫措施应 位工作人员未办理相应手续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6.5.2宜设置电子围栏,配备保卫设施。 6.5.3宜建立库房监控管理系统,确保24小时连续不间断监控,定期对防盗报警、监控等设备设施进 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7.1.1货架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货架各个结合处应固定牢固。 7.1.2钢货架表面加涂防火涂料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1.3货物摆放不得超高、超宽,防超载、撞击,保证稳定。 7.1.4根据货物的物化属性选择合适的托盘,货物重量不得超过托盘的最大承载力。 7.1.5其他仓储辅助设备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文件
7.2.1应按TSG08的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养、自检、定期检验及报废。 7.2.2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4683-2003》,应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信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 安装技术文件和使用维护资料。 7.2.3特种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应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 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7.2.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 物、附属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7.2.5达到报废条件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
7.3电气线路及电器装置
7.3.1架空电力线与库房、可燃材料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应满足GB50016的要求。 7.3.2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盒等防火措 施。 7.3.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3.4库房内应使用低温防紫外线照明灯具,应对发热部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7.3.5每个库房外应单独设置电气开关箱。
7.3.1架空电力线与库房、可燃材料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应满足GB50016的要求。
7.4.1应选用及安装符合国标和有关规定的消防设备设施,建立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7.4.2应配备数量足够的建筑灭火器,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和配置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7.4.3定期组织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保障消防设施、器材的完 好、有效。 7.4.4对消防设备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电气线路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 检测并存档备查。 7.4.5库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或挪作他用,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并应定期开展 防火检查、巡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7.5.1应按照定方案、定人员、定措施、定质量、定进度的五定原则制定检维修计划, 7.5.2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严格执行操 作票、工作票制度CJJ∕T 241-2016 城镇供热监测与调控系统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7.5.3检维修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7.5.4大修工程有设计图纸、批复文件、过程验收、工验收等资料存档。 7.5.5各种检维修记录应填写规范并存档
7.6设备设施安装、验收、拆除及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