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7003-2017 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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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7003-2017 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pdf简介:

"MHT 7003-2017 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标准,是一个关于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的专业标准。"MHT"可能代表某个机构或者组织的代码,"7003-2017"是标准的颁布年份和版本号。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民用机场在保障旅客、货物和航空器安全方面的各类设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设备、监控系统、围界防护、应急响应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它旨在确保机场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是机场建设和运营的重要参考依据。

MHT 7003-2017 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pdf部分内容预览:

1机场宜设置航空货物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应能完整采集、处理、存储过检货物品名 航班等信息,实现对航空货物安全检查信息、货物安全检查图像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等 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功能。 2航空货物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预留接口及足够带宽,以便向机场运行和安全保卫指控 服送数框

4.2航空货物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以

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货运公共区和货物存放区的出入口、办理货运手续柜 货物安检区和货物存放区。

11.1应封团管理,并根据安全保卫要求设置围界。 11.2应设置通行管制设施或采用人工值守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和记录。无人值守的通行口 还应配备生物特征识别或密码输入的身份验证设备。 11.3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要害部位的出入口、工作区域,以及要害部位与公共区域的隔离设施等 实施监控。 11.4塔台、区域管制中心、导航和通信设施的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应符合行业相关规定。

12.1.1应封闭管理,并根据机场安全保卫要求《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5部分:用于电动机回路的高压熔断器的熔断件选用导则 GB/T 15166.5-2008》,设置围栏(墙)、入侵报警系统、通行管制系统和视 锁监控系统等。 12.1.2应对配餐工作区和存放区、机供品存放区实行分区封闭管理。 2.1.3配餐工作区和机供品存放区应设置高窗,防止物品传递。不能设置高窗的,应设置有效的安全 保卫设施

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配餐工作区、工作人员出入口,以及运送配餐和机供品的车辆停 卸区实施监控,

应在配餐工作区和存放区、机供品存放区设置通行管制设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13.1.1每个独立的安检工作区均应设置人身和行李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13.1.2每个独立的安检工作区均应配备可疑物品处置装备,如防爆罐、防爆球和防爆毯等。 13.1.3一类机场应配备移动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二类机场宜配备移动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13.1.4设有贵宾室并有贵宾通道的航站楼应设置贵宾安全检查通道,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同航站楼旅客 人身和手提行李安全检查通道。 13.1.5一类、二类机场应设置机组和工作人员专用安全检查通道,三类机场宜设置机组和工作人员专 用安全检查通道。 13.1.6应设置能满足无障碍通过的安全检查通道。 13.1.7一类、二类机场应设置旅客反向通道。反向通道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旅客人身和行李安全检 查管理信息系统,对旅客离开机场控制区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时限应不少于90d。 13.1.8安检工作区应根据需要配置液态物品检测设备。 13.1.9安检工作区应配备必要的人身防护装备。 13.1.10安全检查通道及设施设备的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全检查设备应配备独立的供电电源和稳定的供电电压,电源插座的位置设置应不影响设备维 修且旅客及工作人员不易碰触; b)安检设施设备不应受到机场电力设施和电磁波的干扰,且不会反过来干扰机场通信设备;

安全检查设备应配备独立的供电电源和稳定的供电电压,电源插座的位置设置应不影响设备维 修且旅客及工作人员不易碰触; b) 安检设施设备不应受到机场电力设施和电磁波的干扰,且不会反过来干扰机场通信设备; C 应提供充足的暖气、冷气、照明和通风,并考虑光照问题(阳光照射电脑屏幕容易产生反光, 不利于安全检查),以便于营造一个有利于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良好环境。

13.2旅客人身和手提行李的安全检查

13.2.1旅客人身和手提行李安检工作区应设置旅客人身和手提行李安全检查通道,每个安检工作区均 应设置安检值班室、安检现场备勤室、特别检查室和暂存物品保管室等。 3.2.2安检工作区与公共活动区之间应实施全高度、非透视物理隔离。不能实施全高度物理隔离的, 物理隔断净高度应不低于2.5m,公共区域一侧不应有可用于攀爬的受力点和支撑点,并设置视频监控 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未经授权人员和物品的进入

13.2.3安全检查通道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个通道,并设置备份通道; b 应设置验证区、检查区、整理区,并合理布局; 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场每条安全检查通道长度应不小于13m(包括验证柜台),其中X射线 安全检查设备前端应设置长度不小于3.5m并与传送带相连的待检台;采用单门单机模式的每 条安全检查通道宽度应不小于4m,采用单门双机模式的两条安全检查通道宽度应不小于8m。 四类机场每条安全检查通道的安全检查现场面积应不小于40m; d 应在每条安全检查通道的前端设置能够锁闭的门,宜在后端设置能够锁闭的门,门体打开时应 不影响安检人员的视线和操作; e 错位式安全检查通道之间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非透视的物理隔断,防止人员串行或物品传递; 工 安全检查通道内应设置旅客自弃物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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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安全检查通道光照环境应满足安全检查各岗位工作的需要。 3.2.4安全检查通道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全检查通道应根据安检工作流程配备并合理布置验证柜台、隐蔽报警系统、音频和视频监控 系统、人身安全检查设备、手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开包检查台和物品整理台等;人身安全检 查设备包括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等;手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包括基于X射线技 术的手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等; b) 安全检查通道应配备身份验证相关设备和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验证柜台的高度不应阻挡验 证员视线; C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操作和开包岗位宜与验证检查岗位建立信息联动机制或设施; 每个独立的安检工作区均应配备爆炸物探测设备。一类、二类机场每4条安全检查通道应至少 配备1台爆炸物探测设备。 3.2.5 能满足无障碍通过的安全检查通道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满足残障旅客等特殊群体的正常通行和安全检查的需要: b 通道内不应有会导致特殊群体旅客可能受到意外伤害的障碍物; 至少设置一个轮椅检查区域。 3.2.6 候检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每条安全检查通道前的候检区长度应不小于20m或面积应不小于40m: b 应设置限行设施: 应配备贴有明显标识的旅客自奔物品收集箱,自弃物品箱

3.3.1旅客托运行李安检工作区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设置物理隔离设施,以确保经过安全检查的行李与未经授权人员隔离; b 应具有充足的实施安全检查的空间和设备; C 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托运行李的开包检查、行李传送系统等实施监控; d 与航站楼相通的行李传送带入口应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安装可锁闭装置或入侵报警装置等, 防止未经授权人员和物品进入; e 行李称重设备、托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行李传送系统应合理布局,确保每件托运行李都经过 安全检查。 3.3.2 旅客托运行李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对托运行李的安全检查可以使用以下基于X射线技术的托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X射线安全检 查设备、X射线多视角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设备、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 设备等,或多种设备的组合; b 应配备并合理布置托运行李安全检查图像的判读区域; C 每个独立的安检工作区均应配备满足要求的爆炸物探测设备; d 设置托运行李开包检查区,并配备视频监控、通讯、照明等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条件; e 安全检查所产生的安全检查信息应能够做到逐级传递。 3.3.3 如果将旅客托运行李安检系统集成到托运行李处理系统中,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旅客托运行李处理系统与安全检查设备衔接部分的传送速度与安全检查设备带速或通过率匹 配,应不影响安全检查设备的成像质量; 采用双通道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托运行李处理系统应确保每次只有一件行李通过单台双通 道X射线安全检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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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旅客托运行李处理系统应与托运行李安全检查系统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完整、安检功 能的实现和安全保卫信息的倒查

13.4机组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13.4.1工作人员安全检查通道应配备机场控制区证件查验设备,机组人员使用的通道应配备空勤登机 证机器辅助查验设备。 13.4.2工作人员安全检查通道的其他设施设备同旅客人身和手提行李安全检查通道的设置

13.5人身和行李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

3.5.1人身和行李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完整采集、处理、存储旅客、机组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检 查信息,实现对其基本信息、人身、手提行李、托运行李安全检查图像、开包检查信息、安全检查现场 见频和音频资料等信息,以及登机口确认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 3.5.2人身和行李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验证柜台采集的旅客人脸图像应满足人脸特征识别的要求; b 不应降低安全检查工作的通过率; C 与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实现资源共享; 与旅客离港信息系统相连,实时接收和更新航班信息; e 服务器应工作可靠,处理能力及网络通信能力应满足安全检查信息查询需求,服务器主机应采 用双机热备份;采用可靠的数据存储设备,数据保存不应少于90d; 与其他设备、系统之间的通信接口,应通过单独设置的通信服务器进行连接,通信服务器应能 显示通信过程的数据; 民航局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无槽永磁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34860-2017》14机场控制区的通行管制

14.1.1机场控制区的通行管制由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信息管理系统、门禁系统两部分组成。机场控制区 通行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件信息的管理;门禁系统主要由身份验证设备和执行 装置(门或者人)组成,实现对授权人员、车辆的放行和对非授权人员、车辆的拒绝。相关信息保存时 不少于90d。 14.1.2系统自身应具有不可修改的特征信息,以保证系统记录资料的完整性

14.2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系统

4.2.1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场应建立机场通行证信息管理系统,四类机场宜建立机场通行证信息 统,实现对通行证件权限审批、信息录入、制证、挂失、更改、注销等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4.2.2应符合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相关技术规范。

14.3从公共活动区进入机场控制区的通行口

4.3.1应配备机组和工作人员安全检查通道、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DBJ51∕T 139-2020 四川省玻璃幕墙工程技术标准,以及通讯、照明等设施 机场可采用人工查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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