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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pdf简介:
江西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是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10月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这个导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推动江西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以改善农村和小城镇的水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导则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原则:强调污水处理设施应遵循环保、经济、实用和可维护的原则,兼顾污水处理效果和成本效益。
2. 技术要求:针对建制镇的实际情况,提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工艺选择、设施规模、排放标准等技术要求。
3. 设计指导: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设施类型(例如:传统生物处理、厌氧消化、人工湿地等)、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设计建议。
4. 管理与运营:强调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测、污水处理效果评估等内容。
5. 环境影响与生态修复:注重污水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倡采用生态友好的设计和运营方式,促进环境修复。
6. 法规政策:整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法合规性。
这个试行导则旨在为江西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和技术依据,推动当地农村和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江西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4.4.2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应以重力流为主,宜顺坡敷设,尽量不设或
4.4.3污水管道规划应尽量减少穿越河道、铁路及高速公路等。
4.4.4污水管道及中途提升泵站应按规划期内的最高日最高时流量设 计,并考虑镇区远景规划发展的需要。 4.4.5如为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倍数no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 非放水体的卫生要求、水文、气侯、排水区城大小和经济条件等因素 确定。一般可采用1~2,特别重要地区的截流倍数宜大于3。污水泵站 及管道传输能力按考虑截流后的雨季规模复核,可按满管考虑,
T∕CHINCOLD 001-2020 混凝土坝厚层浇筑施工规范4.5污水处理厂站规划
4.5.1生活污水处理厂站 并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1、设在污水收集范围的地势较低处,便于污水自流入厂。 2、设在镇区水体的下游。 3、)区地形应不受洪涝灾害影响,污水处理厂站防洪标准不低于建制 镇镇区的防洪标准。 4、在建制镇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5、便于处理后出水安全排放或回用,出水排放宜无提升 6、便于污泥集中处理和处置。 7、工程地质条件和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供水、供电方便, 8、少拆迁,少占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9、有扩建的可能
4.5.2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应按远期规模确定规划用地。
卫生防护距离在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可按照100米进行 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站界至防护区外缘的最小距 离)。
5.1.1 建制镇污水收集系统包括主干管、干管及支管。用户通过接 户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框架示意图如下所示。
图5.1.1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示意图 (注:已建有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时,完全分流制的排水系统不应设置化粪池。)
5.1.2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的区域,洗涤废水收集应与屋面雨水
立管分离,并接入污水管道。
5.2.1污水收集预处理设施应满足下列规定: 1、居民区污水支管接入市政管网前应设置沉泥井: 2、农家乐、酒店、餐饮店等场所含油废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隔油池 3、宾馆、美发、洗浴等场所的美容美发废水接人接户并前,应设置毛 发收集井; 4、汽修厂、洗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油污废水接入接户管前应设置 隔油沉砂池; 5、肉菜市场及冲地废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隔油池、沉泥井、格栅井 5.2.2市政污水收集管道管径不应小于300mm,楼栋污水收集管不应小 于200mm,户用污水收集管道管径不应小于100mm。 污水管渠的直径和相应设计坡度的取值,按《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第5.2章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第4.5章节计算。 5.2.3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的最小设计流速,不应小于0.6m/s。 5.2.4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应选用安全可靠、水力条件好、耐腐蚀、管道 基础简单、接口方便、施工快捷的管材,管道管材的选取宜参考表5.2.4 的规定。
污水收集预处理设施应满足下列
表5.2.4建制镇污水管网管材选取表
5.2.10对于永久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不宜采用架空敷设管
涵洞有效过水断面能否满足要求,且污水管段应满足密闭及抗浮等要 求。
求。 5.2.12对建制镇理设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浅理塑料管道以及沿河敷设的 截污管道,应进行管道抗浮稳定计算开采取抗浮措施 5.2.13建制镇理地污水管道基础应根据管材、接口形式和地质条件等 确定。塑料及金属管材通常采用中粗砂基础。对地基松软、不均匀沉 降或易冲刷地段,管道基础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对于采用塑料管材 的,还应采取相应防变形和抗浮措施。 5.2.14对于重力流管道敷设困难的地区,局部可采用压力收集系统或 真空收集系统。 5.2.15建制镇污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或构筑物)水平和垂直的最 小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等的有关规定。 5.2.16污水管道及合流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附属构筑物 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2.17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和生活给水管道交叉时,应敷设在生活给 水管道下面,当不能满足时,必须有防止污染生活给水管道的措施,
水 5.2.12对建制镇理设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浅理塑料管道以及沿河敷设的 截污管道,应进行管道抗浮稳定计算并采取抗浮措施, 5.2.13建制镇理地污水管道基础应根据管材、接口形式和地质条件等 确定。塑料及金属管材通常采用中粗砂基础。对地基松软、不均匀沉 降或易冲刷地段,管道基础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对于采用塑料管材 的,还应采取相应防变形和抗浮措施。 5.2.14对于重力流管道敷设困难的地区,局部可采用压力收集系统或
5.2.15建制镇污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或构筑物)水平和垂直
小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等的有关规定。 5.2.16污水管道及合流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附属构筑物 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217污水管道一合流管道和生活给水管道交又时一应断设在生活绘
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2.17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和生活给水管道交叉时,应敷设在生活
5.3.1泵站规模宜按远期规模设计建设,水泵机组可按近期规模配置。
5.3.1泵站规模宜按远期规模设计建设,水泵机组可按近期规模配置
5.3.7污水泵站应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的检测报警装置,并设 置机械通风设施
5.3.8污水泵站宜设置自控系统,在保证运行安全的条件下实现自动控
制运行管理,具备远程启停、自动巡检、故障诊断、预警报警和自动 保护等功能
5.3.9泵站控制系统宜与污水处理厂站控制系统联接,重要泵站宜具备 电流、电压、能耗、泵送流量、水泵运行状态和故障数据采集功能 并实时传输至运维管理单位中控系统,所采集数据、传输协议、传输 内容以及数据格式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5.4检查并及附属构筑物
5.4.1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宜选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检查井或塑料 成品检查并。钢筋混凝土预制检查井的做法可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 (02S515)执行。塑料成品检查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小区排 水用塑料检查并》(CJ/T233)和《塑料排水检查并应用技术规程》(CJJ/T 209)的有关规定
5.4.1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检查并宜选用钢筋混凝预制检查并或塑料 成品检查井。钢筋混凝土预制检查井的做法可参照《排水检查井图集》 (02S515)执行。塑料成品检查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小区排 水用塑料检查井》(CJ/T233)和《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CJJ/T 209)的有关规定。 5.4.2检查井与管道接口处均应采用C20混凝土包封加固,包封厚度不 低于200mm,包封长度为管道接口处外延不低于500mm,同时检查井 底部应浇筑100mm厚C20混凝土垫层。 5.4.3隔油池等附属设施可采用预制化成品,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隔油池盖板不得封闭, 应具备通气和清渣功能,便于检查和维护。 5.4.4化粪池、污水检查井应采用成品或钢筋混凝土形式,不得采用砖 砌。 5.4.5截流并宜采用槽式、堰式或槽堰结合式。管渠高程允许时应选用 槽式,当选用堰式或槽堰结合式时,堰高和堰长应通过水力计算来确 定。 5.4.6截流井溢流水位应在设计洪水位或受纳管道设计水位以上,当不 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闸门等防倒灌设施,并保证上游管渠在雨水设 计流量下的排水安全。
5.4.2检查并与管道接口处均应采用C20混凝土包封加固DL/T 1757-2017标准下载,包
6.1.1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的用地规模应按远期总规模控制,并作出 分期建设的安排,综合考虑现状水量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合理确定 近期规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 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 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 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 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 2调节池后的构筑物设计流量应采用最高日流量。最高日流量计算 方法详见本导则条文3.2.5。 3若镇区内存在合流区,则各构筑物应考虑截流量,并按照雨李规 漠进行校核。雨李规模计算方法详见本导则条文3.2.8 4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 计。 6.1.2建制镇污水处理工艺应按照实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 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自然条件、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 经济条件的工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污水处理厂(站)的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 的环境功能、排放标准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
比较后确定。 2应按环保要求减少臭气和噪声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3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应详细调查测定污水的现 快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后,合理分析预测。在水质成分复杂或特 殊时,应通过试验确定污水处理工艺。 4污水站分期建设时,宜考虑工艺的连续性,各阶段宜采用同 种工艺。 1.3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出水井,出水井应便于采样。 1.4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出水流量计量装置,可采用巴 计量槽或管道式流量计。 1.5未完全雨污分流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校核提升泵房集水池 最高运行水位,确保最高水位运行时,厂外污水管道溢流口不发生 卜溢。 1.6污水处理厂站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当难以满足供电 回路要求时,应设置备用电源或动力设施,供电电源应满足《供配
6.2工艺技术路线选择
6.2.1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应根据排放要求、排放去向、处理规 漠、基础条件等选择技术成熟、稳定达标、运维简便、运行安全的组 合工艺路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主体工艺应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各 处理阶段典型工艺流程见表6.2.1。
表6.2.1典型污水处理工艺
DB34/T 2978.1-2017标准下载6.2.2工艺选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