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98-2021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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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98-2021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pdf简介:

HJ 1198-2021 是中国关于“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的标准,全称为《放射治疗机构放射防护基本标准》。这个标准的发布,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放射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治疗过程中,如何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以保护医疗人员、患者以及公众的健康。

HJ 1198-2021 包括了以下主要内容:

1. 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了放射治疗机构的辐射防护责任,包括制定和实施辐射防护政策、程序和措施,以及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状态评估。

2. 设备与场所要求:对放射治疗设备的性能、使用、维护和检查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包括剂量控制、设备的校准和验证等。

3. 人员培训与资质:强调了医疗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辐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只有经过专业资格认证的人员才能进行放射治疗。

4. 环境与应急:规定了放射治疗场所的辐射防护设计,以及在发生辐射事故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

5. 数据与记录:要求机构保存辐射剂量记录、环境监测数据等,以便于追踪和评估辐射安全状况。

6. 公众防护:明确了如何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的潜在辐射风险。

这个标准的出台,对于提升我国放射治疗领域的辐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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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态 环 境 部 发布

HJ1198—2021

《建筑石膏 GB/T 9776-2008》HL11982021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4.1从事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对放射治疗活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全面负责,实现保护从事放射治疗 相关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的目标。 4.2从事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体系,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大纲,落实 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 4.3从事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在规划、设计、建设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和开展放射治疗活动的过程中

HL11982021

5 选址、布局与分区要求

2放射治疗场所宜单独选址、集中建设,或设置在多层建筑物的底层的一端,尽量避开儿科病房 等特殊人群及人员密集区域,或人员流动性大的商业活动区域。 3术中放射治疗手术室应采取适当的辐射防护措施,并尽量设在医院手术区的最内侧,与相关 导(如控制室或专用于术中放射治疗设备调试、维修的房间)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区域;术中控制 台疗设备分离,实行隔室操作,控制台可设在控制室或走廊内,

产房等特殊人群及人员密集区域,或人员流动性大的商业活动区域。

.1放射治疗场所应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一般情况下,控制区包括加速器大厅、治疗室(含迷路 易所,如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大厅、束流输运通道和治疗室,直线加速器机房、含源装置的治疗室 寸性废物暂存区域等。开展术中放射治疗时,术中放射治疗室应确定为临时控制区。

空制区相邻的、 业照射条件进行 个的区域划定为监督区 机房相邻区域等)。

6放射治疗场所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6.1.1放射治疗室屏蔽设计应按照额定最大能量、最大剂量率、最大工作负荷、最大照射野等条件和 参数进行计算,同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初、次级辐射对治疗室邻近场所中驻留人员的照射。 6.1.2放射治疗室屏蔽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其结构性能、防护性能,符合最优化要求。使用中子源放射 治疗设备、质子/重离子加速器或大于10MV的X射线放射治疗设备,须考虑中子屏蔽。 6.1.3管线穿越屏蔽体时应采取不影响其屏蔽效果的方式,并进行屏蔽补偿。应充分考虑防护门与墙 的搭接,确保满足屏蔽体外的辐射防护要求

6.1.4剂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6.2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要求

6.2.1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整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 a)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贮源容器外表面应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和 中文警示说明: b)放射治疗工作场所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应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c)控制室应设有在实施治疗过程中能观察患者状态、治疗室和迷道区域情况的视频装置,并设置 双向交流对讲系统。 6.2.2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大厅和治疗室内、含放射源的放射治疗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室( 般在迷道的内入口处)应设置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并应有异常情况下报警功能,其显示单元设置在控 制室内或机房门附近。 6.2.3放射治疗相关的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

6.2.2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大厅和治疗室内、含放射源的放射治疗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室(一 股在迷道的内入口处)应设置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并应有异常情况下报警功能,其显示单元设置在控 制室内或机房门附近。 6.2.3放射治疗相关的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 联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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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源照射,出束/出源状态下开门停止出束或放射源回到治疗设备的安全位置。含放射源的治疗设备应 设有断电自动回源措施; b)放射治疗室和质子/重离子加速器大厅应设置室内紧急开门装置,防护门应设置防夹伤功能; c)应在放射治疗设备的控制室/台、治疗室迷道出入口及防护门内侧、治疗室四周墙壁、质子/重离 子加速器大厅和束流输运通道内设置急停按钮;急停按钮应有醒目标识及文字显示能让在上述区域内的 人员从各个方向均能观察到且便于触发: d)质子/重离子治疗装置安全联锁系统还应包括清场巡检系统、门钥匙开关(身份识别系统)。质 子/重离子治疗室、加速器大厅和束流输运通道应建立分区清场巡检和束流控制的逻辑关系,清场巡检 系统应考虑清场巡检的最长响应时间和分区调试情况的联锁设置。日常清场巡检时,如超出设定的清场 巡检响应时间,需重新进行清场巡检; e)质子/重离子治疗装置应考虑建立调试、检修、运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联锁系统,将调试、检 修、运行维护人员的受照剂量与进入控制区的权限实施联锁管控; f)安全联锁系统一旦被触发后,须人工就地复位并通过控制台才能重新启动放射治疗活动:安装 调试及维修情况下,任何联锁旁路应通过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的批准与见证,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 akTi

6.2.4后装治疗室内应配备合适的应急贮源容器和长柄镊

7操作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医疗机构应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按核素的种类、活度、半 性质等分类收集处理。

8.2固态废物管理要求

8.2.1废旧放射源管理要求

8.2.2其他固态废物管理要求

8.3液态废物管理要求

8.4气态废物管理要求

8.4.1放射治疗室内应设置强制排风系统,采取全排全送的通风方式,换气次数不少于4次/h,排气口

1开展放射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制定辐射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监测工作。不具备辐 能力的单位,可以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监测。 2所有辐射监测记录应建档保存,测量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对象、条件、方法、仪器、 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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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 4399-2014标准下载9.2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监测

9.4.1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对个人外照射剂量进行监测。同时应根据射

9.4.1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对个人外照射剂量进行监测。同时应根据射 线类型选择合适的个人剂量计。 临时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应纳入个人剂量监测范围。 9.4.2个人剂量档案应妥善保存,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同场所的居留因子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同场所的居留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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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规范性附录) 放射性废物豁免的活度、活度浓度

放射治疗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含人工放射性核素固体物质的豁免水平和解控水平见表B.1 表B.1部分含人工放射性核素固体物质的豁免水平和解控水平

GB50287-201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pdf表B.1部分含人工放射性核素固体物质的豁免水平和解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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