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956-20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956-2021 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置技术标准.pdf简介:
"DB34/T 3956-2021" 是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置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城市道路中各种杆件的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灯杆、路灯杆、监控杆、通信基站杆、电力杆等。它规定了这些杆件的尺寸、材质、安装位置、间距、防腐蚀、防雷击、美观性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等技术要求。
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道路杆件的设置,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减少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和管理。它可能包括了杆件的选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杆件的使用寿命和性能有着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其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稳定、安全和高效的作用。
DB34/T 3956-2021 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置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5.3.1综合杆件结构设计应按《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5.3.1综合杆件结构设计应按《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1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钢结构建筑维护技术规 程》DB34/T1660、《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等规范执 行。
5.3.2杆身外观截面样式可采用正多边形、矩形和圆形,具体 样式见附录B。
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些列手册01--混凝土设计篇(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0年4月)5.3.2杆身外观截面样式可采用正多边形、矩形和圆
5.3.3杆件宜采用0355B及以上材质,钢材应符合《低合金
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及结构安 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其他优质材料。杆身2.5m以下部分应进
粘贴处理,防粘贴层宜采用无色透明材料或与杆体喷塑颜色 致。
法兰,底板与杆体焊缝宜采用全熔透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 二级。基杆、悬臂杆法兰焊接应采用理弧焊或气保焊,焊缝质量 不低于三级。焊接质量应符合《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第1部 分:质量要求相应等级的选择准则》GB/T12467.1、《钢结构焊接 规范》GB/T50661的有关规定。
5.3.5杆件构件应优先采用热浸镀锌工艺进行内外防腐处
5.3.6杆身颜色宜结合道路景观要求确定,可根据需要进行喷 漆或喷塑。杆件喷塑美化处理应符合《钢门窗粉末静电喷涂涂层 技术条件》JG/T495的相关规定
5.4.1综合杆件应分层设计(图5.4.1)
1第一层:高度0m~2.5m,适用检修门、仓内设备等设施; 2第二层:高度2.5m~5.5m,适用路名牌、小型标志标牌 行人信号灯等设施; 3第三层:高度5.5m~8m,适用机动车信号灯、监控、指 路标志牌、分道指示标志牌、小型标志标牌等设施; 4第四层:高度8m以上,适用路灯、无线通信等设施。 5.4.2宜采用监测技术,实时监控杆体倾斜、被撞击等状态。 5.4.3杆件构件和连接件等截面尺寸、强度等级应根据搭载设 施的实际情况,经计算后确定。构件外观尺寸应与搭载设施的尺 寸和数量相适应,应通过优化截面设计保持构件外观轻盈、美观 什件与交通设施连接应安装方便、连接牢固、外形美观,并预留 电线敷设孔。
5.4.4基杆及悬臂杆口径尺寸以角对角尺寸为标准(图
5.4.7悬臂杆出线孔为50mm×80mm腰孔,间距宜为0.5m,均 习分布,开孔朝下。应根据设施出线粗细,选择合适的电缆防水 接头作为出线孔
习分布,开孔朝下。应根据设施出线粗细,选择合适的电缆防水 接头作为出线孔。 5.4.8基杆宜采用碳素结构钢进行分仓,分仓数不宜少于4仓 (图5.4.8)。仓内应设有接线盒和接地连接件。基杆底部和顶部 分设检修门,检修门应有防脱落措施
5.4.8基杆宜采用碳素结构钢进行分仓,分仓数不宜少于4仓 (图5.4.8)。仓内应设有接线盒和接地连接件。基杆底部和顶部
5.4.8基杆宜采用碳素结构钢进行分仓,分仓数不宜少于4仓
(图5.4.8)。仓内应设有接线盒和接地连接件。基杆底部和顶部 分设检修门,检修门应有防脱落措施
5.5 施工与质量检验
5.5.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作业场地及占用道路 (包括交叉口)应符合现场安装作业要求。 5.5.2监理单位应对综合杆件制造驻厂进行检验检查,并符合 下列规定:
1各构件材料检验检查应符合: 1)所选用的高强度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钢板厚度应用游
标卡尺或测厚仪测量,每批次钢材厚度检查数量应不低 于5处。对于不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材料,应随机 抽取2个样段送实验室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低合金 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相关规定; 2)所选用的铝合金型材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不同生 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材料,应随机抽取2个样段送实验 室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0的相关规定。 2焊接质量的检验检查每批次应不少于20%; 3各构件表面涂层的检验检查每批次应不少于20%; 4应对各构件进行外观检验,采用水平尺或坡度仪等设备 件的垂直度、法兰平整度等进行全数检验。 3杆件检验检测应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
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规定。
6.1.1按照总体设计要求,对综合杆件的各类配套机箱进行适 当合并或多箱并集,实现综合设置。并集布设时,应尽量做到规 整有序、外观统一。 6.1.2综合机箱分设的设备箱和电源箱共同为搭载设施提供配 电、安装、接地、布线等服务
6.1.5综合机箱应满足功能性和景观性的要求,满足设计使用
5.2.1设备箱主要由主箱体、底座、顶盖、附属部件及可选部 件组成。
1主箱体由框架、箱门、服务分仓、底板构成; 2底座应符合综合机箱与设备的承重要求,具有一定高度, 为安装提供操作空间,兼有加固、通风等功能; 3顶盖为主箱体提供遮挡、防护,兼有防雨、隔热等功能; 4附属部件包括机箱配电单元、监控管理单元、接地装置 网络接口、走线装置、密封组件、门锁、风扇等。 6.2.2电源箱主要由主箱体、顶盖、底座、进出线、配电开关 出线熔断器、电力计量表计、区域控制器及附属部件组成。 1主箱体由框架、前门、后门、侧门、安装底板构成; 2附属部件包括接地装置、门锁等。 6.2.3不 机箱开门方向应结合机箱布点、行人和车辆通行需求及 维护便捷性而定,应避免对交通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6.2.4 设备箱箱内配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服务范围内搭载设施的用电需求配置电源装置: 2主箱体应根据设施管理需求,采用分仓设,一般可分 为公共服务仓和若干用户仓。仓位数量应与综合杆件的配套设备 相匹配,并兼顾远期功能扩展需求; 3公共服务仓内安装配电单元、监控管理单元、接地防护 光缆配线架等器件,为用户仓提供供电、电源管理、报警、接地 服务; 4用户仓设计应根据权属关系分仓布置搭载设施;并根据 箱内搭载设施需求自上而下,机动分配用户仓的仓位空间。应避 免箱内搭载设施间的相互干扰,满足箱内搭载设施的空间需求。 箱内搭载设施的安装设计应符合各类搭载设施的相关规定,安装 应牢固、有序; 5主箱体应设有通风口,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进入,且 设置防尘网,防止昆虫和龋齿类动物进入,同时便于清洁维护和 更换。防尘网应具有耐腐蚀性; 6主箱体结构设计应考虑可维护性及意外损伤防护等要 求,维护时不应影响箱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6.2.5设备箱内应设置走线装置,确保公共服务仓及用户
种配套线缆安装和维护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6.2.6电源箱箱内宜结合功能分区采用分仓设计。 6.2.7设备箱、电源箱主箱体材料宜采用不锈钢,确保机械强 度和热力性能满足功能和技术要求。 6.2.8设备箱、电源箱应设置活动式起吊装置,满足必要的吊 装、移位要求。
6.3.6每个设备箱、电源箱应有独一无二的编码,便于统一管 理与维护。
6.4.1设备箱、电源箱的施工与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技术标准附 录E的相关要求。 5.4.2机箱质量尚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相关规定。
6.4.1设备箱、电源箱的施工与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技术标 录E的相关要求。
6.4.2机箱质量尚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的相关规定。
7.1.1 基础应满足杆件和机箱功能性、安全性的要求。 7.1.2 基础应与综合杆件和机箱配套设置。 7.1.3 基础应与综合杆件和机箱的各类预埋件相适应,预置的 线缆保护管应与综合杆件和综合机箱的进线孔相匹配。 7.1.4前期设计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应符合《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GB50021和《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的相关规定
7.2.1杆件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 的相关规定,并参考《高箕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架空输电 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I94 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 7.2.2杆件基础设计按照综合杆件类型以及搭载设施进行设 计。基础宜采用扩大基础,在地质条件较差或地下管网复杂路段 可考虑桩基础等。 7.2.3杆件基础混凝土的支承构造,应符合设计和构造要求。 7.2.4杆件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不宜低于C30,混凝土和钢 筋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混凝土配合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7.2.5基础与杆件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应用 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7.2.1杆件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 的相关规定,并参考《高箕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架空 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 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
7.2.2杆件基础设计按照综合杆件类型以及搭载设
计。基础宜采用扩大基础,在地质条件较差或地下管网复杂路段 可考虑桩基础等。
7.2.3杆件基础混凝土的支承构造,应符合设计和构造要求。
7.2.4杆件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不宜低于C30,混凝土和钢 捞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混凝土配合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7.2.5基础与杆件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应用 微膨胀细石湿凝土浇箔密实
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7.2.6杆件基础的基底要求整平夯实CJ∕T 318-2009 大阳能热水系统用耐热聚乙烯管材,确保基底承载力满
7.2.7杆件基础应预埋线缆保护管,与配套的综合杆件、手孔 井连通。保护管数量不宜少于4根。
7.2.7杆件基础应预埋线缆保护管,与配套的综合杆件、
7.3.1独立式机箱混凝土基础顶面应高出地坪30cm。
7.3.1独立式机箱混凝土基础顶面应高出地坪 30cm。
JC∕T 401.4-2013 建材机械用铸钢件 第4部分:交货技术条件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建筑工程施工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