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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I标简介:
施工组织设计I标部分内容预览:
基槽开挖:采用挖掘机结合人工挖土、自卸汽车运输。
管座砼:采用C15砼、现场浇筑。
管道铺设:给水管为PE塑料管T/CECS713-2020 公共机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砼管采用商品钢筋管,机械配合人工吊装。
检查井砌筑:采用人工砌筑。
3.2.2.1管沟开挖
管沟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为了减少管沟开挖的土方数量,根据土质情况,对排水(污)管道基坑开挖采用分层放坡与22型钢支护相结合的方法,(如下图所示)。同时配备抽水机在现场,以防止施工过程中有地下水流出。
3.2.2.2管道施工
管道施工采用平基层法,机械安管。
3.2.2.2.1施工工艺
3.2.2.2.2浇筑平基施工要点
3.2.2.2.2.1验槽合格后,应及时浇筑平基混凝土,减少地基扰动的可能;
.2.2.2.2.2应严格控制平基顶面高程,不得高于设计高程,亦不低于设计高程10mm;
3.2.2.2.2.3平基混凝土终凝前不得泡水,并按规程进行养护;
3.2.2.2.2.4排水管地基处理应达到道路要求标准,管道相互交叉时,下部管槽基础要用砂石分层夯实,压实系数大于95%。
3.2.2.2.3下管、安管施工要点
3.2.2.2.3.1平基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下管。
3.2.2.2.3.2下管前在平基面上弹线,以控制安管中心线;
3.2.2.2.3.3安管对接口间隙,管径≥700mm按10mm控制,<700mm可不留间隙,缝较大的管,需进入管内检查对口,减少错口现象,稳管以达到管内底高程偏差在正负10mm之内,中心线偏差不超过10mm,相邻管内底错口不大于3mm为合格;
3.2.2.2.3.4管道安好后,用干净石子或碎石卡牢,并及时灌筑混凝土管座。
3.2.2.2.4浇筑管座注意事顶
3.2.2.2.4.1浇筑前,平基应凿毛或刷毛,并冲刷干净;
3.2.2.2.4.2位于基座与管接触的三角部分,要选用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先行填捣密实。
3.2.2.2.4.3较大的管,浇筑时应同时进行配合勾捻内缝,直径<700mm的管,用麻袋球或其他工具在管内来回拖动,将流入管内的灰浆接平;
3.2.2.3沟槽回填
沟槽回填分不同回填部位,采用人工和机械配合回填压实。沟槽回填土采用管沟开挖出可用于回填的砂性土进行回填。
a填砂必须在管道基础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进行;
b有支撑的沟槽,填砂前拆撑时,要注意检查沟槽及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c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
d沟槽回填顺序,按沟槽排水方向由高向低分居进行;
e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夯实,以防管道位移;
f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回填砂应四周同时进行;
g有与本管线交叉的其他管线或构筑物时,要采取措施处理;
h在管顶上50cm内,不得回填大于10cm 石块、砖等杂物;
i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
j沟槽如回填砂、碎石、石粉等材料时,应掌握最佳含水量,分层振实并注意保护好管道;
k每层回填土的压实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层回填。
3.2.2.3.4砌井墙
3.2.2.3.4.1井墙位置挂线,先砌筑井墙一层,然后按设计尺寸,挂对角线核对方正;
3.2.2.3.4.2筑井墙,随切随刮平缝,每砌高30cm应将墙外空间及时回填夯实;
3.2.2.3.4.3至雨水支管处满卧砂浆,砌砖已包满支管时将管口周围用砂浆抹严抹平,不能有缝隙,管顶砌半圆砖砌,管口要与井墙面齐平。支管与井墙必须斜交时,允许管口入墙2cm,另一侧凸出2cm,超过此一侧限时须调整雨水口位置;
3.2.2.3.4.4井口应与路面施工配合同时升高,当井圈安装好后,盖好井盖,以防破坏。
3.2.2.3.5排水管道施工技术措施
3.2.2.3.5.1沟开挖时,除可用于回填的合格土方外,弃方要立即清运,回填用的土方必须置于基坑安全线以外。以防止边坡受压塌方;
3.2.2.3.5.2准备足够的排水设备,以防止雨水或地下水浸泡沟槽;
3.2.2.3.5.3坑挖至接近设计标高时,应保留20~30cm一层不挖,等基础施工前,用人工突击挖除,并迅速检验;
3.2.2.3.5.4基底土质较差,不能达到强度要求时,要采用换填石粉或碎石夯实处理后方能浇筑砼基础;
3.2.2.3.5.5管基要装模浇筑,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密实,且强度达到70%后才能安装管节;
3.2.2.3.5.6购管节须有出厂合格证,且要经回弹法测定强度及检查外观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3.2.2.3.5.7沟回填前要按规范要求对管节进行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方进行回填,且要用透水性好的填料分层回填夯实。
3.3.1护坡的面层采用的浆砌片石,由M7.5水泥砂浆和片石组成。
3.3.2.1挖土方、淤泥:采用挖掘机结合人工挖沟槽土方,自卸车弃土于地基外;
3.3.2.2人工夯入砼片石做基层;
3.3.2.3人工浆砌片石面层;
3.3.2.4在地面或常水位以上设置排水孔,排水孔为直径5cm的圆孔,在泻水孔进口处填筑适量砾石,以利排水;
3.3.3施工技术措施
3.3.3.1测量人员严格按道路施工中线、高程点控制护坡平面位置和纵断面高程。
3.3.3.2护坡基槽的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在距设计底面20cm处采用人工细挖。在开挖过程中不得扰动原状土,如有超挖,则回填碎石并按道路击实标准夯实,确保基槽边坡稳定,做好降排水措施。基地标高根据地面标高和地质情况确定,地面埋深不小于50cm;
3.3.4.3 片石强度不低于MU30,挡土墙采用7.5号砂浆勾缝,墙外露部分用10号砂浆抹平,勾缝;
3.3.4.4墙背回填土应在墙身强度达到70%时才能回填砂方,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分层回填的方法施工。
3.4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方法
3.4.1路面基层工程
3.4.1.1施工方法:用自卸汽车运输、15t三轮压路机进行初压,振动压路机碾压。
3.4.1.2施工顺序:检查土基层→铺设级配碎石基层→碾压→养生→监理工程师验收→进行路面砼施工→人行道。
3.4.1.3级配碎石垫层施工要点
3.4.1.3.1准备工作:
3.4.1.3.1.1基层准备:
3.4.1.3.1.1.1粘土层必须用18t振动压路机或等效的碾压机械进行碾压(压3~4遍)。在碾压过程中,如发现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如过湿、发生“弹簧”现象,应采取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粒料等措施进行处理。
3.4.13.1.1.2对于底基层,根据压实度检查(或碾压检验)和弯沉测定的结果,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路段,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碾压、加厚底基层、换填好的材料、挖开晾晒等措施,使达到标准。
3.4.1.3.1.1.3 逐一检查断面土基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下承层标高的误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3.4.1.3.1.1.4新完成的土基,必须按规范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能在上铺筑基层或底基层。
3.4.1.3.1.1.5在槽式断面的路段,两侧路肩上每隔一定距离(5~10m)应交错开挖泄水沟。
3.4.1.3.1.2测量:
3.4.1.3.1.2.1在土基层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处设一桩,并在对应断面的路肩外侧设指示桩。
3.4.1.3.1.2.2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红漆标出基层或底基层边缘的设计高。
3.4.1.3.2施工工艺流程
级配碎石基层施工工艺流程图
3.4.1.3.3技术措施
3.4.1.3.3.1试验段施工,在正式全路幅摊铺前,在道路范围选一段距离(约100米)作试验段试铺,经试铺后,获得摊铺松铺系数,以及最佳摊铺、碾压方式,报经监理同意后,方才进行正常摊铺。
3.4.1.3.3.2抄平放样,清理路基,测量工程师按桩距10m,放出道路中心线及车道边线,测量各桩的桩顶标高,以基层标高加松铺系数为准确定摊铺厚度。
3.4.1.3.3.3拌和,宜采用集中厂拌法,用强制式拌和机或双转轴浆叶式拌和机拌和,有利于保证配料准确和拌和均匀。
拌和时严格控制配合比,精确测量砂砾,水泥及水的用量,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拌和均匀后的基层料应色泽一致,无灰面,无集料离析现象,控制用水量,感观以手握紧成团落地散开为准。
3.4.1.3.3.4运输,自卸汽车运至现场,随拌随运随铺,减少路上环节,确保运输线路顺畅。如运距运、气温高,则运输车辆应加以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
3.4.1.3.3.5摊铺DB34∕T 4290-2022 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采用进口摊铺机ABG425进行基层摊铺,人工配合平整。
3.4.1.3.3.6碾压:碾压机械采用振动压路机为主,光轮压路机为铺的方式。
碾压采取由两侧向中央,先轻后重,先慢后快的原则进行。先用光轮压路机碾压两遍,速度30~40m/min,再用18t 振动压路机振动碾压3~4遍,速度30~40m/min,最后用光轮压路机碾压轮迹,碾压时每次重叠l/2轮宽,后轮要超过两段结缝处,碾压至无明显轮迹。
碾压过程中,级配碎石基层应保持湿润,如表面水分蒸发快,应及时补洒少量水。
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翻晒,换铺合格料碾压。
初压后应立即进行高程测量,检查基层纵向顺适。路拱和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高处铲平,低处填平应在水泥初凝之前完成。
在机械碾压不到的位置,如检查井、路缘石附近,应人工补压或夯实。
压路机严禁在已完成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急刹车,保证水泥稳定碎石表面不受破坏,碾压保证在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后4小时内完成。
施工缝处理,每一段碾压完毕后,立即人工将已碾压密实的末端挖成一垂直于路中线且垂直向下的断面。工作缝要垂直相接WW/T 0055-2014标准下载,严禁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