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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ECS296:2011.pdf简介:
《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ECS296:2011.pdf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份技术规程,全称为“建筑智能化无源无线控制系统技术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中使用无源无线通信技术进行设备控制和数据传输的设计、安装、测试和运行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指导。
其主要内容可能包括无源无线通信技术的基本原理、系统组成、设备选型、系统设计、安装规范、调试方法、性能测试、安全防护以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这份规程旨在确保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保证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安全性。
CECS296:2011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等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的实施,是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重要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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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且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0年第一批工 程建设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027号) 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是将无线传感网络技术(WSN)、能 量转换与存贮、低功耗信号处理和传输技术应用于建筑设备管理 和工业控制自动化的一种新型智能感应控制系统。本规程是在总 结国内外有关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考虑技 术发展的趋势,对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设计、安装、 验收和维护等做出了规定。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 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 要求,推荐给建筑工程的设计、施王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市*工程产品应用 分会(筹)CECS/TC37(地址:北京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100044)归口管理并负责解 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 解释单位。
生*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成都英泰力科技有限公司 参*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设计院 成都理工大学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主要起草人:万何江华 吴耀 徐建兵 银瑞鸿 肖建平 张建新 廖鸣苗放夏林 姚赤 主要审查人:洪元颐 陈崇光季道本 邵明杰王东林 吴恩远 徐华朱立彤 张文才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0.1为了统一建筑工程中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 以利于正确选型、安装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和维 护方便,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中的照明、空 调风机盘管、遮阳等终端设备的智能控制。主要通过无线电信号 传输实现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在各类民用建筑中的应用。
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通过转换和存贮能量的方式提供工作所需能量,并以无线电 信号方式发送所检测到参数的设备。
手动触发,内含无线传输模块,通过无线电信号传输控制 断和调光目的的设备。
自带太阳能电池板,通过无线电信号方式传输门窗开闭 信号处理装置。
2.0.4无源无线红外探测器
自带太阳能电池板,通过无线电信号方式传输探测卖 外辐射物体位移量的信号处理装置。
ture sensor
自带太阳能电池板,通过无线电信号方式传输探测到的 度值的信号处理装置。
通过无线电信号方式传输探测到的通风及空调等外部环境相 对湿度值的信号处理装置。
通过无线电信号方式传输探测到的环境光线照度值的信号处 理装置。
wireless receiver
接收无源无线终端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并发出相应动作指令 信号,具备数据存储和网络通信等功能的信号处理设备。其中指 令信号分为开关信号和模拟信号两种。开关信号能够控制执行器 执行通断动作:模拟信号能够控制执行器执行可变模拟量输出。
接收无线接收器的信号,执行通断动作或提供可变模拟量输 出的设备。
2.0.10无线中继转发器
接收并转发无源无线终端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增加无线电信 号有效传输距离的设备。
2.0.11有效传输距离
effectivetransmission distance
无线接收器正确接收来自无源无线终端发射的无线信号条件 下,无线接收器与无源无线终端之问的最大直线距离。传输介质 不同,有效传输距离也会不回,
0.12无线测距仪 wireless range finder
ireless range finder
用于测量无源无线终端与无线接收器之间有效传输距离的
3.2.1无源无线门窗磁传感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零储能状态下,环境照度为3001x时,无源无线门窗磁感 应传感器启动的时间应在10min内。 2应定时发送当前状态信号。 3.2.2 无源无线温度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在一20℃~50℃内。 3.2.3 无源无线照度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在(1030000)1x范
3.2.4无线接收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存储和清除无源无线终端的地址。 2断电恢复后,应能备份和恢复内部的设置参数和无源无线 终端的地址。
3.2.5无线中继转发器的最大空旷传输距离不应小于
3.2.6.执行器所承受的负载电流应与其接入电路的规格相匹配
4.1.1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应能对照度、温度、湿度、空气质 量等参数进行检测,并作出相应的调节和控制。 4.1.2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支持开放式系统技术。 2 选择的系统或产品应具备开放性和互操作性。 3 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系统和信息的安全性。 4.1.3 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可采用下列两种形式: 1独立控制方式。无线接收器接收无源无线终端发射的无 线电信号并进行判断,通过执行器实现对各设备的电源通断或调 节管理。各个无线接收器之间是独立的; 2联网控制方式。通过系统总线将各无线接收器连接至网 关,通过网络对系统中的各种设备进行集中监测和控制。 4.1.4接入智能化集成系统时,应采用标准通信协议或开放专用 协议,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中 的有关规定。
4. 2系统组件的设置
4.2.1无源无线终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无源无线终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源回路通断或调光宜设置无源无线控制面板。 2 空调风机盘管节能控制宜设置无源无线门窗磁传感器。 3室内照明节能宜设置无源无线红外探测器。平时无外部 照明的场所应采用外部供给电源的无线红外探测器,有外部照明 的场所宜采用无源无线红外探测器
4室内环境温度监控宜设置无源无线温度传感器。 5 室内环境湿度监控宜设置无源无线湿度传感器。 6室外照明节能宜设置无源无线照度传感器 7多种的控制要求,宜设置带触摸屏的管理单元。 4.2.2当无线测距仪未能正常接收到无源无线终端发射至无线 接收器的无线电信号时,应增设无线中继转发器。 4.2.3执行器可与无线接收器在同一箱体内设置,也可与无线接 收器分开设置。执行器与无线接收器之间可通过有线方式连接。 4.2.4无线接收器和执行器可设于电源配电箱中,亦可单独成箱 布置于控制现场。 4.2.5无线接收器所在箱体的装置外壳为金属材料时,应采取设
4.2.3执行器可与无线接收器在同一箱体内设置,也可与无线接 收器分开设置。执行器与无线接收器之间可通过有线方式连接。 4.2.4无线接收器和执行器可设于电源配电箱中,亦可单独成箱 布置于控制现场
5.1.1系统采用的组件应实施进场检验,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有
5.1.4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系统 调试,并按附录A做好调试记录。
5.2.1无源无线控制系统的安装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安装于室内时,环境温度应在一5℃~40℃范围内;安装于 室外时,环境温度应在一20℃~50℃范围内。 2在十40℃下相对湿度不得超过90%。 3 自然通风应良好。 4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气体。 5.2.2 安装前应采用无线测距仪检测安装距离能否满足有效传 输距离要求。
5.2.3系统中各组件应根据现场设计要求在有效传输距离内安
5.2.4无线接收器与空调送回风口、其他高频发射器等
5.2.5 无源无线控制面板安装位置距地面的水平高度宜为 1.3m。 5.2.6 无源无线门窗磁传感器不宜安装在易结露的地方。 5.2.7 无源无线温度传感器应远离热源。 5.2.8无线中继转发器应安装在距无源无线终端有效传输距离 范围内。
5.2.10模拟各种操作时,系统应能按设计要求实现预
6.1.2验收前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方法,制定验收方 验收人员应依据方案按程序进行。 6.1.3系统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验 申请验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系统的组件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3 系统及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4 系统竣工图; 5 系统调试记录。 6.1.4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下列文件、资料归档备查: 1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 2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3 工程验收记录(附录B) 其他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6. 2 验收要求
6.1.2验收前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方法DB41/T 1460-2017标准下载,制定验收方案,
6.2.1系统各组件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系统功能应符合本规 程的设计要求。 6.2.2外观、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一般项目,应按50%的比例 抽验。
5.2.4 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检测过程中,要求不间断运行的软件应始终处于运行 状态。 2系统运行时,启动或停止无源无线终端,不应出现数据错 误或产生干扰。
7.0.1每一年应检查一次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所控制设备的 运行状态。 7.0.2当建筑物设备控制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对无源无线 智能控制系统的软件配置是否满足用户的控制要求。 7.0.3应保证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的使用环境符合本规程第 5. 2. 1 的规定。
7.0.1每一年应检查一次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所控制设备的 运行状态。 7.0.2当建筑物设备控制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对无源无线 智能控制系统的软件配置是否满足用户的控制要求。 7.0.3应保证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的使用环境符合本规程第 5.2.1的规定。
附录 A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工程调试记录*号: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序号调试内容单位结论调试人返修情况12346789核查结论调试员年 月日施工单位调试负贵人:(签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备注:13:
附录B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JC∕T 798-1997 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附录B无源无线智能控制系统工程验收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