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HJ 61-202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pdf简介:
"HJ 61-202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pdf" 是一份由中国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标准文件,全称可能是《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和指导辐射环境的监测技术,包括监测方法、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它对于环境保护、核设施运营、科研、医疗等可能产生辐射影响的领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021" 表示这是该标准的最新版本,可能包含了最新的科研成果、技术进步和法规要求。它可能对辐射环境的监测精度、效率、安全性和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由于这是一份技术标准,具体内容可能包括辐射源识别、辐射剂量测量、环境影响评估、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数据采集和分析等,是辐射环境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
HJ 61-202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组织机构分工明确,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赋予其相应权力,确保其行使权力时必需的资源,并 对监测人员有充分的监督。作为一个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完整的组织结构包括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 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监测人员、质量监督人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等,并对各层次人员赋予 相应的权力和资源
文件包括质量要求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要求文件主要由管理体系文件组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以及 外来文件等。它是辐射环境监测的质量立法,是将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方法规范化,使各项质量 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质量证明文件是依据质量要求文件内容完成的活动及其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是辐射环境监测 获得的质量水平和质量体系中各项活动结果的客观反映,分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包括人员培训考核 记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 监测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样品分析测量结果报告及原始记录等。 9.3.3规范化操作 工 全部监测活动都应有程序文件加以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所有用于辐射环境监测的方法均应参照 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 包括菜样 分析测量、数据处理与报告等,所参照标准在操作中不够详细或个别 条款不适合的,应建立对应的作业指导书,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 严格遵照执行。 9.3.4有效的控制 D 有效的控制是使监测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活动。在辐射环境监测 中,其作用是识别从采样、制样,到分析测量、数据处理、结果报告的全过程中造成缺陷的一些操作,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在控制技术中,统计技术是识别、分析和控制异常变化的重要手段。如:质量控制 图,可参见GB/T17989.2。 9.3.5质量保证计划 在制定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的同时, 应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计划,质量保证计划通常需覆盖监测的全 过程。一般来说,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应满足: a)明确单位的组织架构、 职责、权力层次和对应管理接口,以及工作内容和能力;解决所有的管 理措施,包括规划、调度和资源 b)建立并宣贯工作流程和程序 c)满足辐射环境监测的监管要求 d)使用合适的采样和测量方法,选择合适的设备及其文件记录,包括对设备和仪器进行恰当的维 护、测试和校准,保证其能正常运行。 e)选择合适的环境介质采样和测量的地点及采样频度。 f)使用的校准标准可追溯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g)有审查和评估监测方案整体效能的质量控制机制和程序(任何偏离正常程序的行为均应记录), 必要时进行不确定度分析。 h)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 i)满足记录及存档的规定要求。 j)培训从事特定设备操作的人员,使其拥有相应的资格(根据管理需要)。 质量保证计划须满足监管部门为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所规定的作为最低限度的基本通用要求。另 方面,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独立审查,如实验室认可或资质认定,但通过认可或
文件包括质量要求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要求文件主要由管理体系文件组成, 、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以及 外来文件等。它是辐射环境监测的质量立法,是将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方法规范化,使各项质量 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质量证明文件是依据质量要求文件内容完成的活动及其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是辐射环境监测 获得的质量水平和质量体系中各项活动结果的客观反映,分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包括人员培训考核 记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 监测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样品分析测量结果报告及原始记录等。
9.3.5质量保证计划
DBJ61/T 153-2019 耐热聚乙烯(PE-RTⅡ)低温直埋复合供热管道应用技术规程并不等同于监测机构具备充分的质量保证工作。
9.4监测方案的质量保证要求
9.4.1监测方案内容
应对监测任务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一般包括:监测目的和要求、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频次、 样品采集方法和要求、监测分析方法和依据、质量保证要求、监测结果评价标准、监测计划安排、提交 报告时间等。对于常规、简单和例行的监测任务,监测方案可简化。
9.4.2质量保证要求
对监测方案实施质量保证的目的是为保证监测结果反映环境真实水平的可靠性提供客观依据。由于 监测结果被各种条件和因素影响,使得某一地区、某一时间采集的样品获得的监测结果未必反映当地当 时的环境真实水平。因此,在制订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时, 要求同时制订质量保证计划(方案),应有涉 及监测活动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9.5监测人员素质要求
a)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 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监测人员总数的15%。 b)监测人员应具备 真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和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坚 持实事求是、探索求真的科学态 度和踏实诚信的工作作风。 c)从事辐射环境监测人员 应接受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能力,掌握辐射 防护基本知识,掌握辐射环境监测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 掌握数理统计方法。 d)从事辐射环境监测人员应具备 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持证上
9.6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核查
9.6.1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
所有监测仪器应在国家计量部门或其授权的校准机构检定/校准或定期自行检定/校准,并确保在有 效期内使用;校准因子应准确使用;仪器检修后需重新检定/校准。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应按检定 规程/校准规范执行,性能长期稳定的义器经验证后,在实际使用中可适当延长校准周期。 9.6.2计量器具的定期核查
9.6.2计量器具的定期核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计量器具应定期核查,核查周期的长短取决于其可靠程度、故障率等 因素。核查方法可自行确定,可选取个别关键指标进行核查,操作应方便快捷,核查结果应能确定仪器 是否适用,但不宜用于修正仪器的校准因子,除非监测方法另有规定。如核查误差超过15%时(监测 方法规定了误差要求的,以监测方法规定为准),仪器应停用,检查原因,重新检定/校准。 仪器设备应实行标识管理
应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 原则上选用本规范第7章推荐的标准分析方法。
严格按本规范第6章的要求进行布点、采样和样
9.9实验室内分析测量的质量控制
9.9.1实验室基本要求
实验室建立并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仪器管理使用制度;放射性物质管理使用制度;原始数据、记录、资料管理制度等。实验室应保持整洁、 安全的操作环境,应有正确收集和处置放射性“三废”的措施,严防交叉污染。 实验室应设有操作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基本设施和辐射防护的基本设备。
9.9.2放射性标准物质及其使用 9.9.2.1放射性标准物质 a)经国家计量主管部门发放或认定的放射性标准物质 b)具备相应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并声明计量溯源至国际标准(SI)的放射性标准物质。 c)某些天然放射性核素标准物质可通过高纯度化学物质制备。如总β或能谱仪测量的40K标准 物质可用优级纯氯化钾制备。 9.9.2.2放射性标准物质的使用 使用标准溶液配制工作落液时,应记录详细,制备的工作溶液形态和化学组成应与待测样品相同或 相近。 使用高活度标准溶液时 应防止其对低本底实验室的沾污。 9.9.2.3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应按计划定期开展期间核查,如果在核查中发现标准物质发生特性改变,应立 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对之前蓝测结果的影响。核查方式包括检测质控样品、与上一级或同级的标准物质 比对、送检定/校准机构确认 实验室间比对、测量能力验证样品、 质控图趋势检查等。 9.9.3 放射性测量装置的性能检验 应按仪器使用要求对放射性测量系统的工作参数(本底、 探测效率、 分辨率和能量响应等)进行检 验,测量系统发生某些可能影响工作参数的改变,作了某些调整或长期闲置后,必须进行性能检验。当 发现某参数超出预定的控制值时, 应进行适 当的校正或调整。 9.9.3.1对低本底测量装置的检验 放射性计数装置的计数满足泊松分布是其工作正常的必要条件, 应定期进行泊松分布检验。泊松分 布检验的频次不低于1次/年。新仪器使用前或仪器检修后首次使用前应作泊松分布检验。检验方法和 步骤见附录E。 9.9.3.2长期可靠性检验 收集正常工作条件下一定时间内(如一年)等时间间隔测量的20个以上本底或效率测量值,计算 平均值和标准差,绘制质控图。之后每收到一个相同测量条件下的新数据,将其点在图上,如果它落在 中心线(平均值)附近、上下警告线(平均值2倍标准差)之内,表示测量装置工作正常,如果它落 在上下警告线和上下控制线(平均值3倍标准差)之间,表示测量装置工作虽正常,但有失控可能, 应引起重视,如果它落在控制线之外,表示装置可能出了一些故障,但不是绝对的,此时需要立即进行 系列重复测量,予以判断和处理,如果大多数点子落在中心线的同一侧,表明计数器的特性出现了缓 慢的漂移,需对仪器状态进行调整,重新绘制质控图。 To
9.9.2放射性标准物质及其使用
9.9.2.1放射性标准物质
9.9.2.2放射性标准物质的使
《有质量评定的声表面波(SAW)滤波器 第2部分:使用指南 GB/T 27700.2-2011》9.9.3.1对低本底测量装置
9.9.3.2长期可靠性检验
收集正常工作条件下一定时间内(如一年)等时间间隔测量的20个以上本底或效率测量值,计算 平均值和标准差,绘制质控图。之后每收到一个相同测量条件下的新数据,将其点在图上,如果它落在 中心线(平均值)附近、上下警告线(平均值土2倍标准差)之内,表示测量装置工作正常,如果它落 在上下警告线和上下控制线(平均值土3倍标准差)之间,表示测量装置工作虽正常,但有失控可能, 引起重视,如果它落在控制线之外,表示装置可能出了一些故障,但不是绝对的,此时需要立即进行 系列重复测量,予以判断和处理,如果大多数点子落在中心线的同一侧,表明计数器的特性出现了缓 慢的漂移,需对仪器状态进行调整,重新绘制质控图。
实验室内质量控制通过质量控制样品实施,质量控制样品一般包括平行样、加标样和空白样。质
控制样品的组成应尽量与所测量分析的环境样品相同,其待测组分浓度尽量与待测的环境样 波动不大。
9.9.4.1空白实验值
一次至少平行测定两个空白实验值,平行测量的相对偏差一般不得>50%GB/T 12960-2019标准下载,空白实验值一般应低于 方法探测下限。
9.9.4.2平行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