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桥梁和隧道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指引(试行)(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2018年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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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桥梁和隧道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指引(试行)(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2018年1月).pdf简介:

深圳市道路、桥梁和隧道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指引(试行)(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2018年1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5.2.7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弯道路段养护作业应将移动式标 志车移至弯道前。 2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宜封闭一定范围的养护作业区域,并按临时养护作业 的有关规定执行。

6.6 三、四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6.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

0..齐护业控市制达直应应考范业时内谷安求、的和有 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的交通标志的布设应合理、前后协调,起 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交通组成特殊性, 线形特征等因素。 6.6.1.2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控制区可仅布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工作区和下 游过渡区,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可仅布置警告区和工作区。 6.6.1.3警告区内应布设施工标志、限速标志,上游过渡区、工作区、下游过渡 区应布设交通锥,上游过渡区内应布设交通引导人员,视距不良路段养护 作业时应增设一名交通引导人员,

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的交通标志的布设应合理、前后协调,起 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大型房地产、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5版),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交通组成特殊性 线形特征等因素

6.6.1.2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控制

游过渡区,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可仅布置警告区和工作区。 .6.1.3警告区内应布设施工标志、限速标志,上游过渡区、工作区、下游过渡 区应布设交通锥,上游过渡区内应布设交通引导人员,视距不良路段养护 作业时应增设一名交通引导人员

6.6.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5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弯道路段养护作业应将移动式 标志车移至弯道前;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宜封闭一定范围的养护作业区域, 并按临时养护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标志车移至弯道前;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宜封闭一定范围的养护作业区 并按临时养护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7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7.1.1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的作业,应尽最大可能保证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正 常通行,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小于1m,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小于1.5m,人 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重合时,最小宽度不小于2m。 6.7.1.2非机动车道上的作业可仅设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其上游过渡区宜为 5m,缓冲区宜为2m。 6.7.1.3同一路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占道作业不宜同时进行

6.7.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布设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 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桥梁养护作业特点、养 护作业位置、作业影响范围等因素。 1.2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经批准允许 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 .1.3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 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 7.1.4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养护作业影响桥下净空时,应在立交桥下方道路上布设施工标志、限高及 限宽标志,并不得向桥下抛投任何物品。 2养护作业占用下方道路路面时,立交桥下方道路应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 .1.5桥梁养护作业影响桥下通航净空时,应按有关规定布设标志及安全设施 1.6特大、大桥养护作业除应满足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的一般要求外,尚 应符合该特大、大桥养护作业的特定技术要求

7.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息提示,并在作业控制区前后的交叉路口布设桥梁封闭或改道标志。 .2.7桥梁拉索、悬索及桥下部结构养护作业影响范围内,应将对应桥面封闭 为工作区,并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对影响净高或净宽的养护作业,应布 设限高或限宽标志。

8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8.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

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的交通标志的布设应合理、前后协调,起至 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隧道养护作业特点 养护作业位置等因素。 3.1.2隧道养护作业时,当隧道养护作业影响原建筑限界时,应设置限高及限宽 标志。 8.1.3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中交通锥的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缓冲区和工作区 照明应满足养护作业照明要求。 3.1.4隧道养护作业人员应穿戴反光服装和安全服,养护作业机械应配备反光标 志,施工台架周围应布设防眩灯。 3.1.5隧道养护作业宜在交通量较小时进行。 8.1.6特长、长隧道养护作业应全时段配各交通引导人员,轮换时间不应超过4 小时。

8.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8.2.1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参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9 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9.1.1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国界定应符合下

1有渠化的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应包括平面交叉规划及渠化范围 2无渠化的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距交叉入口不应超过停车视距范围。 0.1.2当工作区上游存在交叉,且其在养护作业控制区内时,可将警告区起点移 至其出口处。 9.1.3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上游视距不良时,可在视距不良处增设施工标 志。 9.1.4平面交叉入口或出口封闭车道改为双向通行时,应划出橙色临时标线;当 车道宽度无法满足双向通行时,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引导车辆交替通行, 9.1.5平面交叉养护作业车辆应配备闪光箭头或车辆闪光灯,可布设移动式标志 车。 9.1.6平面交口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行

1有渠化的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应包括平面交叉规划及渠化范围, 2无渠化的平面交叉养护作业的范围距交叉入口不应超过停车视距范围。 9.1.2当工作区上游存在交叉,且其在养护作业控制区内时,可将警告区起点移 至其出口处。 9.1.3平面交叉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上游视距不良时,可在视距不良处增设施工标 志。 9.1.4平面交叉入口或出口封闭车道改为双向通行时,应划出橙色临时标线;当 车道宽度无法满足双向通行时,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引导车辆交替通行 9.1.5平面交叉养护作业车辆应配备闪光箭头或车辆闪光灯,可布设移动式标志 车。 9.1.6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行

9.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0.1.1护栏、防眩板和视线诱导标志养护作业,可按封团内侧车道或封团路肩 的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交通锥宜布设在车道分隔标线内侧,可布设 移动式标志车。 10.1.2交通标志养护作业,根据其所在的位置,可按封闭路肩或封闭车道的临 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拆除交通标志时,必须保 证原有标志的指示、警示功能,可布设临时性标志

10.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夜间施工或光照不足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1.1.1夜间施工或光照不足的占道作业现场应有施工照明。 11.1.2作业区的预警区及上游过渡区的起终点宜设置施工警示灯。 11.1.3上游过渡区宜设置连续的线形诱导标 11.1.4施工标志宜采用反光发光标志,可接采用接电源式或太阳能型式

11.1.1夜间施工或光照不足的占道作业现场应有施工照明。 11.1.2作业区的预警区及上游过渡区的起终点宜设置施工警示灯。 11.1.3上游过渡区宜设置连续的线形诱导标 1.1.4施工标志宜采用反光发光标志,可接采用接电源式或太阳能型式

12.1道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人员。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 以外。 2.1.11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了解可能涉及的各种管线和公 共设施(煤气、水管、电缆、光缆、架空线等),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 保护措施,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2.1.12应对应养护维修作业区的实际交通及道路情况,做出相应的交通管理方 案。 2.1.13养护维修作业车辆尾部必须设置箭头灯

人员。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 以外

12.2桥梁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2.2.1桥梁、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养护 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 持交通。 2.2.2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先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 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 系,取得配合。 2.2.3在桥梁栏杆外进行养护维修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 员须系安全带。 2.2.4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 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

12.2.1桥梁、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

JC∕T 2419-2017 光参量振荡用磷酸氧钛钾晶体12.3隧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12.3.1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 目的安全设施。 2.3.2对隧道衬砌局部塌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人员安 全。 12.3.3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容许浓度时,作业 人员应及时撤离,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12.3.1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 目的安全设施。 12.3.2对隧道衬砌局部塌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人员安

2.3.3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容许浓度时,作业 人员应及时撤离,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2.3.4养护维修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

12.3.3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容许浓度时《电子元器件结构陶瓷材料性能测试方法第4部分:介电常数和介质损耗角正切值测试方法 GB/T5594.4-2015》,作业

应做好以下工作: 1检测隧道内CO、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 2检查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 3检查施工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 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 3.5在隧道内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2.3.5在隧道内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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