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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943-202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pdf简介:
"DB32/T 3943-202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pdf" 是一个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监理标准。"DB"通常代表地方标准(Database Standard),"32/T 3943-2020" 是标准的编号,"2020" 表示发布年份。这个规范详细规定了在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时,环境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旨在保证修复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工程质量,防止二次污染,确保修复项目的顺利进行。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的环境监督和管理措施,对于规范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DB32/T 3943-202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T: Qs 实际工况下废气流量,m/h; F 测定断面的面积,m²。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输出参数计算方法
Qn=Q,× 273 273+t, 101325
GB∕T 51447-2021 建筑信息存储标准Qn =Q,× 2/3 273+t,101325 (A.3
式中: X———烟气中含湿量。
2NMHC浓度和排放率
NMHC基准含氧量浓度按式(A.4)计算:
式中: C 一折算成基准含氧量时的NMHC排放浓度,mg/m²; 在测点实测的含氧量,%; 0,——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A.3NMHC排放率按式(A.5)计算
G——NMHC 排放率,kg/h; Qsn 标准状态下废气量,m²/h。
A.3.1NMHC累积排放量计算
累积排放量按下列公式(A.6)~(A.8)计算:
G, = 2 G. ×10
G,=ZGa, Dy i=1
Xsw——废气含湿量。
表B.4参比方法评估非甲烷总烃(含氧量)准确度
生产厂商: 仪器型号、编号: 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方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现场测定。非甲烷总烃浓度,以碳计
废气样品直接进入分离柱或催化转换单元,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测定总烃 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以碳计)
烃空气:总烃含量小于等于0.3mg/m²(以碳计)
可采用甲烷、丙烷有证标准气体或甲烷和丙烷混合有证标准气体,平衡气为除烃空气,其不确 超过2%。
氢气,纯度大于等于99.999%,应以安全形式存储,保证现场使用和运输安全,
足HJ1012中第4章仪器的结构组成要求。
仪器性能要求包括: a)示值误差:不超过±10%; b)系统偏差:不超过±10%; c)温度要求:样品传输管线温度不低于120℃且高于烟气温度20℃以上,实际温度值能够在仪器 中显示并可根据工况调节温度; d)其它应符合HJ1012的要求。 满足HJ1012中5.2的技术要求及6.2相关性能指标要求,
D.7.1排放浓度的计算
若仪器示值以质量浓度表示时,样品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P(以碳计)为总烃的质量浓度和甲 烷质量浓度之差。 若仪器示值以摩尔分数表示时,样品中非甲烷总烃浓度P(以碳计)按照式(D.1)进行计算
式中: P 标准状态下(273.15K,101.325kPa)烟气中总烃、甲烷或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mg/m²; C 被测气体中总烃、甲烷或非甲烷总烃的体积比浓度,μmol/mol; M 一一甲烷或碳的相对分子质量,g/mol; XsW 废气中水分含量体积百分比,%。
D. 7. 2 结果表示
当测定结果小于1mg/m"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1mg/m时,保留三位有效 数字。
D.8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D.8.1应选择抗负压能力大于排气筒负压的仪器或采取措施降低负压的影响,以避免仪器采样流量减 少,导致测定结果偏低或者无法测出。 0.8.2仪器的各组成部分应连接牢靠,测定前后应按照要求检查仪器的气密性。 0.8.3测试系统在测试过程中应全程伴热,保证样品在管路中无冷凝。 0.8.4测定前后应按照要求进行零气校准和校准气体校准,计算测定的示值误差,并定期检查仪器的 系统偏差,若示值误差和/或系统偏差不符合D.5要求,应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修复维护,直至满足 要求后方可开展监测。 D.8.5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仪器零点校准,在使用频率高的情况下或标准气体测定示值误差超过10% 时,应增加零点校准次数。 D.8.6仪器为催化氧化原理时,需每半年检验一次催化氧化单元的催化效率,催化效率应不低于90%
9.1测定前检查采样系统过滤装置,必要时需进行清洗或更换 9.2测定前应检查仪器加热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9.3测试现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数据采
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存储、表格和图文显示、故障警告、安全管理和支持打印功能;系 应设置通信接口,用于数据输出和通讯功能
E.1实时数据采集和数据格式
数据采集和记录格式要求按照HJ76执行。
系统应在分钟数据报表和小时数据报表的数据组后面给出系统和/或污染源运行状态标记。 分钟数据标记方法为:“N"表示系统正常,“F"表示排放源停运,“C"表示校准,“M"表示维护保养, “"Md"表示系统无数据,“T"表示超测定上限,“D"表示系统故障。 小时数据标记方法如下: N一一本小时内系统各检测参数正常,检测时间大于45min; F一本小时内污染源处于停运状态,其时间大于等于45min; C一一本小时内系统处于校准状态,其时间大于15min; M一一本小时内系统处于维护、修理状态,其时间大于15min; Md一一本小时内系统无数据; T一一本小时内污染物排放浓度平均值超过系统测量上限; D一一本小时内系统处于故障、断电状态,其时间大于15min。 对于N、F和T状态,均表明系统在本小时内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对于C、M、Md和D状态,则表明系统在本小时内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 数据标记优先级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为F→D→M→C→T→N。数据审核标记(针对小时均值)实测 数据计算、手工数据替代按本标准修约数据。
E.3.1生成定时段数据组
系统能够将采集和记录的实时数据自动处理为分钟数据组和整点1h数据组。 分钟数据组包括以下项目:时间标签、分析仪表完成一次检测周期的物理量、污染物体积浓度(或 质量浓度)、污染物排放量、热态流量、标准状态干废气流量、废气含氧量、废气流速、废气温度、废 气静压、废气湿度和大气压(可输入当地年平均值)的分钟数据平均值。在分钟数据组后面应给出系统 和(或)污染源运行状态标记。 整点1h数据组包括以下项目:时间标签、污染物质量浓度、废气含氧量、废气流速、废气温度、 废气静压、废气湿度、污染物折算浓度、废气流量的1h数据平均值和污染物排放量。在1h数据组后面 应给出系统和(或)污染源运行状态标记。 数据时间标签格式按照HJ76执行
a)当1h非甲烷总烃浓度平均值超过排放标准时,系统应能发出超标告警信息; b)系统可以接入污染源停运的开关量信号,当接收到污染源停运(停炉、闷炉)信号时,非甲烷总 烃浓度和废气流速设定为零。 c)当非甲烷总烃检测值高于系统测量上限时,2min数据组的质量浓度值设定为仪器测量上限。 d)系统采集和处理数据时,非甲烷总烃浓度为干基标准状态值
系统应能存储定时段数据和实时数据,其中分钟数据存储12个月以上;1h数据存储36个月以 时数据存储时间可根据需要设定。系统存储的定时段数据应能够自动在非系统磁盘中备份。
E.5数据显示、查询和文档管理
a)系统的显示和操作界面均应为简体中文。 b)系统能够定时显示非甲烷总烃排放数据、相关废气参数和告警信息;可查询和导出设定期间的 定时段数据;能够自动生成1h数据构成的月数据曲线图。 c)系统能够生成并保存《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小时平均值目报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系统日平均值月报表》和《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年报表》,其格式见附录F;能够生成并 保存运行操作记录报告,其格式不作统一规定。 d)系统具有支持打印以上数据、图表和报表的功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泵的特殊要求 GB4706.66-2008》,
E.6参数和公式设置和修改要求
软件参数的设置和修改应由最高管理权限完成,且相关参数设置操作应记录在当目的系统目志中。 软件中数据状态转换等计算公式应方便查看和检查,确认无误后一般不得修改。 软件应具备运行参数设置功能,能够查阅和修改设置相关参数,主要包括: a)系统运行参数:口期、时间、地点、污染源排放口的尺寸和截面积、污染物测量量程、超标报警 值、皮托管系数以及标准过剩空气系统(标准含氧量)等。 b)系统维护参数:系统反吹、维护的时间间隔设置、耗材和部件的维护周期等。 )系统测量参数:废气流速速度场参数等。不
E.7数据通讯和输出要求
数据输出和通讯要求参见HJ212
系统应具有安全管理功能DB61/T 571-2013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只读式记录系统登录、操作和运行日志。操作人员需经有权限的管理人 员授权,登录工号和密码后,才能进行操作维护。 系统安全管理功能应为两级系统操作管理权限:
a)系统管理员:可以进行所有的系统设置工作,如:设定操作人员密码、操作级别,设定系统的 设备配置等。系统对所有的控制操作均自动记录并入库保存。 b)一般操作人员:只进行日常查询、例行维护和操作,不能更改系统的设置。系统受外界强干扰 或偶然意外或掉电后又上电等情况发生,造成程序中断,应能实现自动启动,自动恢复运行状态并记录 出现故障时的时间和恢复运行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