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721-2010 通信钢管塔(铁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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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721-2010 通信钢管塔(铁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范.pdf简介:

DB44/T 721-2010《通信钢管塔(铁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规范》是一份由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发布的技术规范。这份规范主要针对通信行业中钢管塔(铁塔)的高处作业安全进行详细的规定和指导,目的是为了保障在进行此类作业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作业效率。

它涵盖了高处作业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前的准备、安全设备的使用、个人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对作业流程、操作规程、安全距离、风险识别与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执行这一规范,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作业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通信钢管塔(铁塔)的建设、维护和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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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距离fall distance

从坠落起始点或工作面到安全带佩戴者的身体最低点的最大距离

GB 21340-2019 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4.1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2遇到下列情况不能进行通信建设户外高处作业: a 对高空作业造成威胁的雨、雪、酷暑等恶劣天气: b) 附近地区有雷雨; c 六级风及以上; d 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e) 光线不足,能见度低。 4.3患有职业禁忌症、酒后或者服用可能导致精神恍馋、眩晕等作用的药物后的人员不能进行高处作 业。 4.4现场应设安全监护人,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 范措施。 4.5高处作业人员应参照5.1正确选择防坠落方案并建立合适的个体防坠落系统,戴安全帽,着紧工 作服和工作鞋,检查无误后方可作业。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作业。 4.6上下塔杆时应按规定路线攀登,人与人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行动速度宜慢不宜快:同 塔杆上有多人作业时应相互协调,应避免在同一垂直面上同时作业。 4.7使用登高梯、人字梯、金属伸缩梯等设施进行攀登时,应先检查设施的完好性,有无折断、松弛、 破裂现象,是否牢固、平稳并具备防滑措施等。以上设施上禁止两人同时作业

4.2遇到下列情况不能进行

4.8在操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个体防坠落系统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或采取相应的 措施,经安全监护人同意后方可继续;否则,应停止作业。 4.9高处作业时应配备专用工具包,并有相应措施防止工具跌落。不得在口袋里存放小刀、手机或钥 匙等硬质物件。 4.10塔上的工具、材料等物件禁止抛扔。物件小而轻时可随身携带,否则都应用工具包或捆绑吊送 吊送物件时,应系好尾绳,严格控制物件的轨迹,不得碰撞塔体。拉尾绳的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指挥 人员的口令,松绳、放绳应平稳。 4.11应在高处作业场所的对应地面划出禁区,加设围栏,悬挂有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应 清理现场,同时撤除临时设置的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

完整的个体防坠落系统应由以下装置组成: a 挂点或挂点装置:塔杆的主体结构、织带式挂点、速差自控器、导轨等; 连接装置:双钩、自锁器、连接器、安全绳、带缓冲器的安全绳、限制定位安全绳等; C) 能量吸收装置:缓冲器、带双钩的缓冲器、柔性导轨缓冲器等: d 身体支撑装置:全身式安全带等,围杆式(单腰式)安全带仅作为工作定位使用: e) 其他装置。

5.1.2.1挂点或挂点装置

5.1.2.1.1在组建个体防坠落系统时,应首先正确地选择有效的挂点,应注意: a)挂点到坠落面的距离应大于坠落距离: 6 坠落区域内应避免有突出或尖锐的物体; c)符合高挂低用的原则。 5.1.2.1.2塔杆的主体结构可作为挂点,但不应选择天线支撑杆、脚钉等作为挂点;若挂点的结构太 大无法悬挂或者找不到挂点时,应使用织带式挂点等挂点装置,挂点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静力强度要求:挂点应能承受12kN的力不少于3分钟,挂点装置可以弯曲,但不应有破损 出现。 b) 动力强度要求:将100kg的重物系在挂点上,自由下降(2500)土50)mm,止坠后保持3分 钟,观察挂点的破损情况。挂点装置可以弯曲,但不应有破损出现。 5.1.2.2其他装置 a 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速差自控器、连接器、自锁器应分别符合GB6095、GB/T6096对 它们的要求; b) 柔性导轨的组成、设计和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C 所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速差自控器、连接器、自锁器等装备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 定的使用期限; d) 宜采用具有可调式设计的全身式安全带; e 宜采用带缓冲器的安全绳: f) 宜采用带有整体救援装置的速差自控器: g)宜采用带有自闭、自锁活门或者保险功能的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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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3个体防坠落方案

根据通信建设户外高处作业的风险状况,有五种个体防坠落方案可供选择,见表1。

现场作业人员可根据现场的作业环境和操作类型的不同,参照表2选择个体防坠落方案,但还应考 虑上塔作业人员的数量、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是否已安装永久式柔性导轨等。 如作业现场未安装永久式柔性导轨,而只需一人上塔时,则宜采用方案一;如果作业现场已安装 永久式柔性导轨,无论上塔人数,都可采用方案二;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塔上作业时,宜采用方案 三或方案四:如果作业平台周围有突出或尖锐的物件,则宜采用方案五限制作业的区域。

表2个体防坠落方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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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方索一:挂点+双钩+缓冲器+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

图4方案四:挂点+速差自控器+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

图5方案五:挂点+限制定位安全带(绳)+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

5.1.3.1禁止使用已发生过坠落的个体防坠落装备。 5.1.3.2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前,应先根据5.3.2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5.3.2的要求的不得使 用。 5.1.3.3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体防坠落方案,并正确连接各部件,组成个体防坠落系统。 5.1.3.4应确保自锁器和柔性导轨相互配套。 5.1.3.5禁止将挂点装置用于悬挂安全带以外的其他用途。 5.1.3.6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全身式安全带,并调节至合适状态。 5.1.3.7个体防坠落装备的所有带扣、调节装置及连接装置应正确连接,并确保连接点都处于锁闭状 态。 513.8违白按翌应县扶在作业者上方

5.1.3.1禁止使用已发生过坠落的个体防坠落装备。 5.1.3.2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前,应先根据5.3.2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5.3.2的要求的不得使 用。 5.1.3.3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体防坠落方案,并正确连接各部件,组成个体防坠落系统。 5.1.3.4应确保自锁器和柔性导轨相互配套。 5.1.3.5禁止将挂点装置用于悬挂安全带以外的其他用途。 5.1.3.6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全身式安全带,并调节至合适状态。 5.1.3.7个体防坠落装备的所有带扣、调节装置及连接装置应正确连接,并确保连接点都处于锁闭状 态。 5.1.3.8速差自控器应惠挂在作业者上方。

5.1.3.8速差自控器应悬挂在作业者上方

5.1.3.9安全带宜考虑高挂低用,以减少坠落距离。 5.1.3.10禁止将安全绳打结或两根安全绳连接使用。 5.1.3.11安全绳与工作绳应区分使用,禁止将安全绳当工作绳或将工作绳当安全绳使用。 5.1.3.12不应将安全绳绕在边缘锋利的构件上,必须接触时应有防磨衬垫。 5.1.3.13全身式安全带使用者的体重及负荷之和不大于100kg。 5.2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5. 2. 1 安全帽

5.2.1.1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 5.2.1.2应选择有小沿、小舌、下频带及后颈箍的安全帽。 5.2.1.3在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安全帽各配件有无破损、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 插口是否牢靠,帽衬与帽壳之间的距离应在25mm~50mm,确保各部件完好、牢固后方可使用。 5.2.1.4使用时应根据头部大小,将帽箍长度调节到适宜位置,以防帽子滑落。 5215受过冲击、有褪色、裂终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帽,应报废更换

2.1工作鞋应具有防滑绝缘功能。对于直接注压、硫化或胶粘鞋外底花纹高度不应小于2. 多层外底鞋花纹高度不应小于2.5mm;对于全橡胶和全聚合材料鞋花纹高度不应小于4mm。 2.2工作鞋应合脚、透气和舒适,不宜日常穿用。

5.3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

生产经营单位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个人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并实施建册登记管理制度,详 细记录好个体防护用品的编号、使用起始日期、使用期限、使用情况、保管人或使用人等,个体防护 用品使用档案可参照附录B。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确保个体防坠落系统、安全帽、工作鞋能够得到正确维护保管的体系。体系 中应包括检查程序、储存程序、清洁程序以及维修程序等。

5.3.2.1检查频率

安全帽每次使用前,使用者都应进行检查。 永久式柔性导轨的上端固定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防坠系统的其它部件应按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商产品说明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测

5.3.2.2检查方法和内容

安全帽应检查其有无龟裂、下凹、裂痕、磨损等情况,一亘发现应立即更换。 个体防坠落系统的日常检查可参照下列方法和内容进行: a 检查金属部件,主要是安全带上的D型环、带扣、定位环、安全钩及其他连接器、自锁器、 挂点装置等。金属部件不应有损坏、裂缝、穿破、变形、锋利的边角或芒刺、腐蚀等情况, 自锁器双重锁工作应正常,自锁器自动闭合功能正常等。 6 检查织物及纤维材料,主要是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等木构别墅设计方案图,特别注意检查经常与金属部件接 触的部位。织物及纤维材料不应出现以下情况: 织带出现明显污渍、油漆污染、生锈着色等: 出现切割、磨损、撕裂、发霉、穿破等; 缝纫处出现掉线等; 一有褐色斑点、褪色、变脆等化学伤害或热伤害: 变色和织物表面变脆或变薄(有粉末出现)。 c 检查标识,所有标识应完整、清晰易辨。

d)在检查和保养日志上记录检查结果,检查记录可参照附录C。

5.3.2.3清洁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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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者或防护用品使用者必须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适当的维护和清洁,保持防护用品处于 持续有效的状态。 个体防护装备的金属部件、织物及纤维材料不应用含漂白功能的洗涤剂清洗,宜用温和的肥皂、 清水和抹布清洗。 个体防护用品清洗完后应擦干、晾干,避免阳光直射,禁止加热干燥。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防护用品维护有必要的维修费用和替换的防护用品。一旦发现有5.3.2.2所列 的缺陷,应将产品报废或送到制造商指定的维修中心维修。

5. 3. 2. 4储存

在发生高空意外的30分钟内实施救援是最为有效的;若超过30分钟还未施救成功,伤害会加重, 基至会有生命危险。

6.2.1作业人员若发生高空坠落,在坠落瞬间应采取紧急措施:将头前倾,下颌紧贴胸骨,保持姿势 直至止坠。 6.2.2安全监护人及其他作业人员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联系救援 队伍,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进一步伤害

XJJ 131-2021 住宅设计标准A.1.1永久式柔性导轨垂直防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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