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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916.21-2016 取水定额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简介:
GB/T 18916.21-2016 是中国国家标准《纺织品 水资源消耗 第21部分:真丝绸》的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真丝绸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水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要求。真丝绸,也被称为蚕丝,是中国传统的高档面料,以其柔软、光滑、透气性和华丽的光泽而闻名。
在该标准中,定额部分可能涉及到真丝绸生产工艺中水的使用效率,如染色、清洗、漂白、印花等环节的水资源消耗量控制,以及废水的处理和再利用等方面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促进纺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环境。
真丝绸产品的生产过程相对复杂,每一道工序对水的需求都可能不同,因此,该标准会详细列出各种工艺阶段的用水定额,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和管理水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可能需要参考标准的全文,或者咨询专业的纺织技术或环保专家。
GB/T 18916.21-2016 取水定额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一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 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 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 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2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章。 本部分接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达利(中国)有限公司、泰安百川水业科 有限公司、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京九丝绸股份公司、淄博大 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皓、白雪、胡梦婷、余唯杰、袁保儿、董廷尉、邱华、潘宁、陈松、李开典、杨运义、 东宝、张继群、刘静。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 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 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 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2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 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章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方事利集团有限公司、达利(中国) 有限公司、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 防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皓、白雪、胡梦婷、余唯杰、袁保儿、董廷尉、邱华、潘 东宝、张继群、刘静。
取水定额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会展变截面薄壁异型弯扭全焊接钢结构PPT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真丝绸产品取 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6380纺织品丝绸术语
GB/T18820、GB/T21534、GB/T26380 3.1 真丝绸产品silkproduction 以蚕茧为原料,经制丝、纺、织造、印染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GB/T18820、GB/T21534、GB/T 3.1 真丝绸产品silkproduction 以蚕茧为原料,经制丝、纺、织造、印染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取水量范围指企 水(以净水)供水计量)、地下水、城 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 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真丝绸产品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指制丝、绢纺、织造、印染等工序)、辅助生产(指机修、 空压站、清洗机器和配件、车间清洁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厂部、科室、绿化、车间浴室、食堂、厕所等);不 包括直丝绸服装及制成品加工等后道工序。
4.1.3各种水量的计
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
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5.1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1。
表1现有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注1:坏绸、印染机织物的基准产品为标准品,标准品布重为6.0kg、幅宽为114cm。当产品不同时,参照附录A 进行折算,标准品折合系数为基准值1.00。 注2:表中生丝、绢丝、坏绸、色丝、真丝绸针织物、真丝绸机织物的取水量均为以桑蚕茧为原料时的定额值。当原 料为椎蚕茧时,以上丝绸产品取水定额指标值按照比桑蚕革为原料时增加10%计算。
还绸、印染机织物的基准产品为标准品,标准品布重为6.0kg、幅宽为114cm,当产品不同时,参照附录A 进行折算,标准品折合系数为基准值1.00。 中生丝、绢丝、坏绸、色丝、真丝绸针织物、真丝绸机织物的取水量均为以桑蚕董为原料时的定额值。当原 科为椎蚕董时,以上丝绸产品取水定额指标值按照比桑蚕董为原料时增加10%计算。
5.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和改扩建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2
表2新建和改扩建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
T∕CECS 20007-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厌氧消化工艺设计与运行管理指南GB/T18916.21—2016
5.3先进企业取水定额
洗进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3
进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
进行折算,标准品折合系数为基准值1.00。 注2:表中生丝、丝、坏绸、色丝、真丝绸针织物、真丝绸机织物的取水量均为以桑蚕茧为原料时的定额值。当原 料为椎蚕茧时,以上丝绸产品取水定额指标值按照比桑蚕茧为原料时增加10%计算,
注1:坏、印案机织初的基准产品为标准品,标准品个 进行折算,标准品折合系数为基准值1.00。 注2:表中生丝、绢丝、坏绸、色丝、真丝绸针织物、真丝绸机织物的取水量均为以桑蚕茧为原料时的定额值。 料为椎蚕茧时,以上丝绸产品取水定额指标值按照比桑蚕为原料时增加10%计算,
6.1取水定额指标为最高允许值,在实际运行中取水量应不大于定额指标值。 6.2当企业生产上述各类产品时GB∕T 31442-2015 电子收费 CPU卡数据格式和技术要求,应分别用上述指标加以计算。 6.3取水定额管理中,企业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的要求 6.4直丝细生产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桑蚕、椎蚕丝织物产量的计算见式(A.1): Q=a X b X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基准桑蚕、椎蚕丝织物产量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