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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415-2020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GB51415-2020是中国关于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的技术标准,是环保领域的重要规范,其全称为《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于2020年发布,主要针对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的管控。
该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如铜、铝、锌、铅、镍等生产过程中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废气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此外,标准还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监测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废气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各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和解释的部分,包括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科学依据、设施运行管理的要求、监测方法和报告规定、违规处罚等内容,旨在帮助企业和相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以实现环保和生产的平衡。
总的来说,GB51415-2020是推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保法规,对于提升我国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环保技术水平和减少大气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GB51415-2020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5.4.1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设备应满足废气工况条件、重金属脱除 率高、能耗低的要求。 5.4.2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设备,宜采用干法脱除设备,可选择多 电场除尘装置、覆膜布袋除尘装置、颗粒过滤床、吸附装置及各种 除尘、吸附组合装置等。
5.4.3采用活性炭层吸附除汞时,活性炭宜预先充氯处理。
GB∕T 24497-2009 建筑物的性能标准 预制混凝土楼板的性能试验 在集中荷载下的工况5.4.5固定床吸附器吸附层的风速应根据吸附剂的材质、结
主能确定,采用颗粒状活性炭时,风速宜为0.2m/s~0.6m/s;采 活性炭纤维毡时,风速宜为0.1m/s~0.15m/s;采用蜂窝状吸 寸剂时,风速宜为0.7m/s~1.2m/s。
5.5.1脱硝材料应根据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应满足脱硝系统 的工艺要求;脱硝剂贮存设施宜按照5d消耗量计算,液氨储罐应 按压力容器管理。
5.5.2脱硝催化剂选择应根据工艺特点,选择具有化学稳定性、 热稳定性和机械稳定性,以及压力损失低、使用寿命长和利用率高 的材料。
5.5.3采用氮介质脱硝时,直接挂
件不得采用铜材质或铜合金材质
5.5.4氨区等防爆区域的仪表、设备应选用防爆型,氨气管道
可能接触腐蚀性介质的区域,应根据脱硝系统不同部位的实际情 况,内衬抗腐蚀性和磨损性强的非金属材料。
6.0.1检测设备和过程控制系统应符合废气治理工艺提出的检 测、控制及连锁保护等要求。 6.0.2对于工艺中的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 管危险化工工艺,必须设置安全仪表系统。 6.0.3冶炼废气系统宜在治理设备、设施处安装检测仪器仪表 并宜将检测数据引入控制室。 6.0.4仪表选型应满足烟气温度、含尘、含酸或爆炸性的环境的要求。 6.0.5脱硫溶液槽应设置液位、密度、酸碱度检测及报警系统,循 环泵出口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 6.0.6除尘、脱硫及脱硝控制室可结合治炼废气系统和现场情况 设置独立控制室,或并入主工艺控制室统一监控。 6.0.7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内,应设 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与报警系统,泄漏检测与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石油化工可燃 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的有关规定。 6.0.8重有色金属冶炼废气的过程控制宜包括下列检测指标: 1 各处理工段的温度、流量和含氧量等工艺参数; 压力、电流和轴承温度等设备运行状态参数: 3 污染物浓度; 4 脱硫液的酸碱度、密度、流量、温度和成分等。 6.0.9 轻金属冶炼废气的过程控制宜包括下列检测指标: 1 各处理工段的温度及流量等工艺参数; 2 压力、电流和轴承温度等设备运行状态参数; 3污染物浓度。
7.1.1药剂和产物储存间、药剂制备间、产物处理或装运间,应设 置机械排风净化系统,地面应设置收集沟和事故池,并应采取防 渗、防腐和安全隔离措施。 7.1.2污泥分离处理脱除的污水应收集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固体
渗、防腐和安全隔离猎施。 7.1.2污泥分离处理脱除的污水应收集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固体 残渣宜利用或经属性鉴别后按本标准第3.0.2条要求进行存、 处置。
7.1.2污泥分离处理脱除的污水应收集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固体
7.2.1电气设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室外电气设备、热控设备 应采取防雨、防雷等防护措施。 7.2.2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7.2.3设备负荷等级应按用电负荷的重要性确定。 7.2.4在高温、多尘、潮湿、腐蚀及爆炸性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宜 集中配置在与电气设备所处环境相隔离的配电室或控制室内。 7.2.5脱硝系统液氨的卸料、储存及氨气制备区域的防雷应采用 独立避雷针保护,并应采取防止雷电感应的措施,接地材质应采取 防腐措施。 7.2.6厂房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选用防腐型电缆,电缆桥架宜 采用防腐处理,局部控制柜宜选用防腐、防尘和防水型式,宜选用 防腐型混合光或金属卤化物灯具。
.2.6厂房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选用防腐型电缆,电缆桥架工 采用防腐处理,局部控制柜宜选用防腐、防尘和防水型式,宜选月 防腐型混合光或金属卤化物灯具。
7.2.7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
规范》GB50673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的有关规定。
7.3.1生产厂房等存在有害物质逸出的场所应设置通风设施,事 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事故通风换气次 数不应小于12次/h。
风量,不应小于15次/h。
7.3.3处理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液、冲洗废水等各类废水的厂 污泥脱水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和净化装置,排风量不应小 次/h,
3.4室内吸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排风口应接至室外,并应 高出屋面。
7.3.4室内吸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排风口应接至室外,
7.3.5通风系统进风口宜设置在清洁干燥处,电缆夹层不应作为
7.3.6有爆炸性气体、粉尘的车间应采用防爆型排风机。
7.3.6有爆炸性气体、粉尘的车间应采用防爆型排风机。 .3.7废气治理构筑物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 规定。
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 规定。
7.4.1对于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废气治理系统的消防站宜由 全厂统一设置;已建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加装废气处理装置时,宜利 用已有的消防设施和消防给水系统,在废气治理系统区域内宜布 置消防给水管网及添置消防器材,设备选型宜与治炼工艺主体工 程一致。
理点设置监控点,并应与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联网。
4.3废气治理系统给排水设计应雨污分流,吸收液和场地初期
7.4.3废气治理系统给排水设计应雨污分流,吸收液和场地
7.4.4消防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4.4消防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的有关 规定。
7.5.1操作、检查、维修点应设置安全通道、平台,并应采取防护 措施。
处,应设置盖板或安全栏杆。
7.5.3废气治理工程的道
通、消防、行人通过需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和《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544 的有关规定。
8.0.1废气治理装置应采取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防腐蚀、防 泄漏、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和抗震加固等措施。 8.0.2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手套、劳保鞋、防毒面具和过滤式 口罩等劳保用品
8.0.3有色金属治炼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
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的有关规定。
9.1.1废气治理工程施工不应影响冶炼工艺生产
9.1.1废气治理工程施工不应影响治炼工艺生产
力管道、阀门试压试验外观检查应在24h内无漏水现象,废气管 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的有关规定
9.1.6在废气治理工程空载联动和试运行完成前,不得打开废 源接口。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9.2.1废气治理工程验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排污 许可要求。
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 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风机、压缩机、 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等的有关规定。 珍
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录A有色金属冶炼废气处理技术路线
钢结构识图与预结算讲义炼典型工艺流程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炼典型工艺流程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