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2325.2-2013 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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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2325.2-2013 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简介:

TBT2325.2-2013是中国铁道部制定的关于机车、动车组设备标准中的一部分,主要针对机车和动车组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的要求。该标准的第二部分,即“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主要关注的是列车在运行过程中,除了主要照明设备(如头灯)外,用于辅助照明和指示的设备。

这些辅助照明灯可能包括车内照明、仪表照明、工作灯、应急灯等,它们的亮度、色温和分布应符合标准,以确保驾驶员在各种环境和条件下都能清晰地看到必要的信息,如仪表读数、操作面板、紧急出口等,从而保证行车安全。

标志灯则涉及到各种警告和信号设备,如刹车警告灯、转向灯、倒车灯等,这些灯必须在需要时能明确、快速地被其他道路使用者看到,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TBT2325.2-2013标准对于机车和动车组的照明系统设计有严格的规定,旨在确保列车在运行中的可见性和安全性。

TBT2325.2-2013 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辅助照明灯auxiliaryilluminator 位于机车和动车纽端部.协助前照灯用于近处照明的灯具. 3.2 标志灯lightingmark 位于机车和动车组端部用红色(或自色)灯光显小列车运行线路和方向的灯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辅助照明灯auxiliaryilluminator 位于机车和动车纽端部.协助前照灯用于近处照明的灯具. 3.2 标志灯lightingmark 位于机车和动车组端部用红色(或自色)灯光显小列车运行线路和方向的灯具

4.2电源标称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

铺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在下列标称电源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内应能可靠点灯并能稳定工·: a)标称电压宜采用DC110V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 47-2018)要求),也可以采用其他标称电压; b)电压波动范围为标称电压的70%~125%

辅助照明灯、标志灯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制造。 所采用的标准件、外购件及原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相同型号产品的零部 件应能互换。

5.2.1结构应便于使用和维护,便于更换灯泡和擦拭作业。 5.2.2灯具裸露于车体外的部分应符合TB/T2054一1989中规定的漏雨试验,试验中不应K灯,玻璃 罩不应炸裂。 5.2.3灯具表面漆层应平整、光滑美观,不应有皱纹、流痕、起泡、针孔等缺陷,电镀层应光均匀,不 应有漏镀、起泡等。

5.3发光强度及光强度分布性能

氙气金属卤化物光源(以下简称氙气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250000cd; 标志灯:25cd。 .3.2光强度分布的下限值见表1

表1光强度分布的下限值

合GB/T8417的规定,色品坐标应在表2和图1

表4辅助照明灯光源的显色指数、光通量维持率要求

5.7.1光源的光通量、寿命、功率应符合表5的

表5标志灯光源的光通量、寿命、功率要求

5.7.2灯头与玻壳的连接应年固,白炽灯灯头在0.3N·m的扭力矩作用下不应松脱,在! 不应有锈蚀现象

5.8.1金属面罩应光洁美观,不应有裂纹、起皮、刺落、麻点、划痕等缺图 5.8.2金属面罩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

5.9 耐冲击振动性解

5.10电气连接和载流部件

5.11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

5.11.2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D 5.11.3氙气金光源辅助照明灯的电源和启动装置应能承受50Hz,15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 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其他光源铺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应能承受50Hz、1000V正弦交汀:电压,历时 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5.11.4"使用地点海拔与试验地点海拔不同时,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海拔修正到数应符合 TB/T32132009中5.2的要求

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各部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以下数值: 灯体内表面:85℃; 灯具内电缆表面:90℃:

透光玻感器外表面:150

5.13电磁兼容性能要求

氙(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GB/T24338.4一2009的表5和表6的规 定,进行电子电源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试验:在启动和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电磁骚扰不应使机车、动 车组电了设备运行状态或存储数据有所改变 LED光源标志灯在外界电磁场干扰下不应出现乱显示现象,其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GB/T 24338.4一2009的表7的规定.进行电快速脉冲群、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及电压暂降、短时中断 和电压变化试验。试验结束后.标志灯应能止常工作

用月视法检验灯具及各部件的外观

6. 2. 1室内测试

灯光最亮点对准前方日极中心,片 照度计测量白板中心处的光照度,再测量水半截面内与光轴成不同角度处的光照度,并测发光面到 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用公式(1)计算光轴方向和与光轴成不同角度方向上的发光强度:

一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d): 光照度,单位为勒克斯(Ix); 一发光面到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 对于辅助照明灯,S不应小于8m;对于标志灯,S不应小于3m 也可以用分布光度计直接测得光强度分布曲线

6. 2. 2 室外测试

在暗室中用额定工作电压点灯10min后,用颜色测试设备测试出灯光的色品坐标(x,y)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装在球形光度计中,发光体位了 球形光度计的中心位,按御 接通电源,预热10min后读取光电流值(i,).再测量标准灯的光电流(i.),用公式(2)求出被测光源的 光通量(上):

测试用的标准光源及仪表应经过计量部门标定

光源的寿命试验在标称电压下进行,电源电压稳定度不应大于1.5%,被试验光源数量下应少于 3只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安装,点燃4h,熄灭0.5h,累计每只光源的点灯时间,再求出其平·沟值。 对单只光源寿命达到表3和表5规定的平均寿命的120%时,停止点灯。 光通量维持率为寿终光通量和初始光通量的比值。 寿终光通量在最低寿命时测试。 在计算气体放电光源光通量维持率时,应将气体放电光源正常点燃100h后的光通量价为初始光 通量,该时间计人寿命试验的总时间

6.6光源显色指数测试

在暗室中用额定电压点灯10min后 用光谱分析仪测出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并自动计算:出显色指 数Ra。光谱分析仪应满足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对光和颜色测量的要求。 波长准确度:±0.2nm; 显色指数测量误差:±(0.3%rdg+0.5),rdg为显色指数的测量结果

6.7启动装置性能试验

分别在标称电压、最高电压、最低电压下各试验2次,每次点灯3min后切断电源4min,it新启动, 用秒表计量每次从接通电源到灯点亮的时间,即冷态启动时间。 分别在标称电压、最高电压、最低电压下各试验2次,每次点灯3min后切断电源10s,重:i启动,用 秒表计量每次从接通电源到灯点亮的时间,即热态启动时间

6.7.2启动装置触发次数试验

4min后开始试验,点灯1min,断电10s,行99 点灯3min.断电4min,进行1000次,累计启动装置正常工作次数。

6.8电压波动范围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进行试验。将灯具放人低温箱内,不接通电源,将箱温从室温 一40℃、保持2h,应能正常点灯、灯具部件不应破损

按GB/T2423.4—2008进行试验,具体为: a) 初始检验灯具的外观及绝缘电阻; b) 严酷程度为(55±2)℃,48h; ) 试验最后2h内用500V兆欧表测试其绝缘电阻; d) 试验后,检查金属部件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锈蚀现象; e) 试验后,在正常大气压条件下进行2h恢复,然后进行耐受电压试验,施加电压应;为初次施 加电压的80%; f 试验后,检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按照GB/T21413.1一2008的规定,用500V兆欧表测量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带电部位与金属 或底板之间的绝缘电阳

6. 14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6. 15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按照GB/T24338.4一2009中的试验万法进行试验。 6.16灯具金属面罩耐腐蚀性能试验

在室温下,将金属面罩浸人浓度为3%的盐水中进 72h,然后用清洁流动水 洗建筑工程抹灰工安全教育培训PPT,在室内晾干0.5h后进行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评定: a)被试金属面罩外表面腐蚀点数不超过3处; b)每处腐蚀点的面积不大于3mm²; )毓层不应脱落表面不应泛黄、失去光泽

此试验应模拟使用环境进行试验 式淋水设备进行试验,水温应保持在5℃~25℃,淋雨时间为10min,水压为10kPa。

6. 18端子温升试验

6. 19表面温度试验

3g/m,气流速度选取30m/s±3m/s,试验后零部件不应破损,反光镜不应被沙尘打毛,辅助照明灯和 标志灯应能正常工作。

按GB/T2423J 3g/m,气流速度选取30m/s±3m/s,试验后零部件不应破损,反光镜不应被沙尘打毛,辅助照明灯和 标志灯应能正常工作,

DB/T 75-2018标准下载在下述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或产品转厂生产; b)当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停产超过2年恢复再生产时; d)连续生产5年或累计生产5000台

在下述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或产品转厂生产; b)当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停产超过2年恢复再生产时; d)连续生产5年或累计生产5000台

前照灯和标志灯的检验项目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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