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T2286.2-2015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预应力混凝土支柱 第2部分:环形支柱简介:
TBT2286.2-2015《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预应力混凝土支柱 第2部分:环形支柱》标准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电气化铁路线路中使用的环形预应力混凝土支柱进行规定。环形支柱,因其结构形状而得名,是一种用于支撑接触网的支柱类型,其特点是顶部呈环形,能够承受较大的横向荷载。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环形支柱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支柱的尺寸、材料性能、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耐久性、稳定性、抗风性能等。它旨在确保环形支柱的结构安全、可靠,能够满足高速铁路和重载铁路线路的运行需求,保障电气化铁路的正常运营。
遵循该标准,可以确保环形支柱的性能满足铁路运行的严格要求,提高接触网的稳定性,降低故障率,保障列车的安全运行。
TBT2286.2-2015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预应力混凝土支柱 第2部分:环形支柱部分内容预览:
试验时,任一级荷载下的导高处挠度按公式(3)
fa—由测量仪器测得导高处D的变形值,单位为毫米(mm); f—由测量仪器测得支点A的变形值,单位为毫米(mm); f由测量仪器测得支点B的变形值.单位为毫米(mm)。
6.3.8检验结果评定
抗裂检验结果应符合公式(4)的要求:
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轨道交通定额交底培训PDF(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12月)[【]—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1.0);
[,]——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1.0)
6.3.8.2承载力检验弯矩
M一支柱承载力检验弯矩实测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M一—标准检验弯矩,单位为千牛米(kN·m); β.]——支柱承载力综合检验系数允许值([β]=2.0)。
6.3.8.3挤度检验
支柱挠度检验结果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fo.≤[f,] 式中: fo——挠度检验弯矩下挠度的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f]——5.9中规定的挠度检验弯矩下挠度的允许值,单位为毫米(mm)。
所有原材料应有制造厂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单。材料进厂后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7.2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 3. 1检验项目
7.3.3.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所有支柱均应逐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7.3.3.2结构性能
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根按6.3的规定,进行支柱的抗 挠度检验。
7.3.4.1强度检验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按GB/T50107的规定进行。 3.4.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按GB/T50107的规定进行。 7.3.4.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外观缺陷允许修补的产品应修补完好,经检验合
7.3.4.4结构性能
受检支柱的抗裂检验和挠度均符合5.9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结构性能合格。当结构性能检
不合格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复验,其中仍有1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结构性能不 合格。
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结构性能均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7.4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首次投产或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当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或异地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同一规格的支柱连续生产6000根或在六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6000根时。批量少于30根 时,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包括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裂性、挠度和承载力检验。 7.4.3抽样
7.4.3.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7.4.3.2结构性能
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支柱中,随机抽取2根按6.3的规定,进行抗裂、挠度及承载 验。
7. 4.3. 3保护展厚度
承载力检验弯矩检验合格的支柱,进行保护层厚度
7.4.4.1强度检验
疑土强度检验评定按CB/T50107的规定进行。
7.4.4.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受检支柱的A类项点应全部合格, 每根支柱的B类项点的不合格判定数等于3(R。=3)。受检支 柱均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和尺 偏差合格
7.4.4.3结构性解
受检支柱的抗裂、挠度和承载力检验均符合5.9规定时,则判产品结构性能合格。其中有1根 不合格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进行复验,其中仍有1根不合格时,则判产品结构性能不 合格。
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结构性能均合格时,则产品判为合格。
包括制造广广名代号及制造年份,永久标志标记在支柱表面上,其位置在距柱底:法兰基础支柱为 1.5m,杯口基础支柱为3m,直埋式支柱为4.5m。
包括支柱规格、厂名和制造年、月、日,用油漆或墨汁标注在支柱表面上JC∕T 403-2016 水泥工业用旋风式分离器,其位置略低于永久标志
表示方法如下: 规格(制造年、月、日) 制造厂厂名 示例1: 350 11 制造厂厂名
产品出厂时,应随带企业统一编号的产品合格证,其内容应包括: a) 制造企业名称、地址; b) 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c) 执行标准; d) 产品规格; e)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结果; f) 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检验结果; g) 质量检验结果; h) 制造企业检验部门签章。
9.1.1支柱堆放场地应平整。
9.1.2所有类型的支柱均采用两支点堆放,支点位置如图4所示。
所有类型的支柱均采用两支点堆放,支点位置如
1.3支柱应按规格分别堆放,堆放层数不宜超过六层。 1.4支柱堆垛应放在支垫物上回迁房+商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层与层之间用支垫物隔开,每层支撑点在同一平面上,各层支垫 置在同一垂直面上法兰型支柱堆放时法兰盘不准受力。
2.1支柱起吊与运输时,应采用两支点法,装卸、起吊应轻起轻放,不应抛掷、碰撞。 2.2支柱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撑要求应按照9.1中有关规定执行,且支撑位置可向外移动1m,向 动1.5m。
9.2.3支柱装卸过程中,每次吊运数量不宜超过2根。 9.2.4 支柱严禁由高处自由滚向低处。 9.2.5支柱支点处应套上软织物(草圈等),或用草绳等物捆扎,以防碰伤。 9.2.6不准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