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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88-2016 煤矿井下机车车辆运输信号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 50388-2016 煤矿井下机车车辆运输信号设计规范"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全称为《煤矿井下机车车辆运输信号设计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煤矿井下的机车车辆运输信号系统设计提供详细的规定和指导,目的是为了保障井下的生产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可靠。
该规范涵盖了信号设备的选型、布置、安装、使用、维护等一系列内容,包括信号的种类、信号显示方式、信号灯光颜色的含义、交通规则的设定、信号控制系统的配置等,对信号的设置、信号与设备的联动、人机交互界面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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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88-2016 煤矿井下机车车辆运输信号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围条件下对测控分站最大容量、测控信号点最大容量、最大传输距 离等的要求,并应预留不少于20%的扩容余量
5区段、进路与联锁设计
5.1.1区段划分应满足机军车辆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最大 流密度、平行作业等要求,
流密度、平行作业等要求。
1运输信号系统的控制范围入口处、车场入口处宜设置询问 区段,需要时可设置多个询间区段。 2运输信号系统的控制范围出口处、车场出处宜设置离去 区段《通信光缆安装性能试验方法 第2部分:微管耐内压 YD∕T3248.1-2017》,需要时可设置多个离去区段。 3每个区间应设置不少于1个区段。 4车场的装卸载线、人车线、存车线等出人口处应设置区段 5弯道或不便观察的线路宜单独划分区段。 6除道岔区段外,其他类型的区段长度应满足运行车组的最 大长度及间隔距离的要求
5.1.4轨道运输信号系统的区段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运输线路的分岔点处应设置道岔区段,每个道岔区具 不宜超过3组电控道岔,渡线道岔两侧应分别设置道岔区段。 2道岔区段的长度应满足调车作业、平行作业、进路分段角 锁等要求。 3调车线应设置区段,区段长度应满足调车作业的要求
3同一巷道有对向运行的车辆,且巷道宽度不满足错车要求 的情况下,应根据通过能力的需要,间隔一定距离设置错车区段。 4错车区段的长度和宽度应满足错车、调头、避让、转弯等作 业的要求。 5错车区段不应设在有坡度的路面上。 5.1.6区段的占用状态和空闲状态应根据车位传感器信息及联 锁条件等进行判断。机车车辆通过时,应确认区段内的机车车辆 全部出清该区段,才能判断该区段为空闲状态 5.1.7区段应能通过控制台的操作实现人工封锁与人工解封,人 工解封时必须确认该区段的机车车辆已出清,并应确保相关进路 的行车安全。
5.1.7区段应能通过控制台的操作实现人工封锁与人工解封,人 工解封时必须确认该区段的机车车辆已出清,并应确保相关进路 的行车安全。
5.2.1进路划分应满足车场与线路的通过能力达到平均运量的
5.2.1进路划分应满足车场与线路的通过能力达到平均运量的 1.7倍~2.0倍,并应满足运行图表中所列各种作业方式及时间 要求。
也可在信号机前方适当位置设置停车线,作为进路的起点,
5.3.2运输信号系统设计时,应根据机车车辆的运行图表、运行
方式、行车组织情况、巷道及运输线路平面图等绘制运输信号平面 布置图,编制联锁关系表。运输信号平面布置图与联锁关系表的 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
5.3.3运输信号平面布置图和联锁关系表中的信号设
5.3.4应由运输信号平面布置图和联锁关系表的设计内容共同
确定车位、道岔、信号机、区段及进路之间的联锁关系。 5.3.5机车车辆应按联锁关系表规定的线路运行。无轨胶轮车 运输信号系统中,当大型车辆与小型车辆存在不同运行线路或不 同联锁条件时,应分别编制进路、信号显示和联锁内容
运输信号系统中,当大型车辆与小型车辆存在不同运行线路
5.3.6信号显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无敌对进路且进路上无道岔的信 号可采用常闭模式或常开模式,其他进路的信号均应采用常闭 模式。 2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的信号显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敌对进路且进路上无交叉路口的信号宜采用常开 模式; 2)双向双车道交叉路口的信号宜采用常闭模式或循环 模式; 3)同向信号在敌对信号全部锁定在关闭状态后,可采用常 开模式; 4)大型车辆运行时,进路及其敌对进路的信号应采用常闭 模式; 5)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其他情况的信号显示可根据 实际运输需要选择常闭模式、循环模式或常开模式。
5.3.7信号开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空闲(存车线除外)、道岔位置正确等联锁条件的要求,之 后应锁闭敌对进路及本进路中所有电控道岔,再开放 信号: 2)常开模式下,应先满足进路中所有区段空闲,再开放 信号。 2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信号开放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常闭模式和循环模式下,信号开放前,应先满足敌对进路 未建立、进路中所有行车区段内对向车辆出清、行车区段 内同向车辆数和错车区段内车辆总数未达到设计允许的 组数等联锁条件的要求,之后应锁闭敌对进路,再开放 信号; 2)常开模式下,信号开放前,应先满足进路未被敌对进路锁 闭、进路中所有行车区段内对向车辆出清、行车区段内同 向车辆数和错车区段内车辆总数未达到设计允许的组数 等联锁条件的要求,再开放信号。 3在保证行车安全和通过能力的前提下,长进路可分段开放 信号。 4常闭模式下,信号关闭后,不经进路办理,不得再次 开放。 5.3.8信号关闭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有1组机车车辆进入信号机后方时 (存车线除外),信号应及时关闭。 2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信号关闭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进路中进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的行车区段内同向车辆 数和错车区段内车辆总数达到或超过设计允许的组数 时,信号应及时关闭; 2管亚层汁到
1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有1组机车车辆进入信号机后方时 (存车线除外),信号应及时关闭。 2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信号关闭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进路中进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的行车区段内同向车辆 数和错车区段内车辆总数达到或超过设计允许的组数 时,信号应及时关闭; 2)信号开放后,达到设计规定的开放时间限制时,信号应及
时关闭; 3)常开模式下,机车车辆进人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之前,应 先关闭敌对进路信号,再锁闭敌对进路。 3推送进路应在整个车组进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之后,再 长闭信号,但不得造成追尾事故。 4出现冒进信号时,该信号的敌对信号应全部及时 长闭。 5当信号机、道岔、车位传感器等设备发生电路、传输故障 寸有关信号应自动转为关闭信号或故障报警信号
5.3.9信号显示模式相互转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0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敌对进路严禁同时建立,故对信号
功能。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同一巷道有对向运行车辆目
5.3.12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当错车区胶的觅度
言号常闭模式等技术与方式,保证不会因信号检测、联锁运算、信 息传输、信号控制、信号显示等过程的响应时间延迟而造成敌对信 号同时开放,并应满足通过能力的要求
6.0.1 运输线路在下列地点应设置信号机: 1 运输信号系统控制范围出人口处。 2 车场出入口处。 装车线、卸载线、人车线、调车线、存车线的出人口处。 线路主要分岔点、交叉路口等处 其他需要防护的地点。 6.0.2 信号机应采用色灯信号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信号机宜采用红、绿双色显示,或红、黄、绿三色显示 预告信号机宜采用黄、绿双色显示。 2不得使用白灯。 3同一矿井信号显示的意义应一致。 6.0.3信号机灯光显示意义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红色灯光必须用于表示关闭信号;当信号机出现不正常显 示或灯光熄灭时,应为关闭信号。关闭信号时,严禁机车车辆进入 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严禁用红色闪光或其他红色动态发光的 形式作为开放信号。 2绿色灯光应用于表示正常开放信号,黄色灯光可用于表示 谨慎开放信号。正常开放信号时,机车车辆可以正常速度运行进 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谨慎开放信号时,机车车辆应减速谨慎运 行进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可采用绿色闪光、黄色闪光或其他 动态发光的形式区分不同进路。 3黄色灯光可用于表示注意信号,可采用黄色、黄色闪光或 其他动态发光的形式区分不同注意内容。 4信号机的不同发光形式应能明确辨识,同一种灯光颜色的
6.0.6预告信号机当其主体信号机关闭信号时,应自动转为注意
1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信号机至顺向道岔警冲标的距离不 应小于2m。 2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信号机至逆向道岔岔尖的距离不应 小于2m。 3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交叉路口作为行车区段时应 在运行方向人口处设置信号机,入口处信号机至路口的距离不宜 小于2m。 4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交叉路口作为错车区段时应 在运行方向出门处设置信号机,出口处信号机至路口的距离不宜 小于1m,并应易于观察。有避让、转弯和调头作业时,可在运行方 向的人口处设置停车线或信号机
7.0.1 道岔控制方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经常使用且逆岔尖有两个运行方向的道岔,应采用电控 道岔。 2 逆岔尖只有一个运行方向的道岔,宜采用弹簧道岔 不经常使用且逆岔尖有两个运行方向的道岔,可采用手动 道岔。 4在运输繁忙的主要干线上的道岔,当重车运行方向为逆岔 尖方向,采用手动道岔或弹簧道岔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或不能满足 德无级细西我时尚苹用由控道分
2逆岔尖只有一个运行方向的道岔公寓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宜采用弹簧道岔 3不经常使用且逆岔尖有两个运行方向的道岔,可采用手动 道岔。 4在运输繁忙的主要干线上的道岔,当重车运行方向为逆岔 尖方向,采用手动道岔或弹簧道岔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或不能满足 行车组织要求时,应采用电控道岔, 7.0.2监控系统控制范围内的电控道岔,应具有联锁控制道岔和 单操道岔两种方式。单操道岔方式应只在检修或特殊情况下 使用。 7.0.3 当采用单操道岔或现场手动操作道岔时,应设有系统闭锁 条件。 7.0.4系统控制范围内的电控道岔的表示信息应能准确反映道 岔位置和密贴状态。
7.0.2监控系统控制范围内的电控道岔,应具有联锁控制道岔和
7.0.5轨道机车运输信号系统道岔与转辙装置选择应符合下列
1电控道岔转撤装置应具备挤岔功能。当发生挤岔时.系统 应发出报警信号,不得将挤岔作为正常运行方式。 2电控道岔的尖轨与基本轨应密贴。当电控道岔的尖轨与 基本轨间隙达到或超过4mm时.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 3电控道岔不能扳到预定位置时,应能返回原位,系统应发 出报警信号。
4电控道岔转辙装置应满足各种轨型对拉力及密贴侧压力 的要求,行程应在80mm~140mm之间可调。 5电控道岔转辙装置宜能用摇把直接扳动道岔,当用摇把扳 动时,应能自动切断控制电路 6电控道岔转辙装置宜采用角钢安装方式,周围空间应满足 检修的要求。 7.0.6单轨吊车的轨道道岔扳到预定位置后,应用锁定销将道岔 位置锁定。 7.0.7井下巷道宽度不满足转辙装置的安装需求时,应在井下设
置专用的安装壁工程造价数据分析及信息化建设实践,并应满足设备安装与维护的空间要求
8车位传感器与无线收发信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