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311-2015 污染场地勘察规范简介:
DB11/T 1311-2015《污染场地勘察规范》是由北京市地方标准局发布的一项关于污染场地勘察的专业技术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的是在对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污染场地进行调查、评估和治理前,所需进行的一系列科学、系统的勘察工作。它详细规定了污染场地勘察的程序、方法、技术要求、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
该规范涵盖了污染场地的识别、环境影响评价、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和分析、污染源定位、风险评估、治理方案设计等内容,对于确保污染场地的勘察工作科学、公正、公平,防止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适用于北京市内的污染场地,对于其他地区,可能需要参考类似的标准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勘察规范。
DB11/T 1311-2015 污染场地勘察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图1污染场地勘察与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对应关系图
3.1.3本条对污染场地的勘探点进行了分类,分类主要基于污染场地的特征,由
的。世界发达国家开展污染场地的调查工作一般以三个阶段居多,这是国际上污染场地调查 普遍认同和采用的一种工作模式。200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城市和工业场 地土壤污染调查程序指南》,该指南将场地污染调查划分为三个调查阶段:场地初步调查阶 段、场地探索性调查阶段和场地主要调查阶段。英国《潜在污染场地的勘测实施规程》中将 场地勘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初步调查、探索性调查和主要调查。日本场地污染调查分为资 料调查、一般条件调查、详细调查三个调查阶段。国内2014年实施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 导则》中将污染场地管理前期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初步识别场地污
染;如有必要,则需进行以采样分析为主的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进一步确认场地是否污 染,并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范围;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 复过程所需参数的调查和测试需求。北京地区的《场地环境评价导则》同样将场地环境评价 工作分为逐级递进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污染识别阶段,第二阶段为现场勘察与采样分析 价段,其中又分为确认采样以及详细采样,第三阶段为风险评价阶段。 场地经过污染识别后方开始进行现场勘探取样等污染场地勘察工作,勘察工作自环保部 门规定工作的第二阶段开始介入。污染场地勘察主要侧重于污染土壤、地下水的调查、勘探 及评估工作,由于场地环境介质的复杂性及场地原建(构)筑物分布差异,造成污染物空间 分布不均匀,一次性全面勘察使勘察工作不具针对性,且因成本昂贵,容易造成浪费。因此 需要在全面了解场地污染源或可能污染源分布的情况下,分阶段进行场地勘察工作,逐步降 低勘察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高勘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规范将场地勘察分为两个阶段: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专项勘察非固定阶段。初步勘 察在场地污染识别之后,初步勘察明确场地存在污染或风险后方开展详细勘察工作。勘察的 工作程序见图1,勘察工作首先需进行勘察方案的设计,采用勘探、建井、采样、现场测试、 室内试验等勘察方法,开展地质与水文地质、污染源、岩土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勘察GB 50527-2009 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规范,分析 勘察结果,编制勘察文件。 污染场地管理的不同阶段对勘察成果的要求也不同,勘察单位要根据不同阶段的需求开 展相应的勘察工作。 在城区或开发区、工业区等,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工程勘察资料,以及环境调查、影响分 沂资料,当条件较为清晰时,可以直接进行详细勘察工作 对于复杂场地,可分步骤实施各个阶段的勘察工作,分批次、逐步推进场地的勘探采样 等工作,体现场地环境工作动态布孔、采样的特点
5.2.1初步勘察应明确回答场地是否存在污染或环境风险的问题,如果有污染还应确定污架 物的种类。场地是否存在污染或风险可通过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环境背景对比判定 在初步勘察阶段搜集资料时,宜包括航空像片、卫星像片的解译结果。针对场地开展的 资料收集以及现场调查等工作,能够识别出可能存在污染或环境风险的区域,即潜在的污染 区域,经过取样检测与分析后,方能够确认该区域是否为污染区域。 场地污染源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工业污染场地污染源一般是废水池、储油池、储罐或
染状况的初步解译成果,布置少量的勘探点,勘探点数量要符合初步查明污染特征和水文地 质特征的要求
3.2.3本条根据北京市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污染运移特征,对不同类别的勘探孔深度进行规 定。 北京市平原区第四纪地质格局主要由永定河、潮白河、温榆河、大清河、蓟运河五大水 系冲积、洪积作用形成,各冲洪积扇分布见图2
3.2.3本条根据北京市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污染运移特征,对不同类别的勘探孔深度进
北京市平原区第四纪地质格局主要由永定河、潮白河、温榆河、大清河、蓟运河五大水 系冲积、洪积作用形成,各冲洪积扇分布见图2。
图2北京市平原区冲洪积扇分布图
北京市单一潜水含水层地区与多含水层地区分区
根据北京市浅层地下水监测网近儿年的地下水位监测资料,北京市单一潜水含水层地区 状地下水位在地面下20m以下,水位理深相对较大,结合北京市的基岩理深情况分析 单一潜水含水层地区部分区域第四系厚度大于100m,含水层厚度最大可在80m以上,同时 考虑地下水位的动态特征,潜水水位年变幅一般小于5m,因此,为避免浪费,本条规定单 潜水含水层地区,环境水文地质勘探孔和地下水监测并达到地下水水位以下5m即可,不 需要穿透含水层进入相对弱透水层。而因为北京地区基岩起伏变化较大,平原区勘探孔钻遇 基岩即可终止钻进,山区勘探孔需根据基岩埋深、岩性、裂隙发育程度以及污染分析的需要, 具体确定勘探孔深度。因基岩和碎石土层难以实现有效采样,且样品不具代表性,采样勘探 孔主要是针对黏性土、粉土和砂类土采取土壤样品进行检测,而北京单一潜水区域以厚层碎
由于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迁移机理方面有显著差异,而在详细勘察阶段需要查明污 柔物在两类介质中的分布特征,因此在勘察申分别对仅存在包气带污染和同时存在包气带 跑水带污染的情况进行规定。当初步勘察阶段未显示地下水污染时,可不再布设环境水文地
个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流向下游有2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下水污染范围外的上游、下游、 两侧各有1个地下水监测井。 为分析地下水背景情况,应对未污染层位的地下水同步监测,以确认场地地下水污染程 度。
泥浆及场地遗留物,采用低渗透性材料及时回填钻孔、探井、探槽,选用无污染材料勘探、 建井,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1.4勘探过程应避免对施工及采样人员造成健康风险。比如在钻探过程中,钻具拆卸时应 注意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污染土壤或水体直接接触或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在槽探与井探施 工时,需要施工人员在较为密闭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应为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采取 通风等防护措施,避免施工人员与污染土壤或水体有过多直接接触或吸入有毒有害气体,这 在有机类污染场地施工时应尤其注意。 5.1.5污染场地勘察工作的建井作业涉及传统水文地质勘察井、试验井,以及场地环境调查 所用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土壤气体监测井等。后者借鉴了欧美日等污染场地修复行业起步较 早国家的成功经验,能较好地服务于场地调查与修复工作,但建井方式与前者存在一定差异。 现阶段,一方面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产业刚刚起步,传统水文地质勘察单位仍未正式涉足污染 场地调查与修复行业,业内尚缺乏将前述两类井有机结合、一井多用的成熟经验;另一方面, 盲目照搬国外建井规范,改造传统水文地质行业建井设备、材料与方式,以实现两大类井的 有机结合,也是不合适的。 因此,本规范仍将两类井的建井方式区分介绍。待业内积累一定成熟经验时,再补充 修订相应内容。 在污染场地勘察工作中,为查明含水层污染状况,可使用直接贯入采样、设置地下水环 境监测并等方法,但后者是更可靠、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方法,也是水质调查中最 常规、最重要的手段。因此,当需监测含水层地下水水质,采集地下水代表性水样时,应设 置地下水环境监测井。 对于污染场地勘察中涉及的传统水文地质测井、试验井等,在现行水文地质规范或规程 中已有详尽描述,在满足本规范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如5.1.3的环保要求),可参照相关规范 热行
泥浆及场地遗留物,采用低渗透性材料及时回填钻孔、探井、探槽,选用无污染材料勘探、 建井,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1.4勘探过程应避免对施工及采样人员造成健康风险。比如在钻探过程中,钻具拆卸时应 注意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污染土壤或水体直接接触或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在槽探与井探施 工时,需要施工人员在较为密闭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应为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采取 通风等防护措施,避免施工人员与污染土壤或水体有过多直接接触或吸入有毒有害气体,这 在有机类污染场地施工时应尤其注意,
5.1.5污染场地勘察工作的建井作业涉及传统水文地质勘察井、试验井,以及场
地震勘探法、重磁勘探法等《聚乙烯丙纶卷材复合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99:2006》,根据应用目的的不同,其选择的常用方法也不同(见表2)
注:O代表可选择的常用方法。
物探方法可应用于满足下面四个条件的情况: 1)探测对象与周围岩石(或土壤/地下水)在物理性质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2)探测对象有一定的规模,理深不大,且有其形态,能够产生可以观测和圈定的地球 物理性质异常; 3)干扰因素产生的干扰相对于异常足够微弱,或具有不同的特征,能够予以分辨或消 除; 4)无地形地物植被的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不致造成物探野外工作不能开展的程度
5.3.1地下水环境监测并的设立方法,在现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等规范申均有提及。在本规范 的编制过程中,详细查阅了相关规范,并结合实际工程经验,总结、提炼说明建并要求与关 键注意事项,为污染场地勘察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参考与借鉴。 污染场地中所用到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并类型多样,按并结构可分为单管单层监测并、单 管多层监测井、巢式监测井和丛式监测井等。 从结构上划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主要包括井孔、井管、填料与井台四部分,监测井管 自上而下依次为井壁管(俗称“白管”)、滤水管(俗称“花管”)、管堵,特殊情况下,可在 滤水管下设置淀管。
5.3.2为取得代表性水样,应合理选择监测井井管,并管口径、材质、连接方
表3国内外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径与壁厚标准要求分机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表4PVC管国标DIN标准与美国ASTM标准对比表(部分)
综合以上调研及修复行业管材应用现状与趋势,监测井用PVC管标准宜参照美国 ASTM标准。一般情况下,Schedule40并管已可以满足并的结构稳定性要求;当井深超过 20m,或采用水泥浆回填时,应使用至少Schedule80(或更厚)的PVC并管,来增加井管 的强度,或避免水泥水化产生的热导致井管变形。经验证实,直径最小为DN15mm(0.5寸) 的井管已可以满足各种现场水质测量、洗井、采样的需要;环境监测井井管最常用的为尺寸 为DN50mm(2寸)。因此,本规范推荐使用DN50mm(2寸)尺寸,但并不作强制要求; 若必须利用该监测井作为抽水试验井或可能将监测井用途转变为修复时所用的抽水井或灌 注井时,则可考虑用DN100mm(4寸)井管。本规范中仅列举了几种常见的PVC管材型号 见表5,更多PVC管型号可参照ASTM规范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