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医院(呼吸类)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2月)

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医院(呼吸类)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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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医院(呼吸类)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2月)简介:

《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医院(呼吸类)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2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主要针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呼吸类传染病期间,如何快速、高效、安全地建设应急医院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这份导则的出台,旨在提高浙江省在面对重大疫情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

该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划与设计:导则明确了应急医院的选址原则,对医院的总体布局、功能分区、流线设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医疗、隔离、观察等功能区域的合理划分以及人员、物资的高效流动。

2. 建筑结构与装修:导则要求应急医院应采用易于清洁、消毒的建筑材料,同时考虑建筑的耐久性和可改造性,以适应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传染病救治。

3. 医疗设施与设备:规定了医院应配备的基本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等,以满足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需求。

4. 感染控制:导则强调了医院的感染控制,包括空气净化、消毒灭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以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5. 环保与节能: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导则也倡导环保和节能的建设理念,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6. 施工与验收:对应急医院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规定,确保医院的快速建设和安全使用。

这份导则的出台,对于浙江省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医院(呼吸类)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2月)部分内容预览:

3.1.1新建和扩建传染病应急医院的选址应综合考虑患者就诊、对外交通、周边环境、建 设周期及投资成本等因素。 3.1.2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尽量避开城市人口稠密区,如学校、住宅、水源等有可能造 成危害的重要设施,选择地势较高、地质稳定平坦地段,宜在城市区域常年主导下风向等。 3.1.3应靠近公共交通及其他主要交通工具可及的地段。交通应便捷,便于大规模人员转 移及应急物资输送等,并避开交通繁忙的路段。 3.1.4应靠近并利用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有利于污水排放,宜靠近有污水排放出路 的现有污水管网系统。考虑周边可利用的建筑资源,为医院提供生活及后勤保障用房。 3.1.5应远离易燃易爆产品及有害气体生产存储区域和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加工区域。

3.2.7医疗主体建筑的布局应考虑接诊、医技、任院等主要部1门间的功能联系安全便捷、 合理高效。在总体上宜考虑扩建和发展的可能。建筑间距应满足感染控制和卫生隔离的要 求,隔离区域与限制区域相互间距宜大于30米,隔离区域内建筑间距宜大于20米。 3.2.8限制区域应位于隔离区域的上风向。焚烧炉、临时停户房、污水处理站的布置应远 离主要活动人群区域,并位于医院主要建筑物的常年主导下风向且与院区其它建筑保持一定 坊护距离,尽量减少对院区及周边的影响。 3.2.9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院区的地势较低处,且便于把经严格消毒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 向城市排水管网的位置。

3.3.1应结合场地的自然地形特点、 平面功能布局与施工技术条件,合理组织地面排水及 地下管线的敷设,并解决好场地内外的高程衔接,对场地地面及建、构筑物等的高程进行合 理设计。 3.3.2竖向设计要体现工程量少、见效快、环境适宜的整体效果,并确保室外主要医护空 间、主要道路和场地的无障碍使用。 3.3.3用地内易造成污水及废弃物污染的场地(包括建筑物的占地范围),其地面应采取 铺设防水材料和防渗膜等防止污水和废弃物渗漏的措施

4.2.1各医疗区根据不同功能,宜采用E字形、王字形等可同时设置多出入口以及有利于 自然采光和通风的平面布局形式。当中轴空间为医护区时,其侧端宜为患者入口。 4.2.2新建传染病应急医院建筑和扩建传染病医院中独立新建的应急救治建筑,宜以单层 为主,最多不超过两层, 4.2.3应按照“三区两通道”的原则进行建筑平面布局: 1严格按照传染病医院的流程进行建筑平面布局GB 51270-2017 镁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严格实施医患分区,结合卫生安全等 级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三个区域,相邻区域之间应设置相应的卫生通过或缓冲

4.3.1应靠近院区的主要出入口。 4.3.2入口处应明显划分筛查区域,并适当加大候诊空间占比,以避免候诊空间过分拥执 而导致就诊患者之间产生交叉感染。 4.3.3医务人员进出接诊工作区的口部应设置卫生通过。 4.3.4应设置诊室、留观室、X光室、B超室、心电室、治疗(配制)室、污物暂存间、 消毒间、洁具间、医务人员值班室、更衣室、医生办公室、医生卫生间等,

4.3.5除诊室、X光室、B超室、心电室可同时向医护通道、患者通道开门外,其他医用 房间仅可向医护通道开门。 4.3.6宜设置从门诊直接通往住院入口的患者通道,避免其再次经过其他区域感染他人。

4.6重症监护病区(ICU)

4.6.1重症监护病区应自成一区,宜靠近手术部,并安排方便联系的通道 4.6.2医护工作区用房包括医生办公、主任办公、会议室、会诊室、耗材库、药品间

班室、卫生间等。 4.6.3重症监护室用房包括护士站、治疗室、纤支镜+洗镜间、污洗间、设备间等。 4.6.4医护工作区与重症监护室隔离,不在重症监护室内设护士值班室,值班室设在重症 监护室近邻处并设大面积密闭观察窗。 4.6.5重症监护室应采用单床负压小隔间布置方式 4.6.6医护人员进出重症监护室的人口处应设置缓冲室、卫生通过。 4.6.7重症监护室单间宜设独立的干式马桶,单间入口处应设缓冲室。 4.6.8污洗污物间为通过式房间,一端设门与重症监护室分隔,另一端应设门直接开向污 染通道。

4.9消防 4.9.1应符合《发热病患集中收治临时医院防火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 4.9.2建筑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规范》GB50222的相关规定。 4.9.3所有房间、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有关规定 配置灭火器,

5.1一般规定 5.1.1应遵循简便快捷、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方便施工、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 5.1.2应综合考虑建设周期、建筑材料供应、施工人力和设备、自然气候条件等因素,保 证结构方案可实施,应优先考虑装配式钢结构,充分考虑抗风措施,并注意构件连接可靠和构 件防腐防火。 5.1.3结构布置应结合建筑平面布置进行,宜标准化、模块化,传力路径明确连续。设计 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1.4应根据使用时限、使用要求等具体情况确定结构可靠性目标及抗震设防标准。 1设计使用年限可按5年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宜小于1.0,部分重要构件可取1.1; 2结构设计应按照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状态进行,并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3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可不进行抗震计算,抗震构 造措施可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关于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5.1.5结构荷载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执行。 1没有明确规定的医用器械活荷载可参考国标图集《建筑结构设计常用数据》12G112中 的相应内容取用; 2风荷载和雪荷载,可参照50年一遇取值计算结构荷载作用。当采用门式钢架时,风荷 载计算应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执行。 5.1.6结构缝的设置应结合建筑平面布置进行,在一个完整的建筑单元内,不宜设置结构 缝,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温度作用以及地质条件不均匀等对结构的不利影响, 5.1.7钢结构的防腐设计年限不宜低于5年,防腐涂装应满足《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 程》JGJ/T251的相关要求,沿海工程应适当加强。钢结构构件防火涂层宜采用薄涂型防火涂 料。防腐和防火涂层应在构件或产品出厂之前完成。 5.1.8内外隔墙宜采用金属夹芯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板等轻质墙板, 5.1.9污染区场地应做好地基土、地坪的防渗处理设计。 5.1.10所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及地方淘汰的产品

DB∕T 29-75-2018 天津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5.2.1传染病应急医院建设场地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 并符合如下要求:

1宜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2地下水宜与周边水域无水力联系或水力联系较弱; 3上部土层工程力学性质较好: 4宜避开湖塘软土、填土较厚、山坡沟坎起伏、陡坡、低洼地段; 5应避开易发生塌方、落石、滑坡、洪水、泥石流的地段,受潮水、合风、雷电影响产 重的地段以及其他需要较复杂地基处理的地段

5.3.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应急工程的特点,在满足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标准和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按照简便、快捷的方式进行, 5.3.2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收集场地及其周边已有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及使用状况资 料; 2可结合所收集的地质资料,采用现场基础(槽)开挖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对于缺少地质资料的场地,可采用现场原位测试、槽(坑、井)探与基础(槽)开挖 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于重大设备基础、单柱荷载较大、地基承载力要求较高或变形要求严格的建(构) 筑物应布置勘探孔; 5必要时,可通过螺纹钻、槽(坑、井)探与基础(槽)开挖查明有无暗塘(浜)等不 良地质作用分布情况

5.4.1应急医院的上部结构应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如:模块化箱式房、活动板房,也 可采用钢框架、钢排架或门式刚架结构体系,楼、屋面不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4.2如上部结构由供应商整体提供,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5.4.3上部结构应有完善的构件节点连接构造和连接方式,节点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受力 和变形要求,节点连接方式应便于现场安装。 5.4.4上部结构应与基础可靠连接,与基础连接的钢柱脚宜外露,并按规范要求保护。 5.4.5采用模块化钢结构时,现场叠箱层数不宜超过2层;采用钢框架结构时,现场拼接 方式宜为栓接。 5.4.7结构设计应考虑机电设备和医疗设备的安装要求,应考虑设备安装荷载及设备管线 的空间需求。 5.4.8传染病应急医院(呼吸类)对房间密闭性要求较高,当采用钢结构时,风荷载作用

下的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1/300。具有密封性能的房间《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结构构件、门窗、墙板、屋面设计应 考虑室内与外部的压力差的影响。 5.4.9结构设计应满足大型医疗设备的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5.5.1基础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5.2基础应优先考虑采用天然地基。当表层为松散填土、软弱土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 加固,可采用碾压法、振动压实法、强夯法等方式,处理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小于 50kPa。 5.5.3当地质条件较好,预估基础变形较小时,可采用独立基础,独立基础宜采用C25素 混凝土;当地质条件较差或地层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均匀沉降时,应采用整体性较 好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或筱板基础,宜采用C30混凝土配置HRB400钢筋。考虑到冬季施 工的环境因素,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适当提高。 5.5.4当基础为筱板基础时,筱板基础可兼做刚性地坪;基础为条形基础或独立基础时, 刚性地坪面宜与基础面平。基础上应设支墩,以满足架空地板和设备管线的安装要求,支墩 可采用方钢管或预制混凝主块。上部结构和基础之间的空隙在设备管线安装完后应进行封 堵。 5.5.5当建设场地位于高压缩性、高灵敏度的厚淤积软土区域,地基处理和加固无法达到 承载和变形要求时,也可采用预制方、钢管桩等预制桩基础方案,

5.6.1施工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型工 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等的规定,保证施工安全可控。 5.6.2平整场地时,回填部分宜采用砂石等易压实的材料分层夯实。 5.6.3采用模块化钢结构时,模块单元的制作、运输和安装应符合《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 合房屋》JGJ/T46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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