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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咨询服务招标文件(2019年版)(根据湘交基建[2019]246号文修订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20年1月)简介:
《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咨询服务招标文件(2019年版)》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湘交基建[2019]246号文进行修订后,在2020年1月发布的招标文件。这份文件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湖南省公路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过程,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
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招标公告: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设定具体要求,确保参与招标的单位具有足够的能力和信誉完成项目。
3. 招标文件的获取:说明如何获取招标文件,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
4.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提交时间和方式等做出规定。
5. 开标、评标和定标:规定了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定标的程序。
6. 合同条款:明确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7. 其他规定:可能包括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这份文件的出台,旨在提高湖南省公路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管理水平,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投标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招标过程,提高中标的可能性。
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咨询服务招标文件(2019年版)(根据湘交基建[2019]246号文修订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20年1月)部分内容预览: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自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咨询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 、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率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 合体率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GB 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后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页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率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 合体率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率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 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 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名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 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 的,应待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 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 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 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JGJ 72-1990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 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 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 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 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
.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 视为标文件存在偏差 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 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DB32/T 2885-2016标准下载,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 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 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颊 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 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 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 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 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 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 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