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45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简介:
GB/T 37458-2019《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是中国国家标准,主要针对城郊地区的干道交通安全进行评价和指导,旨在提高道路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评价目的:明确交通安全评价是为了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提高道路的安全性能。
2. 评价对象:主要针对城郊地区的干道,包括主干道、次干道等。
3. 评价内容:包括道路线形、路面状况、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道路设施(如隔离带、防护栏等)、视线条件、交通流量和交通行为等。
4. 评价方法:规定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方法,如现场勘查、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
5. 评价指标:制定了反映道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如事故率、事故严重程度等。
6. 评价流程:详细规定了评价的各个步骤,包括评价准备、现场勘查、数据处理、评价分析、结果报告等。
7. 改进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和建议,以提升道路安全水平。
这个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城郊干道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设计和管理的科学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GB/T 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部分内容预览:
交工验收阶段加油站、检查站等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股包括: a)应对加油站、检查站等设施设置位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b)应对设有加油站和检查站等路段的视距、出人口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c)宜对检查站缓冲区、待检区、检查区、停车区等场地的设置进行评价; d)应对检查站限速标志、警告标志、停车检查区标线、防撞等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6.5.8.12限高门架
交工验收阶段限高门架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限高门架的设置位置、高度、形式和限高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进行评价: b)应对限高门架上游路段限高预告标志、绕行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宜对限高门架实体标记的设置情况及反光效果进行评价。
6.5.8.13道路照明
DBJ52∕T 099-2020 贵州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交工验收阶段道路照明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道路照明的设置、位置、照明效果和眩光等进行评价: b)应对平面交叉口、立体交叉、桥梁、隧道、接入口等节点路段道路照明对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6.5.8.14声屏障
交工验收阶段声屏障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声屏障的设置位置、形式等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b)应对声屏障对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视认性的影响进行评价
交工验收阶段声屏障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声屏障的设置位置、形式等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b)应对声屏障对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视认性的影响进行评价
6.5.8.15道路绿化
交工验收阶段道路绿化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且)应对平面交叉口、接入口、中央分隔带并口、弯道等位置道路绿化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b)宜对道路绿化的种植位置、种植形式和植被选择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交工验收阶段限速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道路等级、道路功能、横断面宽度、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运行车速等对采用的限速方案进 行评价; b)应对受道路线形、构造物、路侧干扰和气象条件等严重影响路段的限速标志、减速措施等的设 置进行评价。
GB/T 374582019
的综合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6.6.1评价结论内容应包括总体评价结论和安全要索评价结论。 6.6.2总体评价结论应明确对设计审查、设计阶段评价、设计变更等意见的执行响应情况。 6.6.3安全要素评价应明确可能影响通车后交通安全的重点问题,并结合验收阶段道路项目现状,提 出可行的交通安全改进建议 6.6.4当安全要素均符合相关规范,但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时,应提出补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
6.6.1评价结论内容应包括总体评价结论和安全要索评价结论。 6.6.2总体评价结论应明确对设计审查、设计阶段评价、设计变更等意见的执行响应情况 6.6.3安全要素评价应明确可能影响通车后交通安全的重点问题,并结合验收阶段道路项目现状,提 出可行的交通安全改进建议 6.6.4当安全要素均符合相关规范,但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时,应提出补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
7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7.1.1城郊干道的道路功能、交通构成、用地性质发生变化,或者交通事故指标上升、居高不下的,应进 亍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7.1.2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进行总体评价和安全要素评价。 7.1.3总体评价应在调研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全路段交通安全状况分析,评价道路存在的共性 交通安全问题, 7.1.4安全要素评价应在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状况分析,评价存在 的主要交通安全问题。 7.1.5应重点评价道路条件、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组织模式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7.1.1城郊干道的道路功能、交通构成、用地性质发生变化,或者交通事故指标上升、居高不下的,应进 亍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7.1.2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进行总体评价和安全要素评价。 7.1.3总体评价应在调研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全路段交通安全状况分析,评价道路存在的共性 交通安全问题。 7.1.4安全要素评价应在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状况分析,评价存在 的主要交通安全问题。 7.1.5应重点评价道路条件、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组织模式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总体评价宜综合采用规范符合性审查、问卷调查、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交通仿真、经验分析 2安全要素评价宜综合采用规范符合性审查、安全检查清单、影像调查、实地驾驶等方法
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采集以下资料: )道路及安全评价相关的现行标准; ) 交通量、交通组成及运行车速等统计资料; c)交通事故详细资料; d)相关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或峻工图等资料; e)交通安全相关的交工验收资料; 已实施安全改善工程资料; g)公共交通运行情况; h)其他可用于安全评价的资料
7.4.1应对交通事故频率、严重程度及趋势进行分析。 7.4.2 应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空间、形态、原因等特征进行分析。 7.4.3应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鉴别,确定事故多发原因。 7.4.4应对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进行专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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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应根据交通量及交通组成、道路环境、气候条件等,评价运营阶段的交通运行特点对交通安全的 影响。 7.5.2应根据交通管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评价运营阶段道路线形、交通设施等道路环境条 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7.5.3应评价限速、禁行、限行、单行、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和专用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对交通安全的 影响。 7.5.4宜对已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7.5.5宜对道路的安全运营需求、安全管理措施效果、安全改善建议等进行调查分析。
7.6.1技术指标符合性
应根据GB5768.1GB5768.3、GB50688、CJJ37、CJJ193、JTGB01、JTGD20、JTGD8 准的规定,对道路技术指标进行规范符合性检查,并提出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和安 技术指标。
运营阶段道路线形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交通组成特点和交通需求对横断面组成、车道宽度及车道数进行评价; b)应对道路平纵线形的连续性、协调性以及横断面过渡的舒适性进行评价; c)J 应结合道路条件、交通流、交通组成等对道路平面、纵断面视距进行评价; d)J 应对分隔带开口的设置位置和视距进行评价; e)应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宽度、隔离等进行评价: f) 宜对路缘石、植物等路侧情况进行评价; 可对道路建筑限界进行评价
运营阶段路侧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在路侧障碍物距车行道较近的路段,应对路侧防护或改移路侧障碍物等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b)非机动车或行人较多的机非混行路段,应对混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c)宜对路边停车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运营阶段路基和路面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侧滑和追尾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的路面抗滑能力进行评价; b)应对路面平整度、路面病害、窖井盖、路基沉降等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宜对路面积水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宜对路面的排水形式,以及凹形竖曲线底部、超高 路段、超高过渡段的排水设施进行评价
运营阶段桥梁评价的内容一般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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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对桥梁和桥梁引线的线形连续性、协调性和视距进行评价。当存在桥头小半径平曲线路段 时,还应对相关的标志、标线、速度控制、照明设施等进行评价; b) 应对上跨桥梁的桥墩台和上部结构对道路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C) 当上跨桥梁的桥墩台位于中间分隔带或道路建筑限界内时GB∕T 24803.3-2013 电梯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符合性评价的前提条件,应对桥墩台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d) 应对桥梁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宽度、坡度、连续性、隔离形式、安全设施等进行 评价; 当桥梁位于大风多发路段时,应对横风对桥梁交通安全的影响及风障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f) 应对桥梁的交通组织模式和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g) 宜结合气候条件、桥梁纵横坡度设置等情况,对桥面铺装、桥梁与路基衔接路段抗滑性能进行 评价; h)宜对桥头接线处、桥梁伸缩缝处的跳车情况进行评价
7.6.6.1立体交叉
运营阶段立体交叉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立体交叉安全评价应满足7.6.5.1的规定: b) 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交通流、地形条件等,对立体交叉出入口形式进行评价; C 应根据JTGB05一2015附录B运行速度计算方法,对互通立体交叉之间、互通立体交叉与桥 梁或隧道之间、主线的出口或人口之间、匝道的相邻出口或人口之间、主线的出口至前方相邻 人口之间的距离进行评价; d) 应按运行速度对立体交叉的视距、匝道基本段的视距和加(减)速车道长度等进行评价; e) 应根据运行速度,对分合流区的通视情况进行评价; f) 应对互通立体交叉交通工程及管理设施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应对互通立体交叉机动车道、出口匝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设置及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h)应对立体交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进行评价; ) 应对立体交叉出口主线分流端、匝道出人口的护栏端头危险三角区域防撞设施设置情况进行
运营阶段立体交叉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立体交叉安全评价应满足7.6.5.1的规定; b)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交通流、地形条件等,对立体交叉出入口形式进行评价; c)应根据JTGB05一2015附录B运行速度计算方法,对互通立体交叉之间、互通立体交叉与桥 梁或隧道之间、主线的出口或人口之间、匝道的相邻出口或人口之间、主线的出口至前方相邻 人口之间的距离进行评价; d)应按运行速度对立体交叉的视距、匝道基本段的视距和加(减)速车道长度等进行评价; e 应根据运行速度,对分合流区的通视情况进行评价; f)应对互通立体交叉交通工程及管理设施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g 应对互通立体交叉机动车道、出口匝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设置及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h)应对立体交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进行评价: 应对立体交叉出口主线分流端、匝道出人口的护栏端头危险三角区域防撞设施设置情况进行
评价; i)可根据立体交叉规模、交通量等GB∕T 51077-2015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对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
7.6.6.2平面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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