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1608-2012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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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1608-2012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简介:

《HG/T 21608-2012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是中国化工行业的一项标准,主要规定了液体装卸臂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液体装卸臂,通常用于码头、储罐区等地方,用来安全、高效地转移液体,如石油、化工产品、液化天然气等。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设计要求:规定了装卸臂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强度计算、密封性等设计原则,确保装卸臂在各种工况下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 制造要求:对装卸臂的加工精度、焊接质量、表面处理等制造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3. 安装与调试:详述了装卸臂的安装步骤、位置调整、联动调试等,以确保装卸臂在使用中的性能。

4. 检验与验收:规定了检验的项目、方法和标准,以及验收的程序,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能安全投入使用。

5. 使用与维护:给出了装卸臂的使用操作指南和定期维护建议,以延长设备寿命,保障操作安全。

6. 安全要求:对装卸臂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预防性规定,如防静电、防火、防爆等。

总的来说,HG/T 21608-2012是一个全面、实用的标准,对于液体装卸臂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保障液体装卸过程的安全、高效具有重要作用。

HG/T 21608-2012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6.1.1供应商应提供液体装卸臂受压管道元件、旋转接头和主要结构件材料的材质和规格,选用的 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一2009的规定。 6.1.2受压管道元件、旋转接头和主要结构件材料应具备生产厂商的质量证明书和供应商的复检 报告。 6.1.3液体装卸臂使用的受压碳钢、合金钢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6.1.4液体装卸臂使用的钢塑复合管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衬塑(PP、PE、PVC)钢管和管件》 HG20538—1992和《衬聚四氟乙烯钢管和管件》HG/T21562—1994的规定。 6.1.5液体装卸臂使用的铝合金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热挤压管第1部分:无缝圆 管》GB/T4437.1一2000和《铝及铝合金热挤压管第2部分:有缝管》GB/T4437.2一2003的规定。 6.1.6钢结构件用碳素结构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一2006的规定。 6.1.7液体装卸臂使用的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一2005的规定。 6.1.8液体装卸臂使用的锻件应符合现行机械行业标准《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 4726一2000、《低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4727一2000中的IⅡ级及现行机械行业标 准《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JB4728一2000的规定。 6.1.9液体装卸臂使用与输送液体介质接触的密封件材料应满足被输送液体介质的要求。 6.1.10根据工艺流程的要求、装卸液体介质的特性来确定液体装卸臂上使用的材料,可使用碳钢、 合金钢、不锈钢等金属材料以及塑料等非金属材料。对于强腐蚀性的液体,应依据液体介质的性质 选择使用聚四氟乙烯、PVDF塑料、碳钢十衬里以及镍基合金、哈氏合金等材料

液体装卸臂管道的焊接接头焊接后,应进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0]78号 住建部 国土资源部2010年5月)表6.2.1NaOH的浓度和温度的关系

6.2.3除特殊要求外,液压管线、管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 6.2.4陆用液体装卸臂的铭牌可采用耐腐蚀铝材制造,船用液体装卸臂铭牌应采用耐海洋气候腐 蚀的材料制造。

6.2.5非金属材料的种类较多、性能差异较大,选用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发生火灾时的破坏情况。 2温度升高对材料强度的减弱情况。 3长时间处于日光照射中的性能变化情况。 4材料本身的毒性。 5材料的可燃性。 6液体介质的可溶性。 艺性能以及经济合

6.2.5非金属材料的种类较多、性能差异较大,选用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发生火灾时的破坏情况。 2温度升高对材料强度的减弱情况。 3长时间处于日光照射中的性能变化情况。 4材料本身的毒性。 5材料的可燃性。 6液体介质的可溶性。 6.2.6选用结构件的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使用条件、材料工艺性能以及经济合理性,

7液体装卸区工程技术要求

7.1.1液体介质装卸区应符合化工区总体布置要求,布置在边缘、交通方便的地区。 7.1.2甲、乙类可燃液体介质装卸区,应布置在化工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7.1.3在可能渗漏腐蚀性液体介质的装卸区内,布置区域应采取必要的防腐、防渗漏的措施,以消 除腐蚀性介质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7.1.4甲、乙类可燃液体介质装卸区,在站台和操作平台上应分别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配置数 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一2005的规定。 7.1.5甲、乙类可燃液体介质装卸区周围,应设置消火栓,其数量及布置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一2008的规定。 7.1.6安装液体装卸臂时,应根据装卸区操作平台及建、构筑结构形式,可采取配置立柱或不配置 立柱的方法。液体装卸臂安装方式见本标准附录B陆用液体装卸臂安装图。 7.1.7装卸区操作平台上宜设置活动梯,其安装方式见本标准附录D活动梯结构及尺寸。

7.1.1液体介质装卸区应符合化工区总体布置要求,布置在边缘、交通方便的地区。

.2.1液体介质装卸区及区内液体装卸臂的布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2.2汽车装卸站独立布置时,装卸站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 7.2.3汽车或火车槽车装卸站年运输量大、品种多及车辆进出频繁时,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 外,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7.2.4火车槽车装卸站台应布置在铁路平坡、直线段的一侧或两侧。当受到厂区条件的限制时,可 布置在弯曲半径不小于500m的平坡曲线上。专用石油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02的规定。 7.2.5在铁路装卸站台上,对液化烃、甲、乙类可燃液体介质进行装卸时,应单独设置装卸站台。在 和丙类可燃液体介质合用同一装卸站台时,同一侧两种不同类型可燃液体装卸臂之间的安全距离不 应小于24m,不同时作业时,液体装卸臂间距可不受此限制。

7.3.1装卸区内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也可沿地敷设,但其架顶高度不宜 低于300mm,在操作频繁地段,应设人行通过的管桥。不宜采用地沟或埋地敷设方式。 7.3.2装卸区内管廊宜为单层布置,管道较多时,可采用多层布置。 7.3.3单层布置时,热管与冷管应隔离布置,液化烃、甲、乙类液体介质应远离热力管道或用其他常 温管道隔离开。

7.3.4液化烃、可燃液体介质的管道进人汽车槽车装卸区、火车槽车装卸区或液体码买槽船装卸区 的边界安全位置,应设总管切断阀和8字盲板。切断阀应便于操作。 7.3.5对于乙、丙类可燃液体进行密闭装卸车时,应选用带密封帽(盖)的液体装卸臂,可用氮封管 或平衡管使气相平衡。 7.3.6液氯、液氨的装卸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液氯装卸严禁采用橡胶管,装卸管道上应设置 两个截止阀,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7.3.7装卸高凝固点、高粘度液体介质时,管道上宜设排液口,排液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5mm。 7.3.8装车采用就地仪表计量时,计量仪表应安装在装卸站台的操作平台上,方便操作,不阻碍通 道。当计量仪表布置在较低的管道支架上时,不得妨碍汽车槽车进出装卸区

7.4.1汽车装卸区内,应设排水沟、集水坑,收集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装卸区外应设阀门井,确 保清污分流。

7.4.12丙,类可燃液体装卸站台宜单独

火车装卸区内火车槽车采用下卸方式时,使用配立柱火车槽车底部液体装卸臂,并与汇 卸车液体介质为高凝固点时,液体装卸臂、汇液管均应采取伴热保温措施,汇液管的安装 8%,汇液管的端部须设DN50的蒸汽吹扫管。

7.4.14汇液管集中送至零位罐。零位罐的设置应符合一次卸车量的要求。零位罐至火车槽车装 卸线的距离不应小于6m。 7.4.15甲B、乙、丙A类的可燃液体,严禁采用沟槽卸车系统。 7.4.16甲B、乙、丙A类的可燃液体管道进人装卸区之前,应设置切断阀,阀后加8字盲板,并应设有 操作平台。

8.1.1汽车液体装卸臂设置应符合工艺设计条件的要求。液体装卸臂数量及口径按

气车液体装卸臂设置应符合工艺设计条 件的要求 。液体装卸臂数量及口径按下式计算:

N=. GK toFt

8.2.1采用槽车顶部装卸的液体装卸臂,应安装在操作平台上,并设有活动梯。操作平台顶面高 度,以汽车装卸区地面士0.000标高为基准,操作平台顶面标高宜为2.5m~4.0m。当汽车槽车通过 操作平台底部时,操作平台底部净空高度应满足汽车槽车通过的要求。 8.2.2采用槽车底部装卸的液体装卸臂,可设配立柱的汽车槽车底部装卸臂。与输送管道连接接 口中心高度,以汽车装卸区地面土0.000标高为基准,不应低于450mm。 8.2.3液体装卸臂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当装卸区内设有缓冲罐时,液体装卸臂与缓冲罐 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8.2.4当装卸区内无缓冲时,在距第一台液体装卸臂10m以外的总管上,应设置便干操作的紧

8.2.1采用槽车顶部装卸的液体装卸臂,应安装在操作平台上,并设有活动梯。操作平台顶面高 度,以汽车装卸区地面士0.000标高为基准,操作平台顶面标高宜为2.5m~4.0m。当汽车槽车通过 操作平台底部时,操作平台底部净空高度应满足汽车槽车通过的要求。 8.2.2采用槽车底部装卸的液体装卸臂,可设配立柱的汽车槽车底部装卸臂。与输送管道连接接 口中心高度,以汽车装卸区地面土0.000标高为基准,不应低于450mm。 8.2.3液体装卸臂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当装卸区内设有缓冲罐时,液体装卸臂与缓冲罐 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82.4当装卸区内无缓冲罐时在距第一台液体装卸臂10m以外的总管上,应设置便干操作的紧

液化烃、甲B类可燃液体介质装卸臂距仪表间、办公室、工具间等建筑设施的防火安全距离 15m。也可用不可燃液体介质的液体装

8.3配管工程技术要求

汽车槽车的配管应根据槽车装卸口的型式和位置而定。顶部装卸时,管道宜高架敷设 时,管道宜低架敷设或高架敷设。 在单侧装卸汽车槽车的装车站台上,液体装卸臂设备布置及配管,详见图8.3.2。

图8.3.2单侧装卸汽车槽车站台的设备布置和配管

8.3.3汽车槽车的液体装卸臂等于或少于2台时,可不设联合平台。可利用管廊一侧的道路,作为 停车位,在路边设置独立的钢平台。详见本标准附录C操作钢平台结构及尺寸。液体装卸臂的设备 布置及配管,详见图8.3.3。

JC/T 807-2013标准下载3.3管廊一侧道路旁装卸汽车槽车的设备布置

汽车槽车;2一液体装卸臂;3一活动梯;4一操作平台;

9火车装卸区工程技术要求

火车槽车液体装卸臂设置应符合工艺设计条件的要求。液体装卸臂台数按下式计算

N= GK mVitoCe

表9.1.1不同运输的液体介质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

注:运输量大于或等于50×10°(t/a)时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车场站前站后、货场站后工程招标文件,原油宜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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