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80.1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1180.11-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简介:
JT/T 1180.11-2018 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的第11部分,主要针对的是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份规范的出台,是为了指导和规范港口客运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如何进行安全生产,以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也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的严格要求。
这份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企业应设立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以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企业应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以规范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应对突发事件。
4. 安全生产投入:规定企业应保障的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安全设施更新等。
5. 安全生产管理:涵盖风险评估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事故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内容,以提升企业对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企业应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对企业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以评估和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8. 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规定安全生产绩效的评定方法,包括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评价,以此推动企业持续改进。
总的来说,JT/T 1180.11-2018 是一个全面、系统、实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对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JT/T 1180.11-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部分内容预览:
口经营许可证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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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法律法规识别
SL 759-2018标准下载6.1.3安全管理制度
6.1.3.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
6.1.3.2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6.1.3.3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
6.1.4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4.1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港口客运企业服务流程,售票、检票、安检、衡重、丈量、船舶调 服务环节的作业特点,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 牛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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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2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
船舶靠离泊作业操作规程; 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 一滚装作业操作规程; 一车辆固定、绑扎作业操作规程; 一停送电作业操作规程; 高压倒闸作业操作规程; 旅客上下船安全操作规程; 装卸设备操作规程; 场地运输设备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其他操作规程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 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 效性、适用性、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作规程,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2.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至少应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平均逐月提取。 6.2.2企业应按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
6.3.1.1企业应根据客运量及客流特性、船型、航线、航班、水位变化情况和码头形式等因素选择合适 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工艺设施。 6.3.1.2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 6.3.1.3企业应明确设备设施选型、购买、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除、报废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使 用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6.3.1.4企业应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建立设备设施点检/巡检卡,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及特 殊检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出现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及时处理,并保存记录。 6.3.1.5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检维修方案。 6.3.1.6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6.3.1.7拆除作业前应制定拆除方案。 6.3.1.8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档案
3.2.1应配备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设备,设备相关证书应齐全有效。 3.2.2应按规定对设备等进行定期检验,检验证书应合法有效。 3.2.3旅客和车辆的登船设施宜分开设置,条件不具备时.应采取人车分时作业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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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4旅客运输港口企业应当配备船票、身份证件扫描设备和信息存储设备等必要设备 6.3.2.5候船建筑物与接岸设施之间宜设置全天候专用旅客通道,旅客通道应安全畅通。 6.3.2.6旅客登船梯的设置应符合JTS165的要求
6.3.3.1企业应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建筑、场地、消防等设施,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 要求。 6.3.3.2 企业应设立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6.3.3.3 企业应组织对港口设施的技术状态进行评估。 6.3.3.4 企业应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6.3.3.5企业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港口设施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 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 6.3.3.6企业应制订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组织编制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港口设施维护 工程。 6.3.3.7企业应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基础资料及维护管理资料
6.3.4安检与监控设备
6.3.4.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安全、消防、救生和环境保护设备。 6.3.4.2 企业应配备安检设备设施。 6.3.4.3 企业应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6.3.4.4 企业应按相关规定设置专用应急通道,并规范标识。 6.3.4.5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检与监控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能正常 使用。 6.3.4.6 安检与监控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建立设备台账
6.3.5特种、强检设备
6.3.5.1企业应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特种设备投人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 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 备的显著位置 6.3.5.2企业应将使用的强检设备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
6.3.5.2企业应将使用的强检设备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 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6.3.6消防设备设施
6.3.6.1企业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等级和危险类别的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阴 给水系统、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6.3.6.2企业应制定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有 检验、维修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可靠、有效,随时可用。 6.3.6.3企业应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6.3.6.4企业应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
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码头电气安全管理,满足一、二级配电标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码头电气安全管理.满足
6.4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6.4.1科技创新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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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1企业应使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先选购安全、高效、 节能的先进设备。 6.4.1.2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或课题研究
6.4.2.1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4.2.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 安全
页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取得安
6.5.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5.2.1企业应对相关方进港作业人员进行进港安全教育,发放临时进港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 5.2.2企业应告知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港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6.5.2.1企业应对相关方进港作业人员进行进港安全教育,发放临时进港证,保存安
6.6.1.1企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6.1.2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6.6.1.3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旅客候船、上下船及有关作业场所。 6.6.1.4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6.6.1.4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6.6.1.5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 签发人员等。危险作业包括: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进人受限空间作业; 破土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高处作业; 断路作业; 吊装作业; 抽堵盲板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 其他危险作业
6.6.1.6企业应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6.1.6企业应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6.1.7企业应按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工作。 6.1.8企业应建立工作台账,并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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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到位。 6.6.3.2企业对外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时,应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 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 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6.6.3.3企业应与旅客运输经营者、外来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6.6.3.4企业应对短期合同工、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客户及其车辆等进入作业现场有 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6.6.4危险物品查堵
6.6.4.2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危险物品查堵岗位,配有危险物品检查员 6.6.4.3企业应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登 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确保危险物品不携带进入码头
6.6.5.1企业应有严格的进出站安全检查制度和流程,不应有超载超员船舶离港。 6.6.5.2无关船舶不应进人相关水域。 6.6.5.3应有专人指挥,调度船舶进出港疏导旅客.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6.6.6.1企业应对规定范围内的旅客运输实施实名制管理 6.6.6.2 企业应按船舶核定人数售票、检票 6.6.6.3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船舶报班制度。 6.6.6.4 因天气、水位等原因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时,视情发班或要求停班。 6.6.6.5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工程造价与工程造价管理6.6.7.1售票厅、候船室、旅客通道等位置应设置宜传告知设备、安全警告标志、指示牌、示意图;悬挂 安全警示图文;张贴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安全宣传画、宣传标语。 6.6.7.2设备设施检修、施工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6.6.7.3企业应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6.6.8劳动防护用品
6.6.8.1 企业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6.8.2 企业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6.8.3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 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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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4企业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维护、更新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6.6.8.5企业应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 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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