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简介: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的,旨在指导和规范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工作,以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这个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调查目标:明确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识别、评估和控制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
2. 调查范围:根据用地性质、历史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调查的区域范围。
3. 调查内容:包括场地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现场踏勘、土壤采样、样品分析、污染识别、污染程度评价等。
4. 采样与分析:规定了土壤样品的采集方法、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要求,确保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结果评价:依据相关标准,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评价,判断是否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6. 报告编制:对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规范的调查报告,为后续的土地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7. 后期管理:对可能需要进行风险管控的场地,提出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议。
这个导则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提高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 过程切实可行。
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图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固定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75-2008》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 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 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2.2.1第二阶段主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治炼厂、加 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 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 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4.2.2.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进行 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 采样分析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步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4.2.2.3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 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 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 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4.2.3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 水修复所需的参数。本阶段的调查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开 展。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
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 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调查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 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5.1.1.1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 星图片,地块的主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 信息资料等。地块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地块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 况。 5.1.1.2地块环境资料包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地块危险废物堆放记录以及地块 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等。 5.1.1.3地块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 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 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和地勘报告等。
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以及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 5.1.1.5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 壤、水文、地质和气象资料等;社会信息包括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 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以 及当地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
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 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 判断地块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5.2.1安全防护准备
在现场踏勘前,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 护用品
5.2.2现场踏勘的范围
以地块内为主,并应包括地块的周围区域,周围区域的范围应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 染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断
5.2.3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 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5.2.3.1地块现状与历史情况: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 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地块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 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5.2.3.2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使用现况与污染源,以及过去使用中留下 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5.2.3.3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 商店和工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并,如水并等: 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 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 5.2.3.4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地块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 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以及地块内污染 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块之外
5.2.3.4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 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以及地块内污染 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块之外,
5.2.4现场踏勘的重点
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 备,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 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同时应该观察和记录地块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 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地块的位置关系。
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 踏勘期间,可以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器。
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
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 充,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
本阶段调查结论应明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若有可能的污染源,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并应提出第二阶段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的建议
6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6.1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况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核查已 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制定样品分 析方案和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任务,
6.1.1核查已有信息
对已有信息进行核查,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重要的环境信息,如土壤类 型和地下水理深;查阅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或地块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 言息;查阅污染物排放和泄漏的信息。应核查上述信息的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 生。
6.1.2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
水文地质 以污物的计移和转 化等因素,判断地块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制定采样方案提供依据。
6.1.3制定采样方案
采样方案一般包括:采样点的布设、样品数量、样品的采集方法、现场快速检测方 法,样品收集、保存、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表1几种常见的布点方法及适用条件
6.1.4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块调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护计 划。
6.1.5制定样品分析方案
6.1.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防止样品污染的工作程序,运输空白样分析, 现场平行样分析,采样设备清洗空白样分析,采样介质对分析结果影响分析,以及样品保 存方式和时间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分析等,具体参见HJ25.2。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 控制的具体要求见HJ/T164和HJ/T166
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主要包 括:评估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和结果,制定采样方案,以及制定样品分析方案等。详细 调查过程中监测的技术要求按照HJ25.2中的规定执行
6.2.1评估初步采样分析的结果
分析初步采样获取的地块信息,主要包括土壤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和实验室检 测数据等;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程度和空间分布;评估初步采样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 控制。
6.2.2制定采样方案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的结果,结合地块分区,制定采样方案。应采用系统布点法加密布 设采样点。对于需要划定污染边界范围的区域,采样单元面积不大于1600m²(40mx40m 网格)。垂直方向采样深度和间隔根据初步采样的结果判断。
6.2.3制定样品分析方
详细采样工作计划中的其它内容可在初步采样分析计划基础上制定《公路声屏障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JT/T646.2-2016》,并针对初步采样 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采样方案和工作程序等进行相应调整,
6.3.1采样前的准备
现场样应准备的材科和设备包 、调查信息记录装备、 监测井的建井材料、土壤和地下水取样设备、 样品的保存装置和安全防护装备等。
采样前,可采用卷尺、GPS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确定采样点的 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可采用金属探测器或探地雷达等设备探测地下障碍 物,确保采样位置避开地下电缆、管线、沟、槽等地下障碍物。采用水位仪测量地下水水 位《炼铁工艺炉壳体结构技术规范 GB 50567-2010》,采用油水界面仪探测地下水非水相液体。
可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物毒性测试等现场快速筛选 技术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可采用直接贯入设备现场连续测试地层和污染物垂向分布 情况,也可采用土壤气体现场检测手段和地球物理手段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物及其分布,指 导样品采集及监测点位布设。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定地下水水温、pH值、电导率、浊度 和氧化还原电位等。
6.3.4土壤样品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