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49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2/T 1498-2019 公路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程简介:
DB42/T 1498-2019《公路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程》是一部针对湖北省公路工程地质钻探工作的技术规范,它详细规定了在公路工程地质钻探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要求、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旨在确保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安全和环境友好。
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语和定义:对工程地质钻探中的专业术语和定义进行统一,确保行业内的理解和交流。
2. 钻探设计:规定钻探的位置、深度、方向等设计原则,以及钻孔的规格、数量等。
3. 钻探设备和材料:对使用的钻探设备、钻杆、钻头、泥浆等提出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适用性和钻探的效率。
4. 钻探操作:详细描述钻探的步骤、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保证钻探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5. 岩土样品的采集和处理:规定如何正确采集、包装、运输和保存钻取的岩土样品,以供后续的实验室分析。
6. 钻探成果的记录和报告:对钻探记录的格式、内容、报告的编写等提出要求,以便于对地质情况的分析和理解。
7. 质量控制和检查:设立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查标准,以确保钻探工作的质量。
8. 环境保护:要求在钻探过程中应遵循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9. 安全规定:针对钻探过程中的各种可能风险,给出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这部规程的实施,对于提升湖北省公路工程的地质钻探技术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42/T 1498-2019 公路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12.6. 1 电磁波透射法物探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孔内测试段不应有金属套管,并壁完整性差的并段宜下PVC管护壁; b) 孔深宜大于钻孔间距的两倍,且大于探测深度5m~10m; c) 终孔直径应比下井探头外径大一级以上。 12.6.2 弹性波CT法物探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有效测试井段有井液,无沉淀; 6 孔深宜大于钻孔间距的两倍,且大于探测深度5m~10m; 终孔直径应大于75mm,采用PVC管护壁时,套管内径应大于70mm。 2.6.3 预钻式旁压试验的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保持试验段孔周岩土体的天然结构,钻孔直径应比旁压器直径大2mm~6mm,孔壁应竖直、平整、 呈圆筒形; b) 成孔深度应大于试验深度0.5m,应在试验段以上不小1m处开始按旁压试验要求成孔; c) 孔壁稳定性差或有缩孔可能的土层宜采用泥浆护壁成孔; d) 同一个试验孔,应由上向下逐次试验,且每个试验段成孔后立即进行。 2.6.4 孔内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的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钻孔直径应比探头直径大一级以上,以达到测试探头上下不致受阻; b) 同一个试验孔,应由上向下逐次试验,且每个试验段成孔后立即进行; c) 孔壁不稳定钻孔宜采用套管护壁; 生 d) 打捞干净孔底残余岩芯、沉淀。
12.7.1岩土现场鉴别应符合《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规定,现场钻探记录宜按本规程附录F执行、钻孔岩芯编录宜按本规程附录G执行,钻探 现场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记录内容应准确、齐全、字迹清晰,钻孔中地层分层误差不宜大于0.1m; b 发现误记时应以横线划去错记部分后在旁重写,不应涂改、挖补、撕毁或重新抄写: c 终孔后钻探记录应经机组长、地质人员核查签字后,方可使用、存档。 12.7.2岩芯描述内容应符合表12.7.2的规定。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DB42/T14982019
表 12. 7. 2 岩芯描述内容
2.8.1钻孔工作完成后,应根据工程要求选用适宜的材料分层回填,回填材料及方法宜按表12 要求选择。
表12.8.1回填材料及方法
12.8.2钻孔宜采用原土回填,并应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密实度不宜小于天然土层。 12.8.3邻近堤防的钻孔应采用干黏土球回填,并应边回填边夯实;有套管护壁的钻孔应边起拔套管边 回填;对隔水有特殊要求时,可用水泥浆或4:1水泥、膨润土浆液通过泥浆泵由孔底向上灌注回填。 12.8.4河道管理范围内,其它特殊地质或特殊场地条件下的钻孔回填,应按钻探任务书的要求进行, 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12.8.5用作长期观测的钻孔应做好维护,对交通、环境、安全有影响的钻孔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封孔作 业。
13.1.1公路工程地质钻探前应根据钻探场地环境、钻探方法等识别危险源,制订钅
3.1.1公路工程地质钻探前应根据钻探场地环境、钻探方法等识别危险源,制订钻探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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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水上钻探、水平及斜孔钻探等特种钻探应制订安全防护预案,关 范》GB50585的规定。 13.1.3既有公路、城镇道路限界内钻探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 13.1.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用电应有接零保护系统。 13.1.5开钻前应查明钻探场地地下、空中管线,地下构筑物、障碍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2.1场地应整洁,钻具、工具等的摆放不应妨碍钻场作业,所有传动机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 13.2.2场地位于峭壁、陡坡崖脚时,宜先清除崖壁上的危岩,并设专人观察上方岩土体稳定情况。 13.2.3在陡崖上钻探时钻场周围应设1.0m~1.5m高的栏杆,陡崖上、下不应同时作业,不可避免时应 有安全防护设施,
13.3.1钻探人员进入钻场工作应穿戴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等。 13.3.2在塔架上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登高作业人员不应上塔作业, 13.3.3严禁上班前和工作中饮酒。 13.3.4不应跨越运转设备或从皮带上方传递物件,严禁攀登吊运物件或在吊运物件起落范围内通过或 逗留。
3.4.14 钻进过程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器运转中不应进行检修或拆卸,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停机时应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或孔外; b) 机器设备的仪表应保待正常运行,送水胶管和水龙头应有防缠、防坠的安全装置; c) 开钻前应将钻具提离孔底,在孔口返回冲洗液后再钻进, 3.4.2 升降钻具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升降前应检查卷扬机制动装置、离合器装置、提引器、拧卸工具等; b) 经常检查钢丝绳质量,出现压扁、严重毛刺或有断丝时应及时更换; c 操作卷扬机应平稳,不应猛刹猛放,遇阻不应猛拉,应防止提引器碰撞台板、钻杆靠架; d) 升降操作人员应与孔口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应听清口令、看准手势后进行操作; e 孔口工作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应防止回绳碰打,抽插垫叉防止砸手, 严禁用手探摸管内岩芯或攀沿钻杆上下; f) 拧管机拧卸钻具时应插牢上、下垫叉,钻杆应扶正钻杆并对准丝扣,拧管机未停止转动时不 应提升钻具,手离开垫叉前不应开动拧管机。
.5.1钻场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护林防火法令; b) 丛林杂草地区的钻场周围应修避火道,其宽度不应小于5m,并配备灭火器、砂箱等灭火器具; CJ 内燃机排气管及取暖火炉烟窗不应冒火,并宜顺季节风向排烟,烟窗应伸出场房0.5m以上并 应有隔热装置。火炉与周围物体应保持一定距离,炉座底应垫砖石或隔热板; d) 钻场内不应用明火照明或油料生火; e) 钻场内的油料和其他易燃品应盖严妥善存放,添加油料时严禁用明火照明或在附近吸烟; f) 油料着火时应采用灭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扑救。
13.5.1钻场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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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5.2钻塔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3.6.1有运营线上钻探应征得运输部门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 13.6.2在运营线上钻探时不应使用红、绿、黄三种颜色的标志旗、衣服、雨伞或其它物件。 13.6.3在路基两侧钻探时钻探场地应在行车安全限界以外,钻塔不应围盖塔衣。 13.6.4在路堑边坡上钻探时钻具及杂物不应向线路方向抛掷,弃土不应置于坡面上,钻探用水或冲洗 液不应冲刷边坡
13.7水上钻探安全要求
13.7.1在通航江河进行水上钻探,水上钻场和活动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并应按海事管 理机构的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3.7.2钻船平台两侧应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在孔口及易落水处,应设置安全 网。 3.7.3钻船上游河段弯曲、视线不良、流速过大时,应在上游适当地点设指挥站或指挥船,并由专人 负责,警告航行船只及排筱。 13.7.4遇能见度小于50m的雾、雷雨天或5级以上风时,应停止水上作业。 13.7.5发生孔内事故时,不得强力起拔钻具,严禁在漂浮钻场上游的主锚、边锚范围内进行水上或水 下爆破。 13.7.6水上钻探工作人员作业时LD∕T 72.11-2008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应穿救生衣。应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水上施工的安全教育,并应熟 悉呼救信号。
13.8孔内事故预防和处理
13.8.1预防孔内卡钻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8.1预防孔内卡钻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a)不应采用弯曲钻具,新钻头下至距孔底0.3m~0.5m时,应扫孔慢下,钻具上下畅通后方可 b)孔内发现堵水、阻力增大或冲洗液停止循环时,应立即将钻具提离孔底1m~3m或提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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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下钻距扎底1Ⅲ~2m时应减速缓降,同时开泵冲扎,待冲洗液返回地面后方可钻进; d) ,下管后粗径钻具未出套管底以前,不应使用钢粒钻进,钢粒钻进换合金钻进时应捞净孔内钢粒; 钻进易膨胀缩孔的岩层,宜采用能抑制岩层水敏性的泥浆和能向上扫孔的粗径钻具,缩孔严重 时应采用肋骨钻头钻进及刮力式钻头扩孔。 3.8.2 预防孔内埋钻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保持水泵运转良好,有足够的排水量,发现冲洗液严重漏失或冲洗液量、泵压不正常时应立即 将钻具提离孔底,检查处理; 发现泥浆性能变化、岩屑颗粒大、岩粉多,应立即调配泥浆、换浆或冲孔捞渣 13.8.3 预防孔内烧钻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a) 钻进快而回水不畅时应多活动钻具,仍无回水且泵压增高时,应迅速提钻1m~3m检查处理; b) 用喷反钻具和无泵反循环钻进时应使钻具水路畅通; c) 合金钻进软质岩层时应采用大出刃或肋骨式钻头,且出水口应相应增大,并应采用大冲洗液量 排除岩粉和冷却钻头。 3.8.4 处理孔内卡钻、埋钻、烧钻事故应符合下列规定: 先强力开泵冲孔,严禁无故停泵; b) 在孔壁不稳定情况下应先护壁,再处理事故; c) 处理事故时应先采用提、窜与回转方法处理,再用项、打、震方法,无效时应采用反、劈、磨、 套、割、透等方法处理。 3.8.5 预防孔内钻具断脱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钻具应按新旧程度分孔、分组使用,较差的钻杆宜用于孔壁稳定的浅孔或钻孔上部; b) 扫孔、扩孔及钻进坚硬破碎岩石时应均匀加压并降低转速; c) 发现孔内有不正常声音或整泵时应停钻检查,不应强行钻进; dy 深孔钻探时宜采用润滑减阻的冲洗液和钻链加压; e) 应经常检查卷扬机制动装置、提引器、钢丝绳和垫叉的可靠性,不应超负荷使用。 3.8.6 处理孔内钻具断脱事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钻杆多头断脱时应先用打印器,探明情况后,再分别进行处理; b) 钻杆贴靠孔壁或贴靠孔壁并倒入空洞内,或贴卡在孔内键槽时,应采用有导向罩、捞钩的丝锥 处理; 采用丝锥打捞孔内钻具时应用人力回转钻具,拧紧丝锥后立即提钻,严禁继续钻进或取芯。 3.8.7 预防孔内套管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人 套管露出孔口部分应采用套管夹板夹牢,并封闭孔口管外周,多层套管时每层间的间隙应封闭; b) 套管与钻具同时旋转时应起钻检查钻具,并加固套管,严禁用链钳或其他工具夹住套管继续钻 息服务 进。 3.8.8 处理孔内套管事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提吊结合顶、击打、振动方法; h)强力起拔套管时可采用卡管器,严禁用丝锥锥紧强力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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