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1/T 2988-2022 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pdf简介:
DB51/T 2988-2022是四川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如垃圾填埋场、工业废物堆场等,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土壤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识别:明确了评估过程中需要识别的潜在风险源,如废物特性、处理方式、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
2. 风险评估方法:规定了风险评估的步骤和方法,包括风险源识别、环境影响分析、暴露途径分析、环境健康影响评估等。
3. 风险等级划分:根据评估结果,对土壤风险进行了等级划分,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4. 风险管理措施:提出了如何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
5. 监测和评价:规定了土壤监测的频率、方法以及风险评估的定期复评要求。
这一规范的出台,旨在保障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周边土壤环境的安全,防止土壤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
DB51/T 2988-2022 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体废物solidwaste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 态、半固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来源:GB34330—2017,3.1,有修改] 3.2 固体废物堆存场所solidwastestorage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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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存放固体废物所占用的场地,包括固体废物的贮存场和填理场所在地块。贮存场指用于临时 堆放固体废物的土地贮存设施和贮存区域,填埋场指用于最终处置固体废物的填埋设施和填埋区域,封 场后的贮存场按照填埋场进行管理。
封场 closure 堆存场所停止使用后,对其采取关闭的措施。尾矿库的封场也称闭库 [来源:GB18599—2020.3.17]
GB/T 12085.23-2022标准下载变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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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图1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堆存场所名称、地理位置、建设时间、使用年限、占地面积、堆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配套设 施及其总平面图; 一一堆存场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一堆存物种类、性质、数量、来源、分布区域及堆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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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仔初不源正业的生 品文厂 里 原捕材科及用重等口公开的资不 5.1.1.2堆存场所及周边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包括: 一一用于辨识堆存场所及周边土地利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 一一堆存场所及周边土地利用和规划资料; 辅助性评价堆存场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的历史资料。 5.1.1.3堆存场所及周边环境资料包括: 一一一 堆存场所与周围敏感目标的位置关系; 一一堆存场所及周边其他污染源分布; 一一堆存场所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记录、环境污染事故及处置记录。 5.1.1.4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堆存场所建设运营资料包括: 一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选址论证资料、项目施工手续、环保设施峻工验收报 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5.1.1.5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 区新新丝形州徐年色大产商和工资
5.1.1.5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
堆存场所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和地质资料等; 堆存场所所在区域的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 堆存场所所在区域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等。
在用的堆存场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环保投诉、违法处置和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 堆存场所周边土壤可能同时受其他污染源影响时, 需调查其他污染源影响情况
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堆存场所土 风险判断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5.2.1现场踏勘的范围
5.2.2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
5.2.2.1堆存场所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一一堆存场所土地利用类型变迁情况; 一一堆存场所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应急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堆存场所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情况; 堆存场所历史使用过程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堆存场所周边土地利用类型变迁情况
堆存场所周边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 2.2.3 堆存场所所在区域的地质和水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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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堆存场所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和水文情况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 是否会迁移到堆存场所,以及堆存场所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堆存场所外
5.2.3现场踏勘的重点
5.2.3.1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堆存场所及附属设施;排水管网、渗滤液收集池及应急池;恶臭、 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其它地表水体、取水井等。 5.2.3.2同时应观察和记录堆存场所是否封场,堆存场所及周边是否存在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 市院管证有国书书产A北之式第之生工品教书一之业A电业艺
2.3.1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堆存场所及附属设施;排水管网、渗滤液收集池及应急池;恶 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其它地表水体、取水井等。
2.3.2同时应观察和记录堆存场所是否封场,堆存场所及周边是否存在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 校、医院、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堆存场所的位置关系。
5.2.4现场踏勘的方法
可通过对废水排放径流、大气沉降主导风向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并结合使 快速测定仪器,初步判断堆存场所潜在污染状况
5.2.5安全防护准备
应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
应对人员访谈记录表(包括堆存场所名称、访谈时间、访谈人员、受访人员、访谈记录等内容 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充,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
5.4.1本阶段应结合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开展堆存场所规范化管理评价,识别 主要污染物类型,分析堆存场所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存在潜在污染的区域,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提 出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议。具体内容和分析方法如下: 一一堆存场所规范化管理评价依据见表1,主要评价堆存场所建设、运行过程中是否符合环保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堆存场所是否对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存在潜在污染; 根据堆存物来源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种类,堆存场所类型、堆存物成分以及堆存 场所排放的废水等情况,识别堆存场所的污染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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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堆存场所规范化管理评价依据
5.4.2若现场快速测定发现超标或存在下列情景之一,则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发现历史或当前未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堆存场所; 一一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污染痕迹,或已有证据(如已有的堆存场所环境监测数据等)表明堆存场 所及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已受到污染的堆存场所; 一一 堆存物为危险废物的堆存场所; 一一历史上曾发生过泄漏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堆存场所; 一一一 土地利用变迁历史资料缺失,不能排除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已受污染的堆存场所; 一一堆存年限超过10年且堆存量大于1000万吨的堆存场所。 5.4.3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堆存场所(除危险废物堆存场所)及周边区域历史和当前均 不存在潜在污染风险,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编制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 写提纲参考附录A。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6.1信息核实和污染途径判别
1.1对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有信息进行核实,包括堆存场所基本信息、堆存场所及周 利用变迁资料、堆存场所及周边环境资料、相关政府文件、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等。核实上述信 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
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 6.1.2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判别堆存场所对周边土壤污染影响途径类型,具体详见 表2。
表2堆存场所对周边土壤污染影响途径类型
6.2.1堆存物和渗滤液点位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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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堆存物成分不明确的堆存场所开展堆存物样品采集。根据堆存物类型和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 设采样点位,分类采样,确保样品代表性,每类堆存物样品件数不少于3件;若堆存场所出现混合堆存 情况,则按照均匀网格进行堆存物点位布设,采样点位不少于3个,且应尽量分散覆盖堆存场所相应区 域,实际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原则上每个堆存场所均需采集渗滤液样品,若存在多个渗滤液收集池,每个渗滤液收集池均应采集 1个渗滤液样品
6.2.2土壤点位布设
6.2.2.1布点方法和数量
6.2.2.1.1堆存场所内土壤布点方法和数量
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堆存场所附属设施及堆体周边土壤样品点位,堆存场所内土壤样品布 不少于3个,针对危险废物堆存场所布点数量可适当增加1 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原则上不对堆体底部的土壤进行点位布
6.2.2.1.2堆存场所周边土壤布点方法和数量
应根据堆存场所周边土壤污染类型进行土壤布点,布点应覆盖周边主要土地利用类型: 一一大气沉降污染型:以堆存场所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法,点位布设以主导风向下风向为主 兼顾主导风向的垂直方向和反方向,主导风向下风向可适当增加点位。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建设用地 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6个; 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以耕地和园地为主,兼顾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 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不 少于7个; 一一废水污染型:以堆存场所为起点,在地下水和纳污地面水体(如纳污灌溉水体)主要径流方向 两侧,按水流方向采用带状布点法。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 量不少于4个,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6个;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以耕地 和园地为主,兼顾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 不少于4个,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布点数量不少于7个; 一一综合污染型:综合采用放射布点法、带状布点法、均匀布点法。参照大气沉降污染型、废水污 染型进行布点,布点数量不少于单一污染类型。
6.2.2.1.3土壤清洁对照点布点方法和数量
6.2.2.1.3.1在堆存场所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外部区域四个垂直轴向上分别布设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 6.2.2.1.3.2清洁对照点位应尽量布置在一定时间内未受人为活动影响的裸露区,成土母质、土壤类 型应与监测点一致。
6.2.3地下水点位布设
6.2.3.1布点方法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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